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探析 本文简介:
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今年的宣教月活动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指导思想,对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了新的安排部署。作为县级党委、纪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探析 本文内容:
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今年的宣教月活动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指导思想,对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了新的安排部署。作为县级党委、纪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要精研细琢,找准问题、捋出症结,精准施策,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
一、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围绕管党治党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然而对会议精神的解读、制度的执行、政策的落实总会出现层层弱化的现象,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层层弱化。越往基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越不足。少数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从大处说是中央、省委高层的事,从小处说是县委、乡镇党委的事,与基层支部、党员关系不大。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基层如何推进,思路不清、模式不清、办法不多,没有认识到“细胞”直接影响“肌体”,没有在支部“从严”,更没有在自身“从严”。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上层层弱化。越往基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越不力。少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把主责主业当“副业”,没有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没有把抓实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以党的建设统揽全局的能力不够,重发展、轻党建,本来是有机整体,但在工作中往往割裂开来,出现基层党组织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三是监督责任上层层弱化。越往基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力度越轻,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少数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对自己的角色、职责定位不清、把握不准,没有把监督责任作为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善用、不敢用、不常用,导致监督局限在会议上、停留在口头上、淡化在情面上。四是执纪力度上层层弱化。越往基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执纪力度越小。少数基层党组织缺乏严抓的党性、常抓的韧劲、细抓的定力,认为基层“无权”,犯不着“小题大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只看上面“打虎”好戏连台,不拍群众身边的“苍蝇”,“全面”和“从严”没有真正落地生根。
二、原因分析
以上现象的存在,源于各方面主客观因素,总结下来,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深。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部分干部认为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最多就是受点处分,违纪成本低。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二是制度执行不力。很多基层党组织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有的违反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违反招投标制度,插手工程发包或直接承揽工程;有的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集体经济受损,个人受益。三是纪律意识不强。少数基层干部对工作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其他纪律,只讲做事不讲规矩。少数人当干部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干部这个平台以权谋私,有的基层干部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四是追责问责不力。基层纪检组织作为执纪监督主体,主观上,有的纪检干部存在律人严、律己松,对自身的严格要求有差距;有的思想僵化、动力不足,干事创业、创新突破的能力不足;有的工作散漫、效率不高,业务水平和作风需要加强改进;有的口气粗、架子大,甚至执纪违纪;有的好人心理严重,面对说情干扰降低了执行纪律和规矩的标准等。客观上,基层纪检组织力量不足,纪律审查能力有限,缺少强制手段,案件线索难以核查。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追责问责不力。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与原因剖析,我们认为,基层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抓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纪委要突出各项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要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基层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二是严抓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基层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对基层支部书记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必尽之责列出清单,签字承诺、公之于众,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责评议制度。纪委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倒逼基层党组织主动履职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小落实。三是严抓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与时俱进开展纪检工作,树立保廉防腐的观念,切实把握好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多种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细抓常,紧紧扭住教育预防和执纪问责不放松,勇于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拒腐崇廉的治本之策。严惩违纪违法,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及时转入案件调查程序,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震慑教育作用。
基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探析 本文关键词:探析,基层,治党,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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