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年终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年度,刑事庭审判庭全庭干警在院党组及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法警大队等相关庭室的大力配合下,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指挥下,齐心协力,团结合作,紧紧围绕作风能力建设提高年的工作主题,严格执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超额完成了201*年度的目标责任规定的任务,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全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 收、结案及审理情况
201*年度,刑事审判庭共新收各类刑事案414件,涉案人数631人,旧存6件,共计420件,审结419件(未审结的一件案件是2009年度请示上级法院至今未有答复的旧存案件),结案率达99.76%。其中判决354件,退查64件,移送1件,适用普通程序案件128件,简易程序案件291件,陪审员参加案件123件,陪审员参审率达96.1%。附带民事诉讼30件,其中调解结案19件。上述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0案27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17人数379人,判处缓刑72案109人。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案件7案14人,管制案件3案3人,判处罚金1511500元,实际收取237698.60元,判处拘役6人。
纵观全年,审结案件的特点是:案件总数大幅上升,共同作案的次数、人数增多;复杂、疑难案件、新类型的案件不断出现,其中毒品案件增速明显,达138件,故意伤害案件多,为52件、两抢案件34件、盗窃案件90件,危险驾驶案件11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0件,刑法修正案修订后新增罪名案件频繁出现,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大。
二、继续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上下工夫。
刑事审判庭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对抢劫、强奸、故意伤害、重大盗窃、涉毒、危险驾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论罪应当重判的,予以重判,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刑事犯罪的发展。对一些影响大,涉案价值高、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做到快审、快判、快结,同时严格执行公开审理原则,及时公告,方便群众参加旁听,不但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及时教育了广大群众,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人权,为未成年人和需要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使被告人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
三、积极参加院内院外的各项活动。
深入开展“双联帮扶”和“五个一联系点”活动。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年度第二季度获得了“模范庭室的”称号,同时积极参加院工会组织活动。
四、审判、教育相结合,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寓教育于审判工作中。加强对未成年犯罪被告人的庭审教育和家庭教育,使其真正从思想和灵魂上得到触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从内心深处形成改过自新的想法,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同时,全庭干警,积极参与省、市、区政府安排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走上街头,下到农村,深入社区参与禁毒、法治宣传,对影响重大,易发、常见案件及时编写信息、及时有效的进行法制宣传,全庭共撰写信息57篇,被相关媒体采纳登载数十余篇,学术论文二篇。对判处缓刑、管制、免于刑事处罚人员,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五、强化公正廉洁意识、提高干警文化素质
全庭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始终牢记身为人民法官的主体身份,树立公正廉洁的法官形象;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工作中,坚决拒绝权钱交易,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收,说情以理劝服;严格依照程序法,实体法的规定办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清正廉洁,不为权力所屈服,不为金钱、利益所诱惑,无私无畏,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徇私情,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廉洁自律。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有效的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求全庭干警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新的法律法规,以最快的速度、保质保量的将新出台的法律进行准确的运用,鼓励干警进行文化学习和业务深造,不断提高审判水平和业务素质,组织干警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组织全庭干警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阅读,并按照最高院的要求根据审判实际对建议稿进行建言。
六、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刑事案件快速增长,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一些新的进展和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与领导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一是个别案件的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律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的提高,需更加努力和细心,笔录中偶尔还存在别字、错字和漏签字的情况。
二是由于我庭人员相对较少,案件数量又急速增加,随着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实施,审判案件的工作量较去年有更大幅度的增加,人少事多的矛盾更为突出,参与综合治理、法律延伸服务等活动,显的心有余而力不足,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
七、201*年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再接再厉,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同时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案件的庭审审理水平和质量,防止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尊重和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探索和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充分发挥少年审判合议庭的作用,积极探索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审判方式,积极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治安防范、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向综合治理延伸审判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目标考核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庭务管理、干警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相关业务部门间要及时沟通联系,避免审判工作的漏洞出现,要进一步明晰干警的职责,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结合我院办案系统的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业务知识教育,使干警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刑事审判工作的要求。
刑 事 审 判 庭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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