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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6 07:39:46 | 移动端:20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一篇:20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每天加班加点,之所以这么忙碌,是因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荣誉。也正是因为如此,压力会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身负的任务多么重大。回想这一个多月来的工作,评定工作基本上还算顺利。

然而,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大多都是学生关于助学金评定的抱怨和疑惑。没有开始评之前,许多学生给我发短信,听说别的专业平分,要求助学金平分。许多个夜晚我辗转难眠,最终经过与班委的商讨,同时也争取全班同学的意见,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拿出一部分平分。然而,就在评定工作接近尾声的时候,领导下令不得平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刚刚长舒一口气又不得不缓回神,对于有意见和抱怨的同学,我都一一做了回应和解答。

经过几年助学金工作的评定,我深有感触。我想每个辅导员肯定和我一样,想把工作做得公平、公正,希望达到每一个同学的满意。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贫困认定难度很大,一个班两、三个贫困生很容易认定,二十多名就很难确定了,要想让每个学生都满意,无非是痴心妄想。但是为了无愧于心,秉着尽可能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多次召开班会,民主选举。选上的同学自然没有意见,没有选上有意见的同学,还要一一做思想工作。

至此,奖助学金工作算是结束了,希望没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能够理解!

第二篇:国家奖助金通知

关于做好20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已分配,为做好201*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1.各学院、校区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评审实施办法》及《201*年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分配表》进行评审。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内容一律手写,字迹清晰,信息必须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4.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必须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院系公章必须是学院行政公章。

5.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表格上签名处和日期处一律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手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留底),不需随表报送。

6.凡学院初审合格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必须提供一份300字的事迹简介(以第三人称写)及近期生活照照片一张(电子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各学院、校区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江西理工大学国家金评审实施办法》及《201*年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分配表》进行评审。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此表由各学院存档备案,不需要报送学工部。只有经学校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才能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学校的分配名额,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助学金分一、二、三等,金额分别是4000元、3000元、201*元,原则上比例是25%、50%、25%。各学院可稍作调整,但一、三等人数一定要相等。

2.专升本学生第一学年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有资格参评国家助学金。

3.各班级必须在辅导员、班主任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三金”的评选,不能搞平均主义、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一经发现,取消该名额,由学工部重新分配给其它学院。

4.以上材料中学号均为校园卡通号,所有数据中不能留空格,并保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准确无误,材料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5.各学院在评审完成后要及时把评审材料归档,包括《家庭情况调查

表》、《贫困生认定申请表》、《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助学金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归档、保管,学工部会不定期检查并纳入考核。

四、工作进程

1.!!!!!!在10月12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报学工部,并提交纸质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国

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加盖学院公章、院领导签字)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2.10月15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工部提交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在10月20日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报学工部,并提交纸质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及《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各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院领导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稿。

4.10月25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工部提交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各学院在报送以上评审材料的同时,要提交本学院的“三金”评审报告,学院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应反映学院的操作过程,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领导签字。

学生工作部

201*年9月28日

第三篇: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而提高研究生的质量,培养出更多具备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鼓励我院研究生刻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研实践及各种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制定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以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和发放办法》,在《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本方法适用于入学一年后的建筑学院全日制非定向(委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

二、第二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参评条件为:

1、爱国,爱校,爱专业,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

4、一学年内因各种原因受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5、在学术上弄虚作假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6、每位研究生必需参加学院年度70%以上的学术讲座及指定学术会议。

7、全学年完成课程成绩不低于22个学分以上,其中公共课程、基础课程、设计1、学术报告等课程必须取得学分。

8、全学年所修课程中有不及格成绩者不得申请一等、二等奖学金。

9、奖学金由研究生主动申请,未申请者不予评奖。

三、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

四、评奖程序:学生如实填写《建筑学院________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综合加分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交由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小组审核并按评定办法给与加分,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

学生提交的奖(助)学金综合加分申请表及学生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定,给出综合成绩。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等级评定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结合学校研究生院给定的比例名额确定。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精确到小数点3位):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分值+综合加分

1、学业成绩分值=课程平均分×85%

课程平均分=(学位必修课成绩+4门自选课成绩)/门数

学位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基础课程

自选课程:由研究生在专业课程中挑选4门课程(其中有设计课程的专业必须包括设计1)。

2、 综合加分=各项加分总和×15%

综合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如有超出仍按15分最高上限加分。

综合加分详见《建筑学院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综合加分办法实施细则》;

①论文板块加分:申请评奖的所有论文及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注明有“西南交通大学”,申报人署名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学生在校外合作发表的文章或科研项目不记入加分。

②学术科技科研竞赛和文艺体育竞赛板块加分由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及排名按规定给予加分。

③社会活动表现板块加分中学生骨干加分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小组根据评议的绩效等级给予加分,联合委员会由学生工作组、学院会议及活动组织教师、研究生教务员、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负责人组成。

④所获各项加分的项目必须为学生入学一年内所获得荣誉及取得的业绩。

六、成立“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小组”,负责申报学生的成绩初审、科研加分初审、社会活动表现加分初审等工作。该小组由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学业平均成绩)、论文科研审核人员(审核发表论文情况)、学术科技科研竞赛审核人员(审核竞赛获奖情况)、学生工作组(审核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学院团委(审核文体竞赛获奖情况)。学生经过初审后,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备案。

七、学生如在申报材料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如已获奖学金,则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已发奖学金,并停止发放后续奖学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各项加分值的计算参见《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二附则(试行)》

九、本实施办法由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

201*年10月26日

第四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

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是指研究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主要是考察研究生在思想品质、道德修养、集体主义观念、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时,对研究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促使研究生全面发展与成才。我校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占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中总体考核成绩的15%,主要由研究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和社会工作情况三部分组成。计算方法及权值分布如下:

计算公式:s=a×a1+b×b1+c×c1

s: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

a:研究生日常表现(权重a1)

b:科技文体竞赛成绩(权重b1)

c:社会工作情况(权重c1)

a1+b1+c1=100%

a1≥10%,b1≥10%,c1≥10%

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确定指标a、b、c在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s评价中所占的权重a1、b1、c1。

一、研究生日常表现a(占综合表现s的权重为a1)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能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是非明确。

2.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文明礼貌。

3.遵守《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创新精神。

4.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 1

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遵守课堂纪律及考试纪律,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

6.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二、科技文体竞赛成绩b(占综合表现s的权重为b1) 对于代表学院、学校参加国家、省部级、市级(不含县级市)正式举办的科技文体竞赛,获得名次或者奖项者;或者参与由学校、学院组织的科技文体竞赛,按参与竞赛的级别和所获奖项的高低进行综合评分。

三、社会工作情况c(占综合表现s的权重为c1)

1.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挂职锻炼等社会服务活动。2.学生工作绩效。针对在班级、党支部、学校(院)研究生会担(推荐访问公文素材库:WWwww.bsmz.net)任一定职务或在学校各个机关部门担任学生干事的研究生,依据其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评分。

注:对于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可在上述评价基础上,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值。

专业培养方案状态

第五篇:201*-201*学年综合评定和奖助勤贷工作总结

201*-201*学年综合评定和奖助勤贷工作总结

08电信、计算机、通信、网络 (含专升本)

201*-201*学年国家助学金和综合评定工作已经结束,整个工作过程基本顺利,现将评定情况总结如下:

201*-201*学年我所带四个专业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者。主要工作分为两部分:国家助学金评定和综合评定。

一 国家助学金评定

1、家庭困难认定

第一步,根据往年的经验,申请认定家庭困难认定的学生较多,许多申请人并不符合认定条件。为了尽量避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我提前将严格的认定条件公布给学生,要求学生相互监督,不得隐瞒个人实际情况。挂科者、违纪者、使用高档消费品、使用电脑、已连续三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等情况均不再申请。在这些前提下,每班申请人最多没有超过7个。

第二步,我将各班申请人在专业群里公示,实行实名举报制,在规定时间内如无异议,就将申请人定位家庭困难学生。

第三步,召开各班家庭困难学生评议班会。按照学院认定工作相关规定,各班成立评议小组进行认定,但实际在评议过程中会出现拉票和维亲现象,评议过程失去公正。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我临时通知各班全班同学开评议会,不给他们私下做工作的时间,每个申请人现场介绍家庭详细情况,然后全班同学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投票评议,按照票数多少排序。这样的评议过程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评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按照国家助学金的分配比例,每班助学金获得者为本班人数的10%,每班人数基本为3-4人。根据困难认定评议结果,按照名单顺序取前几名作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3、专业内公示

出现的问题:

1、所带专业均为与计算机操作密切相关的专业,限制电脑使用这项要求在认定中出现许多边缘情况,造成评议困难。建议学院修改制定新的困难

认定评议条件,方便辅导员在评议中能按照学院的统一标准进行工作。

2、三级证明每个人都可以开,已经不能起到真正证明学生家庭情况的材料了 建议:

1、评议时先请申请人介绍自己家庭情况,避免别宿舍人员不了解其他宿舍申请人情况只选本宿舍申请人

2、全班同学进行投票,避免少数人评议的代表性不强

3、评议大会临时通知,避免学生私下拉票

二综合评定

1、专业奖学金评定

专业奖学金评定以学生学年考试成绩为依据,标准明确,评议过程简单准确,没有什么问题。

2、德育奖学金评定

大三学生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较少,加分项目也少,评定工作比大一、大二学年简单,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少。但还是有些问题的:

部分加分项加分位置不明确,部分加分项标准重复出现。

三星级宿舍评定新的想法

打分方法:

1、将各班宿舍编号为1、2、3、4、…按照学院星级宿舍评定条例,各班以宿舍为单位进行定期组织检查,1查2,2查3,依次类推,最后一个宿舍查1。打分方法为5分、4分、3分和不合格,期末按照所查次数将分数累加。

2、辅导员定期深入宿舍检查,给每个宿舍打分,打分方法同上,期末按检查次数将分数累加。

3、学生会定期深入宿舍检查,给每个宿舍打分,打分方法同上,期末按检查次数将分数累加。

4、学年综合评定前,将三项分数累加按照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院星级宿舍比例和学院检查的通报结果最后确定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和不合格宿舍。

扣分方法:

1、如果发现违章电器,发现一次扣1分,宿舍长扣0.5分;

2、如果瞒报被查出,负责打分的宿舍同时扣1分;

3、卫生极差,一次扣1分,宿舍长扣0.5分;较差,1次扣0.5分,宿舍长扣0.2分。

20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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