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区现有2569户7228人,社区和谐,邻里和睦,各项服务完善,各类民事纠纷很少发生。但社区依然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工作重点。为了减少群众之间民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促进社区建设,一年来,调委会在新开路街道党委和司法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新治理社区建设方向,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间,共受理民事纠纷2起,调解成功1起,转交司法部门1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纠纷激化1起,接待法律咨询5人(次)。为维护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社区建设和发展,为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人民调解协会应有的作用,调委会先后多次接待上级的视察和调研。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社区调委会成立以来,就配备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目前社区调委会主任由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委员由支委担任。社区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调解志愿者为调解员。目前全社区有调解信息员1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
为了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调委会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学习、会议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四上午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政治、法律和上级政策文件,提高调解人员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讨论研究疑准纠纷的处理。
3、纠纷当事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针对当事人的来访认真细致做好登记,做到24小时内接触纠纷,并做好纠纷防激化工作。
二、紧紧围绕新农社区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调解组织应有作用
社区要完成社区建设的指标,没有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是难以实现的。社区民日常事务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调处,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涉及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社区庄的和谐稳定。作为社区调委会,是社区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部门。调委会必须紧紧围绕社区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调委会要求全体调解人员,一但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入,及时调解,果断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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