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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精选多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6 08:24:36 | 移动端:文物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精选多篇)

第一篇:201*年文物工作要点

201*年文物工作要点

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不断探索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壮大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和国家“文化遗产日”的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和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

二、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继续组织好我市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

三、在文物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四、遵循文物保护工作自身规律,提高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能力,正确认识我市文物工作的实际,把合理开发和利用作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五、切实加强已列保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力度。在做好保护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对已列保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加大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的作用;

六、按照突出重点、集约使用、能见效益的原则,合理安排文物保护维修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化管

理,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管理体系,规范文物保护维修招投标活动,做好全市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

七、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加强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第二篇:文物保护工作要点

201*年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十二五”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项重点工程,以加快西安发展为大局,紧紧抓住省市共建大西安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勇于突破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大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以增强文物事业发展

活力为目标,加强规划编制、设施改造、环境改善、制度完善、数据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以奉献社会、服务民众为根本,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开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文物保护工作

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天主教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4.继续做好大遗址考古工作。

配合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工作;结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建设,推进丰镐遗址和阿房宫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继续做好霸陵的考古调查工作,启动栎阳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为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5.实施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

结合《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及《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城墙重要段落保护展示项目、西安门遗址、直城门遗址与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6.加强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加强对勘探质量的检查认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抓好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强化发掘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专题考古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西安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申报,颁布以及实施工作。

二、博物馆工作

7.加强博物馆数量建设。

根据“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完成201*年博物馆的报审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馆”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迈上新台阶。

8.提升博物馆质量建设。

协调指导全市博物馆进一步提升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职能,特别是国有博物馆的升级改造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201*年民办(行业)博物馆考核工作,落实相关扶持资金和政策;修订出台《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暂行)》;编纂《市民办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民办博物馆管理实用手册》和《西安百家博物馆》;试点开展全市民办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建设,年内努力完成2万件藏品的录入工作。

9.不断丰富和完善博物馆体系。

努力建设各类能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的新类型博物馆,如工业遗产博物馆、行业特色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凸显小型、专题、多样的建设特色,力争“十二五”末,专题类

博物馆达到50个以上,使我市博物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配合省文物局做好正在筹划的全国第一座考古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建设,以带动民间博物馆城的建设和发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安排部署,在全面总结全市国有可移动

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1.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筹划成立市博物馆协会;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组建“西安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市博物馆发展做好申报审核、人才培养、职称评定、技术咨询、运行管理等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快制定西安市博物馆讲解员评估定级办法;扎实做好201*年博物馆讲解员大赛工作;组织全市民办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积极推进民办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组织筹划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以持续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活动和博物馆进百校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13.积极推动红色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以启动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为契机,积极推进西安事变旧址群回收利用工作;认真按照《八路军办事处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推进红色旅游工作进程。

三、文物安全工作

14.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基层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第23个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区县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着重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古建筑消防安全、文物库房、博物馆展出文物的安全、考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消防宣传月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督察、有总结汇报,力求取得实效。

16.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调研重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情况,起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责任、管理措施等;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障经费;加强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

17.加强技防和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实施一批技防工程项目,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做好半坡遗址、秦东陵、汉杜陵、唐兴教寺塔、华清宫遗址和水陆庵等单位的安防技防项目;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督促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统消防安全“五个能力”建设水平;组织一次安全专项培训。

19.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应急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应急演练现场会。

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促进〈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好“申遗”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报送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定时编印《依法行政学习资料》;督促检查指导区县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检查指导局属受委托单位依法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委托年审工作,补办执法证件。

21.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

22.强化文物安全机制建设。

积极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23.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安全制度规范;检查重点单位落实安全制度,特别是古建单位和博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出台普遍的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

四、文物基础工作

24.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四有”工作;推进霸陵、隋唐长安城遗址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开展;继续组织区县开展一般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各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做好长安区天池寺塔、户县化羊庙大殿、周至佛坪厅故城碑廊、蓝田红二十五军部、户县公输堂、长安区郭氏民宅的维护保护工程以及万寿寺塔纠偏的保护工程、明秦王府城墙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临潼区康家、白家遗址的建所工作;开展栎阳城遗址考古工作;推进新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审报;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文物点的日常监测工作。

26.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与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27.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着重加强与宗教部门等非文博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与宗教、规划等部门合作,支持、指导宗教场所做好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方案制定与实施、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使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

28.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中心开展的并联审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并联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覆盖面,推进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效率化。

29.不断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科研工作,争取《汉长安城水环境研究》、《丰镐遗址保护利用研究》、《**的城市功能定位》等研究课题的立项;编辑出版《丰镐遗址出土青铜器集》、《文物概览》等书;完成《市志—文物志》的编写工作;积极推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的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30.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项目资金、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做好阿房宫遗址保护工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等工程的招标及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积极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积极督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进展,确保201*年度市文物保护维修计划顺利完成。

31.加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其他城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调研,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为推进我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32.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

配合全市丝路申遗工作、“博物馆之城”建设、“5.18国际博物馆日”及“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会展和文化活动;围绕全市文物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报道;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舆论氛围。

33.大力加强市文物局网站建设,提高全市文物系统宣传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文物局网站信息基础建设,主动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信息,推进全市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和方便快捷的信息传播体系。

五、干部队伍建设

34.大力加强全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市文博人才工作中长期培养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做到人才多层次、培养有平台、使用有政策、成长有渠道;学习、借鉴和利用国家和省文保单位的技术、力量优势,提高我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工作水平,在土遗址保护和展示技术、青铜器保护技术、壁画修复、漆木器保护修复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进行科研攻关,培养科技保护人才;依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平台,积极推动跨国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才交流和培训;继续办好文物行政和业务培训班。

35.坚持廉洁从政,狠抓工作落实。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22条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风。

36.开展年度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工作。

结合全年文物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年度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直单位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评价、评优等综合考核工作。

第三篇:文物保护工作要点

文物保护工作要点

201*年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十二五”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项重点工程,以加快西安发展为大局,紧紧抓住省市共建大西安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勇于突破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大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以增强文物事业发展活力为目标,加强规划编制、设施改造、环境改善、制度完善、数据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以奉献社会、服务民众为根本,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开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文物保护工作

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天主教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4.继续做好大遗址考古工作。

配合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工作;结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建设,推进丰镐遗址和阿房宫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继续做好霸陵的考古调查工作,启动栎阳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为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5.实施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

结合《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及《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城墙重要段落保护展示项目、西安门遗址、直城门遗址与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6.加强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加强对勘探质量的检查认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抓好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强化发掘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专题考古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西安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申报,颁布以及实施工作。

二、博物馆工作

7.加强博物馆数量建设。

根据“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完成201*年博物馆的报审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馆”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迈上新台阶。

8.提升博物馆质量建设。

协调指导全市博物馆进一步提升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职能,特别是国有博物馆的升级改造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201*年民办(行业)博物馆考核工作,落实相关扶持资金和政策;修订出台《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暂行)》;编纂《市民办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民办博物馆管理实用手册》和《西安百家博物馆》;试点开展全市民办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建设,年内努力完成2万件藏品的录入工作。

9.不断丰富和完善博物馆体系。

努力建设各类能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的新类型博物馆,如工业遗产博物馆、行业特色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凸显小型、专题、多样的建设特色,力争“十二五”末,专题类博物馆达到50个以上,使我市博物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配合省文物局做好正在筹划的全国第一座考古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建设,以带动民间博物馆城的建设和发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安排部署,在全面总结全市国有可移动

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1.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筹划成立市博物馆协会;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组建“西安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市博物馆发展做好申报审核、人才培养、职称评定、技术咨询、运行管理等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快制定西安市博物馆讲解员评估定级办法;扎实做好201*年博物馆讲解员大赛工作;组织全市民办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积极推进民办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组织筹划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以持续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活动和博物馆进百校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13.积极推动红色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以启动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为契机,积极推进西安事变旧址群回收利用工作;认真按照《八路军办事处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推进红色旅游工作进程。

三、文物安全工作

14.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基层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第23个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区县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着重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古建筑消防安全、文物库房、博物馆展出文物的安全、考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消防宣传月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督察、有总结汇报,力求取得实效。

16.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调研重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情况,起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责任、管理措施等;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障经费;加强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

17.加强技防和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实施一批技防工程项目,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做好半坡遗址、秦东陵、汉杜陵、唐兴教寺塔、华清宫遗址和水陆庵等单位的安防技防项目;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督促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统消防安全“五个能力”建设水平;组织一次安全专项培训。

19.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应急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应急演练现场会。

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促进〈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好“申遗”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报送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定时编印《依法行政学习资料》;督促检查指导区县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检查指导局属受委托单位依法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委托年审工作,补办执法证件。

21.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

22.强化文物安全机制建设。

积极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23.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安全制度规范;检查重点单位落实安全制度,特别是古建单位和博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出台普遍的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

四、文物基础工作

24.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四有”工作;推进霸陵、隋唐长安城遗址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开展;继续组织区县开展一般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各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做好长安区天池寺塔、户县化羊庙大殿、周至佛坪厅故城碑廊、蓝田红二十五军部、户县公输堂、长安区郭氏民宅的维护保护工程以及万寿寺塔纠偏的保护工程、明秦王府城墙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临潼区康家、白家遗址的建所工作;开展栎阳城遗址考古工作;推进新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审报;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文物点的日常监测工作。

26.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与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27.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着重加强与宗教部门等非文博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与宗教、规划等部门合作,支持、指导宗教场所做好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方案制定与实施、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使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

28.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中心开展的并联审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并联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覆盖面,推进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效率化。

29.不断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科研工作,争取《汉长安城水环境研究》、《丰镐遗址保护利用研究》、《**的城市功能定位》等研究课题的立项;编辑出版《丰镐遗址出土青铜器集》、《文物概览》等书;完成《市志-文物志》的编写工作;积极推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的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30.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项目资金、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做好阿房宫遗址保护工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等工程的招标及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积极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积极督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进展,确保201*年度市文物保护维修计划顺利完成。

31.加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其他城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调研,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为推进我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32.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

配合全市丝路申遗工作、“博物馆之城”建设、“5.18国际博物馆日”及“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会展和文化活动;围绕全市文物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报道;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舆论氛围。

33.大力加强市文物局网站建设,提高全市文物系统宣传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文物局网站信息基础建设,主动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信息,推进全市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和方便快捷的信息传播体系。

五、干部队伍建设

34.大力加强全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市文博人才工作中长期培养实施意(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ww.bsmz.net)见》,加快建设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做到人才多层次、培养有平台、使用有政策、成长有渠道;学习、借鉴和利用国家和省文保单位的技术、力量优势,提高我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工作水平,在土遗址保护和展示技术、青铜器保护技术、壁画修复、漆木器保护修复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进行科研攻关,培养科技保护人才;依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平台,积极推动跨国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才交流和培训;继续办好文物行政和业务培训班。

35.坚持廉洁从政,狠抓工作落实。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22条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风。

36.开展年度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工作。

结合全年文物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年度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直单位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评价、评优等综合考核工作。

第四篇:201*年文物旅游局工作总结

柳林县文物旅游局

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要点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构筑大产业”的方针,将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相结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文物旅游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我局201*年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工作 一是为176名基层文物保护员,提高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原来100元增加到200元,增加幅度100%,共计投入资金42万余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历史欠账18万元。

二是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上级预算、体制改革、各级领导责任制考核,并以柳政发[201*]44号文件出台。

三是县委、政府聘请省旅游局规划设计院,结合柳林实际,以沿黄旅游为重点,完成了全县旅游整体规划。

二、抓行风,带队伍,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推动旅游工作全面发展。紧密结合旅游工作的特点,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分解为具体目标,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强化“一

岗双责”,管人、管事、管思想相互结合,设立党员先锋岗,

公开党员承诺,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

今年以来,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一名预备党员按期转

正。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着力抓好学

习教育,坚持教育在前、防犯在先。认真学习廉洁从政若干

准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从“人、财、物”等方面构建防

范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文物旅游发展相互促进,和谐推

进。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县工作。认真贯彻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集中学习、知识讲座

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和综治宣传工作。同时,把信访

工作与文物旅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突出源头预防疏导,

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

四是积极完成其他工作。继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人人

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进计生、信访、精神

文明创建工作;切实做好了旅游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

确、真实,为旅游经济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积极完成县

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加大监管,突出重点,行业管理上水平

一是狠抓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结合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

动,针对全县6家旅行社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查找出来的档

案制度的完善、旅游服务的质量等问题,认真梳理、细化措

施、限期整改、集中攻坚。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深入开展

诚信服务、用心服务、,并向游客公布服务承诺,赢得了广

大游客的赞誉。

二是着力抓好文物旅游安全工作。制定了《柳林县文物

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并与各文物保护组、旅行社、星级宾

馆签订了《201*年文物旅游安全责任状》。围绕“春节、五

一、十一”长假,对全县文物旅游下属单位进行了全面大检

查。

三是着力优化良好旅游环境。结合我县创卫工作,及时

召开了动员会,广泛宣传,扎实推进,制定了《柳林县文物

旅游局创卫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专人,对各景区和下乡扶

贫点王家会村进行督促检查。各景区迅速行动,细化任务,

制定方案,增设环卫设施,组织人员清理卫生死角,做到了

垃圾日产日清,为广大游客创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同时结

合王家会村的实际情况,先后展开了座谈会,配合王家会村

两委,集中整治了公路卫生,针对村部院落环境差、无公示

栏等问题,我局计划从业务经费中基础一定资金给予了帮

扶。

四、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和创先争优

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立领导小组,

形成了局领导负责抓,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全面参与的良

好工作局面。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

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差距,

制定了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立足四个“着眼”,着力

推进整改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达到98%,达到了预期目的。

通过整顿,广大干部服务意识得到转变,责任意识不断得到

增强,服务态度进一步端正,促进了各项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成立机构,强化领导,制

定活动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工作重点。结合旅游工作实际,

确定了“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开创文物旅游事业新局

面”活动载体。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狠抓机关效能建设

和政风行风建设。局领导班子,根据各自分管工作,率先作出公开承诺,并上墙公示;创新管理体制,完善规章制度。

长期请假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临时请假者,由局

长批准,请假条送办公室存档。

五、以项目为抓手,掀起旅游发展新高潮

今年以来,围绕文物旅游突破发展的目标,我们全力推

进项目建设,在景区建设、资金投入、项目争取方面再创佳

绩。

一是投资五百余万元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香严寺,即

将竣工。

二是加强领导,乡村旅游发展后劲十足。黄河三峡有限

责任公司已成功申报3a级景区。投资700余万元的昌盛农业生态园,即将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向游客开放。

六、“金铠甲”工程取得新进展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金铠甲”工程玉虚宫,达标标准包括:组织机构、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经费、安全检查、安全培训考核七方面。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及预算,争取12月底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七、下乡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局对下乡扶贫点王家会村、支“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严格选举程序、注重选举结果。并认真贯彻柳干部包村办发【201*】1号《关于尽快完善领导干部下乡包村点有关资料的紧急通知》精神,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包村台账(小册子)、五年增收翻番规划、分年度增收计划、具体保证措施、调研报告、支部及村委的会议记录、公示牌等10个方面的材料,为下一步的工作明确了目标、奠定了基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全县旅游经济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景区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景区建设仍以政府投入为主,资金渠道单一,只能进行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景区旅游产品开发资金匮乏。二是旅游招商还需加大力度,旅游宣传资金匮乏,旅游

市场开发力度不够。三是旅游商品开发进展较慢。

201*年工作要点:

201*年,我局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文物保护开发利用、提升接待服务水平、完善旅游接待水平、完善旅游接待功能,促进我县文物旅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0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扎实开展文博工作。积极开展文物项目申报和文保资金争取工作。重点省级文保单位南山寺的修缮工程和“金铠甲”工程的申报,最大限度地发挥文物服务旅游的功能,实现文物旅游工作的协调发展。继续开展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进一步改革博物馆管理模式,健全服务制度,坚持以人性化标准改善服务设施,精心举办各种展览,充分发挥社会功能,不断提高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

2、加强旅游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市场管理,强化文明游。从全局着眼,从小事抓起,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推行旅游管理制度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导游队伍正规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抓好管理人员、导游人员、宾馆服务员等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规范旅游服务,促进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努力改善和优化旅游环境。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打造安全游。加强旅游安全教育,不断强

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旅游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的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假日前、假日期间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旅游景区治安、交通秩序管理,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树立“最安全的旅游胜地”形象。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全国旅游日”及“文化遗产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文保意识。

4、狠抓文物旅游安全。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作为文物旅游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首要保障,确保“零事故”的目标。 5、广开渠道、多方筹资,及早启动柳林南山寺、金家庄圆明寺的修缮工程,并在年内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

6、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柳林展览馆有关布展资料、图片、实物的收集和其他工作。

第五篇:201*年文物处工作总结

201*年文物处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工作任务和201*年贵阳市文化工作要点 ,文物处围绕局制定的文化工作目标,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狠抓落实,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共性目标本处室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在工作中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决定和指令;对基层问题及时解决;对目标完成情况随时督检、按时汇报。

2、认真贯彻全国文物工会议和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4月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文物工作会,会上传达了全国和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签订了201*年文物安全责任书;11月4日又举办了全市文物系统文物法规培训班,培训干部40余人,通过授课、讨论、考试,进一步加强了文物系统干部对文物法规的理解和学习。

3、落实各级文物工作“五纳入”督促指导各区县加强文物的管理、保护、利用。今年以来,在与区县文物工作联系中加强文物工作“五纳入”的宣传,使各区县文物工作已普遍纳入领导责任,并逐步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在指导管理、保护、利用工作中加强与各区县文管所的联络,对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帮助协调部门与上级对文物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花溪区青岩文物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

4、“四有”基础工作。指导市文管所继续充实了部分记录档案归 1

档,安排对市内17处不规范保护标志重新制作安装,继续由市文管所与文物使用单位签订了文物使用责任书。

5、根据各区县申报的材料,组织专家对各申报点进行了认真踏勘后,形成了踏勘意见。经组织专家反复讨论后,确定25处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向市政府报告后经政府办公会讨论通过,于10月11日正式公布列保。

6、维修工作。大觉精舍一期工程,达德忠烈宫改造工程已全面完工,忠烈宫小舞台投入使用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拱南阁维修已开始动工;明文阁维修方案正在制订中,拟定于11月下旬动工;同时还将安排达德学校旧址外墙粉饰、油漆。

7、文物景区今年调整了文昌阁,展出了“中国名楼阁展”;扶风山景区进行了庭院绿化,举办了“贵阳首届牡丹花展”;甲秀景区改造了假山叠水,举办了“金秋十月菊花展”;达德景区规整了后园绿化;修文阳明园展览调整后经省文物局推荐参加国家文物局精品展览评选。这些措施扩大了文物宣传、美化了文物环境、吸引了游客,创造了效益。

8、《贵阳文物》丛书已出甲秀景区和扶风山景区两个初稿,现正在对两个书稿进行修改。

二、其它工作

1、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请立即纠正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要求,组织了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的检查,通过检查,对花溪青岩的文物管理体制提出纠正意见报市政府,并根据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督促,帮助花溪理顺管理体制。同时组专家对青岩文物保护单位修复陈列进行专门检查,形成书面整改建议交花溪区

政府。

2、组织全市“5·18国际博物馆活动日”宣传活动,全市7个区市县文管所以开展街头宣传、图片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免费开放等方式进行了主题为“博物馆与朋友”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3、组织修文阳明园、中共贵州省工委活动旧址参加“第五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获提名。

4、组织推荐全国文物先进县评选,经省文物局对全省推荐的县评选后向国家文物局推荐报送了修文为我省全国文物先进县参评。

5、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保护工程单位及个人资质申请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审核了我市文物保护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4家,个人资质市文物系统25人,设计和施工单位50余人的资料报省文物局。

6、根据《中国文物地图集﹒贵州分册》编委会要求,对我市条目组织各区县文管所再核实,增补条目39条。

7、组织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镇)、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镇)、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评选办法》、《贵州省历史文化名村、镇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进行论证,并形成了书面意见上报。

8、制定了“贵阳博物馆建设项目建议书”,申报在金阳新区新建贵阳市博物馆,拟草了“关于将大觉精舍辟为贵阳市历史文化陈列馆的请示”并做了前期调查研究;就市委民主生活会“八办”修复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形成了书面报告,并已制定修复设计方案

9、配合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拍摄“历史贵阳”部分组织文物景区资料、联系专家接受采访、安排景区接待等;配合“中国城市指标研讨会”组织景区接待,文艺演出;配合市文联就增补文物景区楹联牌匾做了调查研究,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意见。

10、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土地问题的“王伯群故居”、“阳明祠”、“达德学校旧址”、“水口寺”、“刘统之先生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法》与建设单位妥善处理了建设与保护的矛盾。组织市文管所收回了使用单位无力保护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刘氏支祠”。

11、对人大、政协提案、群众来信及基层请示认真办理,回复人大、政协提案7件,群众来信3件、基层请示若干。对人大、政协组织的文物考察认真准备材料,汇报情况全面、准确。

配合市国土局编制贵阳市砂石资源规划整理统计了文物保护数据上报,对市规划局近期建设规划提供了文物保护规划资料、对贵阳市绿化规划方案提供了文物保护数据资料。

12、组织接待了文化部长孙家正、国家文物局长单霁翔以及市政府接待的中山大学校长一行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一行,市委组织部接待的全国人事信息员培训班,**市文化局一行参观我市文物景区。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由于财政经费下拨晚,维修启动工作往往在下半年,对维修安排就显得仓促和准备不充分,至使工作中出现不细致和计划不周密的情况。

2、由于处室主要工作是行政事务,对业务工作中的一些技术性

工作不熟悉,以至一些工作要依靠专家解决,拖延了工作时间,同时由于近年来文物工作的内容日益丰富,需要应对的问题多样化,也感到人手不足。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想:一是努力查找主客观原因,如维修工作可在上半年做好维修工作方案,组织选定施工单位,筹措垫资启动维修工作;处室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争取参加一些专业培训,尽快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二是请局领导考虑增加文物处业务干部。

文物处

20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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