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201*年年度考核工作会议记录
时间:201*年4月28日上午
地点: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市律协参加人员:王洪举、刘伟、李红波
主持人:张水山主任
依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规定,各律师事务所均需组织本所执业律师就本人201*年度执业活动进行总结,并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的述职,并(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bsmz.net)这样才会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得更好。
本次年会除了省司法厅、省律协领导外,洛阳市政法委、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安局、工商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学会、市司法局等部门领导,领导们在年会的开幕式结束后,一个没走都参与了研讨年会的研讨,许多领导还对研讨论文做了精彩的点评,改变了过去领导只参加开幕式,不参加研讨会的惯例,形成了研讨律师与领导的互动。
3、研讨会座次排位 “去行政化”,实行平等学术交流。
洛阳年会主席台上只写参会的部门,不写领导个人的名字,在开幕式后领导和评委们一起坐在前两排参加研讨会,打破了过去按职位高低排序的惯例,让参会领导们真正投入进去和研讨会律师进行平等交流。
4、邀请大学教授、博士、法学会专家做“一对一”现场点评。
本次研讨会上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博士、洛阳师范学院法学院的副院长、洛阳师范学院法学院的法学教授、洛阳法学研究会的秘书长、洛阳中级法院的行政庭庭长、洛阳市法制局的调研员等专家学者对发言的研讨论文作了精彩的“一对一”点评,使研讨律师不仅提高了专业水平,而且还提高了论文的写作水平。
5、专家评奖,保证了评奖的公平和获奖论文的质量。
论文由作者律师现场宣讲,然后由专家评委们“一对一”进行点评,宣讲点评结束后由专家评委临时组成评委会,由专家评委会评出一、二、三等奖,保证了获奖论文的质量和评奖的公平。
6、注重年会的宣传和研讨会后律师的联系。
(1)本届年会邀请到了洛阳电视台、大河报、东方今报、河南法制报、洛阳晚报、洛阳日报等多家媒体参与;
(2)本届年会设计了年会会徽,在10几种会议资料上印刷了年会会徽和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标志。
(3)本届年会印刷了150本论文集,保证了全部参会律师、作者、与会领导、点评嘉宾、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有一本论文集。
(4)印刷精美的《通讯录》120本,方便会后交流联系,方便以后的工作。
7、对写论文作者的人性化关怀。
本次论文写作时间短,我们对论文截稿后才传过来的论文也立即加班校对后传到印刷厂,让印刷厂将全部论文都进行了印刷。对于在印刷装订后才提交的论文,我们也想法设法印出活页沾在论文后面,使律师作者很感动。
8、将年会会议筹备的全套资料及通讯录附在论文集里。
将年会会议筹备的全套资料印到委员会委员们保存的论文集了,便于以后召开年会时参考和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二、积极参加地方立法建设。
201*年4月份,我组织我所胡志中、张新峰、崔瑞国、葛武霖等律师积极参加地方立法活动,与河科大法学院联合投标《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列实施细则(草案代拟稿)》的投标起草,我作为投标书的起草人和投标发言人,获得第2名。
三、通过一级律师评审。
201*年底,我全票通过一级律师评审,使我市一级律师增加到3名,使我所一级律师增加到2名,使我所成为全洛阳市唯一一所拥有2名一级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四、组织并参加法学研究活动,成功参与组织了洛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当选为洛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1*年8月,我当选为洛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所律师许文、杨国才、常景龙、崔瑞国当选为常务理事,胡志中当选为副秘书长,刘国琳、张新峰、葛武霖、崔金峰当选为理事。
五、论文和案例分别获得河南省律师协会两个业务委员会的业务研讨一等奖。
1、我的论文《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思考》在“201*年河南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业务研讨会”获一等奖。
2、张水山、张新峰撰写的《对交警部门不合法的执法依据要敢说不》案例文章,在201*年河南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行政法律师案例研讨会”上交流,荣获一等奖。我与杨国才、崔瑞国、胡志中、崔金峰、王鑫等合写的另外5篇案例文章获优秀奖。
六、受到省高院、省司法厅和省律协领导及新闻媒体的表扬。
1、我以我所名义诉交警 “车辆年审”公益诉讼一案,被选为全省法院行政庭观摩庭,省高院行政庭长在全省律师所主任培训会议上对我和胡志中代表我所提起的公益诉讼给予了高度赞扬。
2、洛阳市电视台“百姓直通车” 栏目对我的公益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
3、巩义市电视台“百姓故事”栏目对我的公益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
七、论文发表
我和葛武霖合写的论文《如何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商事法务中的作用》等三篇论文在《河洛商界》杂志公开发表。
八、组织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1、201*年9月,作为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成功参与组织了河南省律师协会与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的年会,在年会研讨会上提出了对新刑诉诉讼法有关律师辩护代理权的八项修改意见。
1、我组织我所崔瑞国、胡志中、刘志勋、王鑫作为我所辩手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与河科大联合组织的第二届诚信杯律师辩论赛,我做为教练,为他们辅导了辩论技巧,胡志中获“优秀辩手”称号。
2、我组织我所张水山、许文、崔瑞国、胡志中、张新峰、刘国琳、王鑫等到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法学会参加“与律师、法官面对面”活动。我代表律师做了演讲,并获得了“最佳人气奖”。
3、我应邀到洛阳理工学院法律系为学生做讲演报告。
4、参加洛阳市律师协
会春节文艺汇演,参演合唱歌曲《三德歌》很好的弘扬了春节文艺汇演的“崇尚道德 诚信执业”的主旋律。
九、二审重大改判案件与胜诉当事人感谢案件。
1、我承办的保险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我代理上诉后,二审均获得了重大改判。
2、我与崔瑞国律师承办的房产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当事人写感谢信和书法作品“人民的好律师”表示感谢。
十、新闻采访报道。
1、201*年1月,《河南法制报》上,刊登了我与我所杨国才获得 “首届河南百姓满意的律师” 荣誉称号。
2、201*年10月,我与胡志中代理我所诉交警 “车辆年审”公益诉讼,《大河报》、《洛阳晚报》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全省法院行政庭庭长对该案进行了观摩,省高院行政庭长在全省律师所主任培训会议上对我所的公益诉讼给予了高度赞扬。
3、我承办的房产纠纷胜诉案件被洛阳晚报以《房价涨了,卖房子的后悔了一纸诉状欲毁约 法院说不行》予以了报道。
4、大学生法律协会《河洛法苑》杂志“法律人风采”栏目以《走进“河南百姓满意的律师”记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张水山律师》对我进行了报道。
5、洛阳电视台对有关“欠水费停水”热点问题对我进行了采访报道。
6、洛阳电视台对有关“电梯刷卡”热点问题对我进行了采访报道。
7、《东方今报》对我和杨国才律师有关“司法局领导政务公开” 进行了采访报道。
主持人:请大家对张水山律师的述职进行评议考核。
考核结果:张水山律师称职
第二篇:关于开展201*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绵司发[201*]52号
绵阳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201*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新修订的《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年度年检注册调整为年度考核,按照省司法厅川司法办发(201*)111号文件的统一部署,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监督、指导,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及方式 年度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上年
度执业情况的定期考核。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业务绩效与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程序及内容
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按照律师事务所自评,主管司法局审核、市州司法局审定、省司法厅备案公告的程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有:
(1)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资质情况,包括现是否符合法定设立条件、是否依法履行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2)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
(3)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如业务数量、业务收费、律师参加培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情况。
(4)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如收案收费管理、财务管理、纳税、投诉查处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党建工作、律师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等情况。
(5)填报四川信用体系网建设数据的情况(另行发文)。
三、年度考核上报材料
1、《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执业情况的报告》(要求准确详细文字报告,加主任签名及所章);
2、《201*年律师考核情况登记表》(样式附后);
3、《201*年律师事务所考核登记表》(样式附后);
4、《201*年四川省执业律师考核登记表》(样式附后);
5、《201*年四川省律师助理考核登记表》(样式附后);
6、《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7、《律师执业证》;
8、有审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告信息(样式附后);
10、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缴纳律师协会会费的证明文件;
1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上报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告和表格分别以纸质一式一份加盖主管司法局公章后上报。同时,各类表格以excel表格电子文档上报,不能为word文档上报。公告费仍按川司法办发(201*)37号通知执行。
四、具体事项安排
1、年度考核时间安排。5月12日至13日:市直各律师事务所(12日:弘风所、联衡所、道融民舟所、天府风所、守信所、科大所、平治所;13日:万法所、众城所、川飞所、蜀兴所、天启所、博思所、林志所、晓君所、邓林所)。
5月14日:涪城、游仙、江油。
5月15日:三台、安县、盐亭、平武、北川、梓潼。
五、考核评定
年度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被司法行政机关考核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要书面通知其限期整改,并作出通报批评,必要时由市局或省厅通报批评。凡被司法行政机关考核为“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需恢复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须书面提出申请,由主管司法局书面上报我局转报省厅同意后,可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1、律师有下列情形为“不合格”:
(1)在考核中发现执业律师有政治信念淡薄、大局意识不强,向媒体、网络或公众发表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的;
(2)盲目迎合当事人的不法诉求或要求,曲解法律,热衷于敏感案件和群体事件炒作,在代理案件活动中挑词架讼,唆使、诱导当事人上访、闹事引发当地社会不稳定的;
(3)律师有《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之一,被投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律师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至二十一项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正在受到调查的;
(5)不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管理的律师。
2、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为“不合格”:
(1)律师事务所有《律师法》第五十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的应受处罚行为之一,正在受到调查处理的;
(2)律师事务所未建立投诉查处机制、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内部监督、服务质量跟踪等自律性管理制度的;
(3)对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未报省厅批准的,变更住所、合伙人未及时备案的;
(4)在年度考核中发现不具备法定设所条件的;
(5)合作律师事务所未完成调整工作的;
(6)不填报四川信用体系网建设数据的。
六、相关要求
1、律师事务所上报的年度考核材料要及时、准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不按规定开展自评工作,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律师事务所,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给予行政处罚,或由律师协会给予行业处分。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底,暂停办理律师异动,核准登记律师事务所工作。
2、全市律师助理一并纳入本次考核范围,各主管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须在对律师助理认真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对符合
条件的上报由我局盖章认可,原则上不新办律师助理证。律师助理考核上报材料与执业律师相同。
3、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参照本通知要求办理。各地在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我局律师工科报告,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抽查、考评、通报。
附件:
1、四川省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2、四川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登记表
3、四川省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汇总表
4、四川省律师助理年度考核汇总表
5、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告信息(式样)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律师年度考核通知
抄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
绵阳市司法局办公室201*年4月7日印
共印30份
第三篇:事务所律师工作记录表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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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关于做好201*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年律师事务所
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及市司法局具体要求,现将市局《关于做好201*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所,望认真落实
一、考核的范围及组织实施
考核的范围: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其管理权限隶属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事务所都应当依法进行年度检查考核。
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区)级司法局负责检查考核的初审工作。
(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与市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二、考核时间及程序
(一)201*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为律师事务所自查阶段。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完成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于3月10日前向所在地的县(区)司法局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事务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统计表;
3、纳税凭证;
4、年度内律师事务所名称、合伙人、负责人、住址变更事项的批件或说明;
5、受到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材料;
6、建立执业风险金、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
7、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8、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9、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和缴纳会费的票据凭证;
10、律师事务所参加政府、企业法律顾问情况;(包括参加顾问数量、为企事业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被采纳情况、为企业创造多少经济效益、挽回多少经济损失等情况)
11、律师事务所与执业律师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
12、律师事务所参加当地政府信访工作情况。(参加的次数、主要业绩)
(二)201*年3月11日至3月20日,为律师事务所呈报县(区)司法局检查初审阶段。县(区)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提报的材料是否完备,律师事务所对所属律师的管理是否依法进行,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于3月20日前一并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三)201*年3月21日至3月30日,为市司法局检查考核阶段。市局收到县(市)区局报送的材料和初审意见后,依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
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将深入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根据审查结果,并征求本级律师协会的意见,为律师事务所评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注明考核结果,并标注有效期截止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局将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备案章)。
(四)对201*年已办理律师实习证人员的考核工作,待实习期满1年时依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黑龙江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五)201*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省司法厅受理各地、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备案阶段。在此期间,市局将检查考核结果报送省厅备案。
三、考核的内容及评定标准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规定,考核的内容为: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受行政奖励、行业奖惩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参加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合格”:
(一)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在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活动、实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三)本所未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放任、纵容、袒护律师执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按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造成本所不能正常运转的;
(三)本所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
(四)本所不能保证法定设立条件的;
(五)提交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备案及公告
省司法厅收到备案材料后,进行审核,完成汇总,并将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结果在《中国律师》杂志和省司法厅网站(http://)、省律师协会网(http://www.hljls.org )上予以公告。
五、考核的具体要求
(一)重视。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接此通知后,要按要求内容认真准备各项材料,各县(区)司法局要认真审查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要深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看是否存在执业律师两所执业等问题。
(二)准时。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查考核工作,并及时整理和上报各种材料。
(三)真实。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要做到材料全面,数据准确无误,信息真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查考核材料报送到市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四)市局将把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望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
(五)考核时除上报书面材料外(一式2份),还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附件: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公告式样
****区司法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公告(式样)
黑龙江xxx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17位)
组织形式:(合伙、个人、国资)
住所地址:(详细填写)
邮编:xxxxxx
办公电话:
所主任电话:
所 主 任:xxx
律师姓名:xxx、xxx
本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注:公告式样严格按上述格式进行,文字大小为6号
字。
第五篇: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总结****律师事务所
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年度,****律师事务所在省司法厅、省律协的领导和指导下,秉承“以真诚求信誉,以质量求生存”宗旨,经全体律师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使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就,现具体总结如下:
一、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团队整体形象。
****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始终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利用引进、招聘、律师推荐、所内培养等多种人才吸纳方式,广收优秀人才,打造了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精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的律师团队。??,具有高级律师资格和硕士以上教育背景的律师占全所执业律师的60%。
我们不仅通过各种形式广纳人才,更注重律师对伍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素质培养。我们的做法是:(1)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老律师的帮带作用,将老律师工作刻苦、认真的优良作风发扬传承。(2)制定每周五下午两小时学习例会制定,将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并有专门所领导抓此项工作。(3)开展“先做人,后做律师”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李庄事件,对年轻律师开展人生观、价值观的大讨论,使其充分认识到:做人乃立足之本,只有做好人,才能做好律师。(4)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律师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一年来,我所除了组织律师参加省厅、省律协组织的继续再教育外,还组织律师参加了《侵权责任法》、《行政诉讼法》、《金融保险业务研讨》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强律师对伍建设,不仅为我所补充了新鲜血液,增强了集体战斗力,也为我所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 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质量,全面开展律师业务活动。
随着法治社会的日益形成,律师的服务领域也随之拓宽,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我所也日渐将原来着重传统业务转变为开放型服务,先后成立了金融证劵、房地产与投资、企业改制与破产管理、知识产权等研究小组,研究新领域的新问题,
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旧房改造建设领域,我们诉在旧房拆迁、补偿、工程建设、宅基地和承包地调整一系列环节中,摸索出了一整套成熟的经验,成功地指导了**市惠济区花园口乡石桥村的旧房改造。
在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中,我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指导监督意见》,坚持律师事务所统一受案、主任把关及报告制度,指派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
三、 规范执业行为,指导律师承担社会责任。
法律通过强制力规范人们的行为,是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作为法律使者的律师,要完成使命,就要求每个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年来,我所律师严格做到了不吃请、不接受当事人任何形式的馈赠和非法利益;不允许律师与对方当事人非法接触;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影响法官、仲裁员公正办案;在受理案件和出具公函时,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的标的统一收费;结案时核实应收的代理费,避免私自收费;建立法律顾问点回访制度;在与同行的关系上,秉承“以真诚求信誉,以质量求生存”,杜绝不正当竞争。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个别律师为了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淡漠社会责任感。拒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甚至为了一己名利,唆使当事人与党和政府对立,这不仅严重地了社会的和谐秩序,更有损律师的形象和使命。去年10月份,我所召开了为期一个月的“律师职责与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是每个律师充分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是律师因承担的法律义务。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律师服务质量,关系到律师的社会形象和发展方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在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建设方面尤为重要。一年来,我所先后召开了五次律师大会,重新修订和完善了《统一受案收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律师利益冲突查处制度》、《投诉查处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律师文明服务规则》、《承办案卷归档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是所的管理活动步入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轨道。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1)、业务面拓展不够,对新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够及时的跟进,并展
开有效的法律服务。
(2)、卷宗归档不及时,有拖拉现象。
(3)、个别律师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强。
本所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改正不足,吸取教训。在新的一年里,以新的发展、新的成就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社会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而奋斗。
河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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