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2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决定》,立足部门实际,深化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切实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根据上级下发的《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以国务院《决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结合本局的计生工作特点,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按照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本局于3月初统一制定下发了《**公路分局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并与各班站签订了《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了有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要求各股室、所站应把计划生育管理列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范围,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鉴于人事调整和分工的明确,及时调整充实了分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确定由副局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同时每季度召开了各股室、所负责人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各股室、所负责人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目标管理,明确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并层层分解责任。
二、落实措施,夯实基础,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1、根据《决定》精神,局所属各班站、股室、所负责人,积极组织、协调和督促妥局干部职工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和查环查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双查到位率达100%。干部职工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自觉实行晚婚晚育,晚婚率达100%。
2、干部、职工及时领取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计生部门做好家人、亲属和亲戚的计划生育工作。
3、涉及房屋(店面)出租,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流入育龄人群持有其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后,方可给予办理出租手续,对无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的不予办理承租手续,并及时通报当地计生主管部门。
4、对于所挂村(安寅村),我局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咨询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广大育龄青年自身保健意识得到帮助提高。实现了计划生育合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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