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开展,现将我局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黄玉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组,由纪检组长杨光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日常工作的落实。积极明确开展优化环境建设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并及时召开全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有关工作作出行安排部署。
二、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环境落实
(一)认真开展审批事项梳理。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局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及涉企罚款。
(二)加强对派驻政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根据县政府通知要求,我局抽派了2名业务能力强,政治觉悟高,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驻政务中心开展公证事项服务。积极加强对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办事效率,有力推动我县“一站式”办公的工作进度。并由一名党组成员作为首席代表进驻政府中心,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对于政务中心提出的有关要求,坚决给予支持,为进驻人员解决服装费、外出考察费及其他费用3万余元。
(三)严格“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一是对当事人缴纳的公证费和律师费实行为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二是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在会计中心开设报账账户;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不存在滞压、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非税收入等问题,未设置“小金库”。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四)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贯彻落实”
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子成员集体开会讨论、研究后才能作出决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
(五)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各基层司法所的一线调解工作力度,确保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疑惑,将各类矛头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为加大调解力度,防止矛盾纠纷的升级恶化,我局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慎重、高效、稳妥地调解、疏导好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当事人,将情绪稳控,促使案件顺利解决。二是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法,加大对案件当事人的劝说,调解工作力度,在调解的同时,加大对各种法律法规的讲解和灌输,尽量进行依法化解,确实不能化解的,积极引导进入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知晓力。我局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平安***”等建设目标,切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在各种重要节点、法制宣传日期间,牵头各有关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利用场天走上街头,采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询问等方式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二是与平湖镇辖区一花灯队沟通,由花灯队以“六五”普法为主题,自编自演一些让群众易于接受,一看就懂的娱乐节目,利用春节大量人员返乡的时机,由县司法局起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带领花灯对分别到19乡镇开展巡回演出宣传。今年以来,我局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三是上法制课,走进学校,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我局干警共参与法制课50余次,接受学生咨询10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下县委、政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好优化发展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极少数干警对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仍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是紧密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力度还不够。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扎实开展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作出强调,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以正风肃纪活动为契机,切实反对“四风”,坚持边查边改,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方法,切实将各类矛头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
***县司法局
20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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