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飘读后感(一)
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本书。飘的主人公斯佳丽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都给我很深的印象。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喜欢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小说飘读后感(二)
有没有一种感觉,你读完一本书,会觉得这就是你从小到大一直在幻想的一个场景,然后就在书中真实出现了。
思嘉喜欢艾希礼的英俊和儒雅,虽然历经几次婚姻,家境的变迁和战争过后社会的动荡却一直没有改变,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艾希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活的弱者,而瑞德才是最懂自己,最适合自己的。
思嘉很勇敢,她可以直截了当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她又很偏激,固执,在被艾希礼拒绝之后闪电般的勾引了艾希礼的小舅子并结婚作为报复,万幸这厮命短,战争还没开始就死在了训练营里。 她是生活的强者,视世俗观念为无物,为了保住父亲留下的农场不惜勾引自私的妹妹的未婚夫。战后各种物资紧缺,她看准机会毅然大做木材生意,不管别人说三道四。无论面对何种困难,仿佛她都有解决的办法,无论是爱情,生活,家庭,还是战争,她从未低头。
这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瑞德。 瑞德骨子里是一个骄傲到不屑于与任何人为伍的家伙。在战前南方的聚会上,他可以刺耳的说出,南方必败,当别人欲要反驳的时候,他会讽刺的说北方有兵工厂,我们有什么,玉米和棉花?他可以在一圈人大唱赞歌的时候直言自己的观点,这其实是泡粪。他从无意中在角落看到思嘉大胆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起就被思嘉深深的吸引,痴情一片。因为他知道,思嘉和他一样叛逆。他仿佛游戏人间,又丝毫不见落魄,他始终是生活的强者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战争开始后,他成了巴特勒船长,穿梭于被北方军队封锁的海域,名利双收,成了南方众人崇拜的对象,而他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我行我素,毅然不留情面的抨击南方,终于又被别人厌恶。他的痴情让人感动,可以在思嘉想参加舞会却碍于自己寡妇的身份不能参加时豪掷巨款使思嘉成为被邀女性的第一名,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他也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可以在南方必败无疑的局势下投军。他勇敢,在军营当中抢夺马匹,拉着思嘉和媚兰穿过战域。他对女儿的呵护,更是让人感动万分。可以为了女儿的未来,不惜改掉自己的臭脾气,努力和周遭的人打成一片,不说别人不想听的话,可以想到,这对于生性骄傲,以戳穿别人愚蠢为乐的瑞德来说是多大的牺牲。也许正是因为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才会在女儿死后像变了个人,并最终选择了离开让自己伤透了心的思嘉。
小说飘读后感(三)
《飘》是作家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唯一的一部作品。()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飘是南北战争时期为背景写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是世界名著之一。
小说以思嘉的生活经历为主线,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就是因为她的真实,有血有肉,正如思嘉父亲所说的:“只有日月与土地同在。”她在战争时凭借自己的力量守着庄园,养活着十几个人,她是荠麦,风一吹,低头,弯腰,吹过之后,又挺起腰板,继续更好的接受阳光。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那样一个坚韧又美丽的女性形象。
她不完美,但是她独特的魅力,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 她我行我素,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家园的北方佬做生意,而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所以思嘉是自私的,但她的自私不仅仅建立在为己的基础之上,她为了很多人,为了塔拉十几张要吃饭的嘴,为了她爱的人和他的妻儿,为了白蝶姑妈,远房的姨妈们,甚至还包括塔拉以前的黑人,思嘉的自私眷顾了很多人在挫折袭来之时,她曾无数次的失望过,但从未绝望。飘里面很经典的一句话就是: “TOMORROW IS ANTHOER DAY.”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她从硝烟和战争中走出来为了生存杀过士兵。不留恋过去贵族般高贵的生活,不惜让自己白嫩的双手在种棉花时生满了老茧,但她依然热爱生活,相信爱情。她是当代女性的典范。
小说紧扣现实,为我们描述了一个与生存相关的爱情,一个盲目的爱情,以至于文章写到一半,我们都不能把思嘉对瑞德的感情称为爱情。因为主人公迷茫地适应一场又一场的婚姻。在迷雾中奔跑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到底爱的是谁,爱过谁。小说留给读者很大的思考空间。也许思嘉悔恨了。发现了自己的内心,也许她还是谁都不爱,仅仅是爱生活,喜欢享受活着的意义。思嘉说过:“爱情是为了快乐,而婚姻是为了生存。”
但我还是认为思嘉是一个有爱情信仰的人,她没有把婚姻当一回事,但是爱情一直是她不变的信仰,我认为她的婚姻都不过是为了用来滋养在她心里那份抹之不去的爱情, 思嘉对爱情的执着是她一生坚不可摧的信仰。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她原本可以守在母亲的身边,寻求呵护,寻求安全,可是她不,她宁愿面对北方佬的铁蹄,也要实现对爱情的许诺,为了照顾虚弱的媚兰,她把千方百计找来的食物给媚兰吃,把家里唯一的一双鞋子给媚兰穿,而自己则饿着肚子赤着脚下地摘棉花,这决不是一个自私狭隘的女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她拥有对爱情的绝对信仰,只是搞错了对象,在守望爱情的征途中。 甚至我觉得她所有的婚姻都是在为了这份珍藏在心的爱情所做的牺牲,守护对希礼的爱。最后思嘉终于认识到她对于阿希礼是无足轻重,她的对阿希礼的爱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瑞德。 斯佳丽跑回家,却发现瑞德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她,并说现在才想起挽救他们的婚姻已经为时已晚。斯佳丽哀求瑞德不要离开她,并说其实她一直爱的是瑞德,她从来没有爱过阿希礼。瑞德说当宝尼活着时,他们曾有机会复合,现在机会已经没有了。 当瑞德迈出大门的时候,斯佳丽问:“瑞德,如果你走了,我将去哪里?我该做什么?”("Rhett, if you go, where shall I go? What shall I do?”)瑞德说,“坦白讲,亲爱的,我一点也不在乎。”("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斯佳丽站在台阶上,在绝望之余又燃起了希望:“桃瑞庄园,我的家!我要回家。总有一天我会让他回来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Tara! Home. I"ll go home, and I"ll think of some way to get him back!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个结局给我们一个很大的想象空间。也让我们感慨万千。
对于思嘉来说,其生命存在的真实意义在于有欲可求,她从不懂得知足,也不能知足。学会满足是对她生命的亵渎,也预示着生命之花的枯萎。她只能够不停的追求,猎取下一个目标,最早是爱情,守望希礼;然后是温饱,守望金钱;接着又是希礼,最后是瑞德,她刚刚意识到的自己的真爱。所以思嘉注定不能提前知道自己的真爱是瑞德,而一定要在爱女夭折之后,媚兰去世之后,瑞德因为彻底失望而要离开之后,才能明白。生活仿佛与她开了一个无以伦比的玩笑,却又是真实的存在,她需要为自己的执拗。在一切随风飘过后,她成熟了。
看完这部小说,我懂得了更多生活方式与生活形态,有时候就该像思嘉一样不去想生命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而是应该沿着生活赐予的轨迹,将沿途洒满温暖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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