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的 情况汇报 本文简介:
一、会议概况及主要精神 2月27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合肥举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作了重要批示,副省长周春雨专门听取了会议情况汇报,对2019年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两会”和全国环保工作会
关于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的 情况汇报 本文内容:
一、会议概况及主要精神
2月27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合肥举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作了重要批示,副省长周春雨专门听取了会议情况汇报,对2019年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两会”和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9年全省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2019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汪莹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环保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各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以及省环保厅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等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关于全省环保会议的重要批示。
李锦斌书记在批示中指出,环境保护关乎民生福祉、关乎长远发展。近年来,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聚焦总量减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秸秆禁烧、生态创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再接再厉、加倍努力,以“打造生态文明安徽样板”为目标,以实施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做好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持久战,让江淮大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李国英省长在批示中指出,2019年,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党建和业务相互促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安徽绿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新的一年,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环境保护工作方方面面,聚焦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推进生态建设,加强环保监管,发展绿色经济,努力让安徽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为建设“五大发展”的美好安徽再立新功。
会上,汪莹纯厅长作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他指出,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强力推进大气与水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等重点工作,全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下达的主要目标任务。
汪莹纯厅长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科学的顶层设计为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日益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为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筑起了坚固的法制屏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热切期盼为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增添了强大动力。
汪莹纯厅长指出,2019年是我省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力做好2019年环境保护工作,要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二是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实施《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四是扎实推进环保领域改革;五是继续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六是进一步强化环境法治;七是提高环保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八是改进和加强环保宣传工作;九是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
二、贯彻意见
作为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认真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针对区域环境特点及工作实际,同时结合今年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大气、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一)扎实开展郊区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工作,做好中央环保督查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及中央环保督查迎检工作部署,我们全面梳理了区域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法规规章落实情况,重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环保监管责任落实及突出环保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我们业已编制出45项区域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台帐材料清单,对7项突出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提出了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责任分解。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按序推进。同时,我们加大了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力度,对区域环境突出问题及遗漏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补缺填实,着力化解各类环境安全风险。
(二)全面加强环境管理
从严落实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审批制度,源头管控建设项目环境行为;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突出重点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力争其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5%以上;深入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推动社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环境监察,保护区域环境安全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涉铅、汞、铬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及化工、建材、选矿等行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巩固并扩大环境保护大检查成果,逐步解决各类历史遗留的环保问题。
(四)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1.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进工业空气污染治理,燃煤小锅炉整治等重点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PM10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做好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保障工作;三是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及生活垃圾、田间杂草等废弃物燃烧烟尘防控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工作;五是开展辖区内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泼洒、裸露地带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2.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围绕《青通河水系(XX段)“河长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19)》、《青通河水系(XX段) “河长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19)》,全面加强良好水体保持、落实水污染防治项目,确保红星河5000米河道整治、祠堂湖环境整治、大通镇8座生活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治理工程达到预期效果;积极落实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规范界碑设置和保护区划分,对影响水源地保护的设施进行整治。
3.启动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大力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基地建设。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及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开展第二批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做好铜山镇杨村等4个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效。
(六)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狠抓环保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建设,利用学校和社区这一重要平台,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环保宣传周和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努力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促进全区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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