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主体意识,感恩奋进、勤劳致富、孝老敬亲、文明礼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开展“政策法规大宣传、进村入户大走访、创优争优大评比”活动为抓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典型引领,着力解决“五大问题”:一是解决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的问题,增强政策知晓度和认同感。二是解决部分群众不知恩感恩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三是解决部分群众主动脱贫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较重的问题,引导树立“勤劳致富光荣”思想,通过艰苦奋斗改变命运。四是解决个别群众不尽赡养义务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履行孝道。五是解决“脏乱差”突出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讲究清洁卫生,养成文明习惯。
二、主要任务
(一)政策法规大宣传
1. 张贴宣传标语。以知恩感恩、勤劳致富、孝老敬老和文明卫生等为主题,在入村道路节点、村委会周边等显著位置,规范制作张贴宣传标语,每个村(含贫困村和非贫困村)3幅左右。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排头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2. 印发通知通告。由县脱贫办负责,印制《xx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明白卡》,各乡镇分发至贫困户并张贴上墙,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由县法院牵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明确赡养人赡养义务和法律责任,广泛印发张贴,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脱贫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3. 电视专题访谈。县电视台设置专栏,分期邀请民政、国土、住建、教育、人社、医保、劳保、农保、就业、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危房改造、医疗、就业、入学、农资补贴、保险等政策法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解读。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行业责任部门、县电视台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4. 广播例行宣传。围绕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勤劳致富、孝老敬老、文明卫生等主题分类撰写广播稿,由县电视台统一录制并分发各乡镇(广播稿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其中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稿件由县脱贫办负责,孝老敬老稿件由县法院、县民政局负责,勤劳致富稿件由县文明办负责,卫生习惯稿件由县卫计局负责)。各乡镇、各村(社区)每天7:00—7:30、18:00—18:30进行例行广播宣传,每次不少于30分钟,播放统一录制的广播光盘,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法院、县脱贫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其中广播光盘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
5. 进行文艺巡演。策划举办“脱贫攻坚、感恩奋进”专场文艺演出,突出“知恩感恩、自立自强、孝老敬老、文明卫生”等主题,注重挖掘提炼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正反典型,采取说唱、小品、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心编排重点文艺节目,利用逢场天在全县44个乡镇巡演,同时到25个2018年计划脱贫村和15个非贫困村专场演出,确保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进村入户大走访
1. 县级领导大走访
(1)定期走访宣传。每年至少2次到贫困村召开群众坝坝会,专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成效等。教育引导群众知恩感恩、自力更生、孝老敬老,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2)进村入户访谈。每月至少1次到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深入贫困户家中宣传宣讲、访贫问苦、协调解决问题。
(3)研究推动工作。每2月组织召开1次“五个一”帮扶力量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工作,梳理突出问题,明确下步重点,解决具体问题。
2. 帮扶单位大走访
(1)走访慰问群众。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每月至少1次走访挂钩帮扶贫困群众,按“三看三问三查三帮三讲”五步工作法工作,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等,了解帮扶贫困群众子女赡养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负责给群众面对面算好收入账、脱贫账,让群众记得住、能认可。
(2)定期集中研究。领导班子每2月集中研究1次联系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总结前阶段工作,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人、建立台账、限时销号,推动解决具体问题。
(3)共同打扫卫生。帮扶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每月至少1次到挂钩帮扶贫困群众家中,与群众一起开展1次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引导群众摆顺扫干净。
3. 驻村工作队大走访
(1)每周召开例会。组长每周召集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及村“两委”成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明确月计划、周重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日常走访宣传。通过召开群众坝坝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等。
(3)蹲点脱产办公。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常驻贫困村蹲点办公,协调处理纠纷,帮助解决问题。重点排查掌握贫困户和普通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性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无驻村工作队的非贫困村由村两委负责)。负责给群众面对面算好收入账、脱贫账,让群众记得住、能认可。
责任单位:各县级领导、各帮扶部门、各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创优争优大评比
1. 分级分类评选。按照“自下而上、群众参与、逐级评定、公开公示”的原则,分级分类评选勤劳致富、文明卫生、孝老敬老、遵纪守法等先进典型。村(社区)每季度进行1次正反典型评选,召开村民大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确定评选标准,由驻村(社区)工作队、村(居)“两委”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评委会,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群众自评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等方式,评选勤劳致富、文明卫生、孝老敬老、遵纪守法等先进模范和反面典型,经群众代表大会决议后设置“脱贫攻坚感恩奋进红黑榜”公开公示。乡镇每半年进行1次勤劳致富标兵、文明卫生先进、敬老孝老模范、遵纪守法公民等评选,在村(社区)推荐基础上进行资格复核、量化评分、集体研究,并设置专栏公开表扬。全县每年进行1次勤劳致富标兵、文明卫生先进、敬老孝老模范、遵纪守法公民等先进典型评选,通过个人申报、群众评议、村委推荐、乡镇审核,经资格复核、网络投票、评委评分等方式产生最终人选。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脱贫办、县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强化宣传引导。在xx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官方微信微博、《南充日报》《南充晚报》xx专刊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评选情况。从脱贫办、报道组、电视台抽调专人,深入各乡镇、各村深度挖掘“四好村”、勤劳致富标兵、文明卫生先进、敬老孝老模范等典型事迹,并在专栏专题集中宣传报道,同时协调中省市主流媒体积极报道。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部分先进典型代表,到贫困村和部分非贫困村召开群众大会,让先进典型现身说法,面对面宣讲宣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脱贫办、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各乡镇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注重结果运用。加强正向激励,对评选出的勤劳致富标兵、文明卫生先进、敬老孝老模范、遵纪守法公民等先进典型,进行公开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县“十佳文明公民”、“最美农家”、“四好村”等评选。对长期好逸恶劳、脏乱差突出的,乡镇、村(社区)按照村规民约等规定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函告、审判、强制执行等方式敦促赡养义务人承担应尽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脱贫办、县依法治县办、县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感恩奋进、脱贫奔康”主题教育活动的整体统筹和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方案,逐一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牵头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指导。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和脱贫攻坚目标考核(考核分值、办法另行制定),从县委宣传部、脱贫办、目督办等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每2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问责问效。县纪委监委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
(四)配套专项经费。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在活动组织、宣传宣讲、评比表彰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确保主题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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