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质监局根据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能,迅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现将市质监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
成立单位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质监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质监局关于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质监局关于绿色发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质监局散煤质量监管制度》,同时,质监局班子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心工作,不间断的对大气污染工作进行监督。
二、加强力度,稳固监管效果
1.与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散煤使用企业及加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散煤使用企业、加工点46家,对个别未对散煤进行散水覆盖的企业及加工点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通过后期的巡查回访,已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2期专项整治活动,质监局共检查散煤使用大户3家,散煤加工单位11家,除要求所有散煤进行洒水、覆盖外,还对所使用散煤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散煤、煤制品样品19个,并送至新乡市质量监督测试中心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样品18个,不合格样品1个,及时向不合格样品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不合格样品被抽检人提出复检要求,复检结果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分区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方式,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散煤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对使用不合格散煤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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