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2020年)》以及《**市蓝天保卫战201*-2019年冬春季攻坚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认真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我局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夯实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基础。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政科、质监站、保障房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绿黄红牌监管办法(试行)》,明确了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时间、目标、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及标准,为加强工地扬尘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
2、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将对建筑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主出入口硬化、围墙喷淋及雾炮等防扬尘设施的审查,作为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注册的必备条件,凡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准开工。
3、强化巡查,确保扬尘问题及时解决。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我局成立了三个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常态化检查督导组,对建筑工地做到每周一检查,每周一例会,每月一汇总。每月开展扬尘治理大检查,不符合要求或整改不到位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期限和复查时间;对行动迟缓或整改不力的工地,给予约谈、当场停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同时我局还开展了建筑工地夜巡常态化,对晚上加班的建筑工地采取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方式,使参建单位提高扬尘治理意识,让扬尘治理形成常态化。
4、已经起草制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正在送审中。
二、存在问题
1、建筑工地施工管理是动态的,扬尘防治工作极易发生变化,根据施工阶段不同,施工工艺和工序的安排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土方开挖、回填覆盖不及时,建筑材料覆盖不到位,洒水保湿频次不够,都是造成扬尘防治问题反弹重要因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任务相当繁重。
2、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或未批先建项目的扬尘管理责任划分不清。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手续就进行施工,监管无法及时介入。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绝大多数是在场地平整、基坑开挖阶段产生的。很多项目在没有办理施工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基坑开挖、土方平整,产生了大量的扬尘污染。这个阶段往往是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土方单位或个人,作为建筑法规执法对象的施工企业尚未介入,导致了监管缺位。
三、取得成效
目前中心城区(含经开区)83个在建项目,在建工地位于主次干道和重要路段已达到100%围挡,围挡总长约33179米、安装围挡喷淋降尘装置 32854 米,自动冲洗平台 121 台、手动式高压冲洗枪132 把,台风式雾炮机 153 台、车载式雾炮机2台,洒水车 13 辆,在线扬尘检测仪108台,安装塔吊喷淋的105台。今年4至11月以来,共检查项目627批次,绿牌工地355个,黄牌工地191个,红牌工地36个,针对工地扬尘问题共发放整改通知书190余份,停工通知单30余份,先后对7家施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对37家扬尘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建筑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罚款金额112余万元。通过日常巡查和4-11月份绿黄红的月度检查、整改,工地达标率由4月的26.6%上升为11月份的83.2%。
四、下步打算
1、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喷雾喷淋和冲洗平台等设施。要求工地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城市主、次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 1.8 米;围挡底部砖墙不得低于20厘米,并外砌混凝土,与地面不得有缝隙;围挡顶部必须安装高压雾化喷淋设备,每隔2.5 米设置1个喷头;所有土方施工区均须设置喷雾机,确保作业区域湿润不产生扬尘;一个挖掘机作业面(土方装卸点)至少设置1台喷雾机,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应配套喷淋设施抑尘;要求冲洗设施包含自动冲洗平台和高压水枪人工冲洗站,有条件的还需在自动冲洗平台前设置不少于15米长涉水冲洗池。
2、进一步抓好新建工地开工的扬尘措施审查。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和申请施工许可前必须填写《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核查表》,所有扬尘治理措施经审核合格后,才予以办理才予以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绿黄红牌监管办法(试行)》,对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每月对工地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评价,并对外公布评定结果,对评定为黄牌的工地限期整改,红牌工地全面停工整改,连续两次被认定为黄牌工地的,降为红牌工地。
4、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加强部门配合联动,齐抓共管,联合环保等部门对工地扬尘治理进行专项督查,并运用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失信惩戒、经济处罚、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措施,对扬尘整治不力或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5、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今年8月我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出台《**市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在中心城区施工工地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进一步减少工地扬尘的产生。
6、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加强对工地扬尘监控,建立统一监控平台,将工地安装的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等设施与平台联网,实现对工地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远程在线监控,达到及时对扬尘超预警限值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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