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AFP监测工作总结
201*年,我市AFP监测系统整体运转正常,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
一、AFP病例监测情况
(一)AFP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截止201*年10月29日全市共报告AFP病例4例,AFP报告发病率为1.6/10万,达到了国家要求的1/10万标准。以市为单位,便标本7天内及时送达率为100%,48小时调查率为100%,合格便标本采集率为100%,75天随访表及时送达率100%,均达到了国家要求的标准。详细情况见附表1。
201*年,全市AFP病例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共29个,报告率为100%。详细情况见附表2。
(二)AFP监测系统统计分析
201*年,全市共有4个县区报告了AFP病例,占所有报告县区的57.14%。
AFP病例发病月份是3月(1例)、4月(1例)、6月(1例)、 7月(2例);发病年龄别分布为<24月龄的1例、4-9岁的2例;10岁1例。男2例,女2例,男女性别比为1:1;病例免疫史情况为4剂次1例、5剂次2、6剂次1例;病例报告单位省级1例、市级报告1例、乡级报告2例。病例调查单位县级调查4例。截止10月29日,全市未发现临床高度怀疑脊灰(AFP)病例也未发现聚集病例。
(三)实验室检测情况
1、AFP病例病原学检测结果
截止到201*年10月29日,4例AFP病例共向省脊灰实验室送粪便标本8份。病毒分离阳性0例。
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情况
为了有效防控脊髓灰质炎输入性疫情,确保适龄儿童的身体健康,按照辽宁省卫生厅《201*年度辽宁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辽卫函字【201*】752号文件)的要求,丹东市于201*年1月9—10日、201*年2月9—10日进行两轮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经过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常住儿童中第一轮应种儿童数65338人,实种儿童数64785人,接种率99.15%,第二轮应种儿童数65481人,实种儿童数64907人,接种率99.12%,流动儿童中第一轮应种儿童数3396人,实种儿童数3359人,接种率98.91%,第二轮应种儿童数3385人,实种儿童数3332人,接种率98.43%。各地区报告接种情况见附表。
三、问题或建议
(一)监测系统敏感性
201*年,全市共有4个县区报告了AFP病例,占所有报告县区的57.14%,说明各地区AFP报告发病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对AFP监测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措施加强监测工作,特别是近年来AFP报告发病率较低的地区,应进一步提高监测系统的敏感性。
(二)监测工作质量
各级工作人员树立科学、求实的工作态度,保证病例调查、标本采集、数据输入的真实性,切实提高AFP监测系统的工作质量。各县(市)应对本地区的AFP监测数据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高危AFP病例和重点AFP病例,并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对常规免疫接种率较低地区出现的AFP病例,特别是脊灰疫苗免疫史为零剂次的病例要高度关注,防止出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
(三)异地AFP病例的监测工作
异地AFP病例原住址所在地的疾控机构必须定期在监测系统中下载本地在异地就诊的AFP病例,及时对病例的相关流行病学信息进行补充调查并录入数据库,按时做好随访工作。
(四)AFP病例旬报、主动监测汇总表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如哨点医院有变动,须及时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纸质报表上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
(五)非AFP病例的排除
个别地区可能存在对影响本级监测指标的病例采取排除不上报或上报后排除的方式。要求各级疾控机构排除AFP病例时必须证据充分,且要求保留原始资料存档。
(六)AFP病例报表
个别地区上报的AFP病例报表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各市上报的流调表、随访表和AFP病例送检表要用统一式样,用碳素笔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七)未采集到合格便标本及高危AFP病例病志资料的上报
各地区对未采集到合格便标本的AFP病例和高危AFP病例应给予高度重视,必须在病例出院一周后将复印完整的病志上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八)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加大培训力度
各市各级疾控机构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儿科、神经科、传染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的培训,真正将主动监测工作做到实处,提高整个AFP监测系统的监测质量。
(九)提高免疫覆盖率
维持无脊灰的最关键手段是开展常规免疫,各地区必须提高儿童的免疫覆盖率,及时统计分析本地区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情况,对于工作薄弱地区及时开展强化免疫工作,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
(十)特别需要指出和强调的是,按照《全国AFP监测方案》要求,对于未采集到合格便标本的AFP病例和死亡的AFP病例,应采集5名5岁以下密切接触者的便标本。
表1 201*年丹东市AFP病例报告处理情况
地区
报告数
调查情况
标本采集
随访情况
标本送检
及时数
及时率
及时数
及时率
及时数
及时率
及时数
及时率
振兴区
1
1
100%
1
100%
1
100%
1
100%
振安区
1
1
100%
1
100%
1
100%
1
100%
元宝区
1
1
100%
1
100%
1
100%
1
100%
东港市
1
1
100%
1
100%
1
100%
1
100%
附表2:
201*年1-10月丹东市AFP监测系统旬报、主动监测汇总表上报情况
单位
应 报告 医院 数
实 报 告 医 院 数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元宝区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振兴区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振安区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宽甸县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东港市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凤城市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注:应报告医院数由各县(市)区上报的AFP主动监测医院名单汇总所得。
单位
应 报告 医院 数
实 报 告 医 院 数
7月
8月
9月
10月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元宝区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振兴区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振安区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宽甸县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东港市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凤城市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注:应报告医院数由各县(市)区上报的AFP主动监测医院名单汇总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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