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就我区2家定点屠宰厂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成了“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技术改造项目,两家屠宰厂(场)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分别按以下内容进行改造:(一)改造屠宰间、待宰间和急宰间等;(二)屠宰车间地面硬化,墙面彩钢贴面;(三)人员及肉品出入口与运送活畜出入口分开设立,活畜出入口设置消毒池;(四)建造清洗池、放血平台、烫毛灶台及内脏整理操作台,并且池和台表面要贴瓷砖;(五)安装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设施,包括脱毛机、提升机、吊挂轨道、烫锅等;(六)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七)建设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 82.7万元(其中: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70.7万元,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12万元)。“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 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甘肃省商务厅的评审验收。目前,两家屠宰厂已全部完成技术改造投入生产。截止10月底,屠宰生猪75607头,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379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区肉品消费安全。另外,我区活禽屠宰市场与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百货市场相互混合、分布分散,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为规范我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便于市场监管,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市商务局申报了活禽屠宰市场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 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血脖肉、地沟油、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份。
二、开展餐饮服务业的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以服务全省大型节会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甘商务服管发〔xx〕215号)及《xx市商务局开展全市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定市商务发[xx] 65号),结合我区餐饮服务业实际,就深入推进全区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组织对全区的餐饮业、住宿业等服务业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全区有酒楼、饭庄、餐馆、食府、餐饮店铺80家,酒店、宾馆、饭店、招待所109家。在现有的餐饮业、住宿业开展创先争优及“窗口服务月”活动,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争创”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绿色饭店和节能降耗活动。在餐饮服务业全力抓好精品陇菜工程。开展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结合全区创先争优“四推进五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业创先争优“窗口服务月”活动。主要开展争创xx餐饮服务业先锋活动,争创党员服务先锋活动,在全区餐饮服务企业发起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议等活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业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真正得到实惠好处。今年甘肃省举办精品陇菜认定会我区上报了“xx凤城大酒店”6个特色菜(古洲酸辣烩鱿鱼、凤城土焖羊肉、凤城太子羊排、xx小炒皇、锅仔酸菜洋芋、陇原黄焖鸡)参会,为创建精品陇菜品牌店,为促进餐饮业做大做强上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关于公布精品陇菜认定结果的通知》(甘商务服管发〔xx〕297号)经省发展精品陇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根据评委现场打分情况,我区上报了“xx凤城大酒店”“特色菜古洲酸辣烩鱿鱼”、“凤城土焖羊肉”、“凤城太子羊排”、“锅仔酸菜洋芋”4个菜品认定为精品陇菜。
三、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xx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基本原则,按照“整顿、规范、稳定、提高”的方针,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为目标,真抓实干,创新务实,推动了全区酒类商品管理工作的全面进展。
(一)做好酒类商品批许发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区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批发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目前我区共有酒类批发企业57家,其中xx年度新办批发许可证3家,换证5家。
通过换办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批发业务企业的酒类批发许可证予以注销;对酒管局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决不允许使用过期证件。逐步建立健全全区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
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发放随附单186本,向城区酒类营销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501份。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强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 积极做好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
为更好整顿、规范酒类市场,按照市酒管局的安排,对酒类零售商进行调查摸底,已发放了《关于在全区实行酒类商品流通零售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501份,现已办理登记证501份。
(四) 加强市场监管
在酒类市场整顿中,共检查酒类商品经营户1186户(次),超市5家,酒类批发户65家,查封过期啤酒和不合格葡萄酒134瓶,规范无证批发户2户,责令停业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五、201*年工作打算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二)酒类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酒类市场打假职能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产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区酒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户外广告应当遵守《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类媒体不得为无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无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发布酒类广告。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第二篇:市商务局20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文章标题:市商务局20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二〇一四年,市商务局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省商务厅的指导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找文章到☆好范文 HAOwww.bsmz.net)家店”,积极加强配送中心建设。
二是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加强源头治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通过认真协调、理顺与公安、法院、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屠宰执法的刚度和强度。
文章来源:**商务局
第五篇:201*年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县商务局20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县食安委及各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我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能,认真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食品安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年内,共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9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510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检查11次,出动车辆10次,人员45人/次,安排经费800元。
二、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为确保食品安全,保证全县人民过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的以全民关注,确保全县药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在这次宣传活动中,我局主要宣传了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关于猪、牛、羊实行定点屠宰的通告,发放宣传材料422份,粘贴宣传公告18份,为我县今后逐步规范猪、牛、羊定点屠宰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在节日期间,为确保市场供应和上市食品均衡有序,维持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市场的稳定,一是2月5日、日,我们对城区内两家超市、集贸市场、部份批发部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节日期间市场运行正常,经营方式多样,商品品种丰富,货源充足,档次结构合理,上市食品标识齐全,市场运行均衡有序,没有出现脱销断档情况,各经营户对食品安全意识都有所增强,都认真的开展了清仓查库工作,积极备足货源,确保了上市食品安全。二是在“五、一”黄金周期间正值我县“神鱼节”,我们对两大超市、部份宾馆进行市场调查了解,节日市场运行正常,商品品种丰富,鱼具商品品种多样,销售走俏,传统食品和民族风味食品仍是游客争相购买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三是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我们重点对奶粉市场进行调查,自“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奶粉的进货和销售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两大超市及零售经营部都未曾进过货,形成了奶粉滞销回流状态。加上后来渡态奶相继检出“三聚胺”后,渡态奶也出现了同样状况,各销货企业都采取各种方式,张贴宣传单,公布有问题奶粉和放心可食用奶粉,但奶粉事件在消费者心里留下的阴影未完全消除,致使影响了销售额大幅下降,库存积压过大。
(三)认真做好奶粉事件的普查和统计工作。今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按照上级的安排,及时对我县两大超市(红丰超市、天生祥超市)及奶制品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对所经营奶制品的品种、货源地区、日正常需求量,库存等进行了调查、统计。对两大超市实行日报监测制度,督促他们要按政策耐心组织做好消费者退货及解释工作。尽量减少奶粉事件对我县销售市场的影响。
(四)按市局要求,对我县06年至07年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情况及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一是由于我县地处边疆,经济不发达,蔬菜基本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本地生产的蔬菜基本能满足当地需要,供求基本平衡,每年有少量的土豆,洋葱等从县外运入,作为品种结构调整。随着我县人口的不断增加,蔬菜产量、消费量逐年增加,外地运入量约为300吨;201*年产销量约为9500吨,外地运入量约为450吨;201*年产销量约为10000吨,外地运入量约为500吨。二是我县的蔬菜生活必须品市场包括三种,一是集市,二是农贸市场,三是超市。
三、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的管理,促进我县屠宰加工业的健康发展
(一)为认真贯彻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奥运期间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8月13日至15日,我局组织人员对我县生猪屠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放宣传单20份,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检查了各屠宰场的环境保障措施、生猪进场前的检疫、屠宰后肉品品质检验过程,并要求生猪屠宰场严格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正常检疫检验程序,认真做好生猪屠宰工作,维护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尽快完善薄弱环节,坚决杜绝有害肉品流入市场,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认真做好屠宰场监测工作,按市局要求,对定点屠宰场实行日报制,截止今年1月至11月30日,我县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头数为21492头,屠宰量为2126.2吨。
(三)认真做好屠宰场监督管理和“5、1”事件的处理工作
“ 5、1”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以局长、副局长一行赶往生猪检验检疫现场,深入到屠宰户中
了解导致罢市的原因,与屠宰户面对面的交流,请他们以大局为重,不要轻易罢市。并将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因为工作主动,措施得力,未造成影响,妥善地解决了“5、1”屠户罢市事件。保证了肉食市场的供应。
四、认真做好市场工程实施建设。构建新型农村流通体系
(一)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集贸市场,繁荣城乡经济,根据《普洱
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认真做好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我县新建和改造集贸市场3个,即:娜允古城集贸市场,勐马集贸市场,公信集贸市场于去年11月至12月相距开工,并于今年6月完工验收,新建和改造集贸市场共投入资金417.96万元,其中:省级项目补助150万元。
(二)为改善农村流通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满足农村需求、提高农村流通的商品质量,我局根据我县市场建设情况,按照《普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指标计划的通知》精神,在去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基础上,今年我县新建或改造“农家店”10户,即:娜允镇日用百货农家店1个;勐马镇日用百货农家店2个;公信乡日用百货农家店2个;富岩乡日用百货农家店1个;景信乡日用百货农家店2个;芒信镇日用百货农家店1个;农资店1个。
五、建立健全流通领域信息库,全面推进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平台,促进和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根据市商务局通知要求,开展了对我县农村商业网点调查工作,此次商业网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由于我们自身所撑握的资料缺乏,人员不足,在较短的时间内无法对全县所有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规类。所以,我们极积以工商局、统计局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致使我们较好的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为我们今后开展市场调查工作打下了基础。从调查情况来看,按市局要求分类,我县共有便利店878户,其中:县城443户,乡镇435户;餐饮服务业489户,其中城区349户,乡镇140户;超市2个;服装零售业335户,其中城区300户,乡镇35户;理发业81户,其中城区66户,乡镇15户;旅馆业72户,其中城区65户,乡镇7户;农资服务业53户,其中城区40户,乡镇13户;其他服务业492户,其中城区333户,乡镇159户;肉类食品85户,其中城区81户,乡镇4户;市场网点7户,其中城区3户,乡镇4户;特种行业64户,其中城区49户,乡镇15户;药店32户,其中城区12户,乡镇20户;娱乐业115启,其中城区98户,乡镇17户。
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
为进一步推动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贯彻落实,确实加强酒类流通的质量安全,我局根据市局的通知要求,对我县生产及从事酒类批零企业进行调查,发放宣传单50份。目前,我县从事酒类生产(白酒生产)个体工商户12户,从事酒类批零兼营的个体工商户32户,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登记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七、存在问题
(一)由于经费紧,人手少,点多面广等因素制约,要想全面开展工作感到力不从心。
(二)猪肉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多家部门和多个环节,目前的猪肉质量安全联合防范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和与部门之间的配合,争取主动,把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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