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周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共同监管责任办公室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建设秩序,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以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实行首长责任制,并成立了两违办,专门负责对全县和县城周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督查,并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等工作。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1*年的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年的工作情况汇总
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以来,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查处,并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两法的宣传,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家知户晓,为我县的两违拆除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两违巡查工作,由县四家班子领导带队分为四个巡查小组,按线路安排,重点监控,每月每组集中巡查4至5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走完程序,成熟一个打击一个。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案件41宗,组织拆违联合大行动7次,出动车辆70辆次,出动人员2100人次,拆除违法房屋基础27间、房屋及临时建筑55间,拆除总面积9241.28平方米。经过集中整治,目前我县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了有效地遏制,大大规范了我县县城周边国土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县处级领导分为四个小组定期轮流每月每个小组各巡查一次,带领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县国土局、住建局负责做好巡查记录。
2、县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实施巡查,负责国土资源案件的调查、取证、立案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确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处理到位。
3、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是规划方面: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对违法用地上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依法查处;二是建设方面:负责建筑施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并依法从严处理;三是城乡规划方面:负责城镇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控、调查取证以及牵头组织拆除等工作。
4、乡(镇)政府及其国土所:定期实施巡查,巡查发现或在接到村级报告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后24小时内到场核实制止,制止无效的向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报告,对辖区内新发生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必须在发现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相应措施。
三、存在问题
1、农民建房用地是刚性需求,但由于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强,且受总体规划、农用地转用、耕地占补指标和程序等多方面限制,导致了无法落实而发生违法用地;
2、一些群众和个体老板受到利益驱使,置土地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出租、转让集体土地进行木片加工、焦炭厂等非农建设。此类案件由于普遍得到当地农民支持,查处难度相当大;
3、个别群众法制意识不强,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认识不足;
4、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不够,没能及时深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201*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巡查力度,及时、深入发现问题,为我县更加有效地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提供准确无误的线索;
2、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提高依法用地意识。采取多形式加大土地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全力营造全民依法用地管地的良好氛围,同时用好用活保障支持用地政策,盘活存量土地,确保依法合理用地;
3、进一步完善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土地、矿产管理和利用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动态巡查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发现、制止、查处、惩戒、防范等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两法的宣传,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家知户晓,为我县的两违拆除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5、继续加大两违拆除力度,让非法买卖土地者、违法建设者无处藏身,知难而退,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周边国土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建设秩序,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
***县城周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
共同监管责任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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