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称号,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荣誉。
我市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凝聚创建合理,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多年的连续创建经历,使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摸清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同时,也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争取这项荣誉,除了要有坚强的领导核心,科学的工作机制,扎实的工作作风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群策群力。
首先,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勇于奉献。特别是各地区“一把手”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全面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以赴抓好创建任务的落实;地区和部门之间要做到协调一致、紧密配合、群策群力,形成强大创建合力。
其次,作为群众的主心骨,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心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城不只是为了夺牌,为群众谋福利、谋福祉才是根本所在。因此,创城工作的好坏,最有发言权的就是人民群众。党员干部要时刻心系群众,心系创城大局。要以创城为抓手,多为群众办好事事实,及时解决群众反应突出的社会问题,让群众在创城中得到更多的利益和实惠,才能获得更多的满意和支持。
第三,作为城市的主人,广大市民群众应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以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投身创建活动,维护公共环境,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改进,做一个讲文明、守秩序、守公德的好市民,为建设文明、和谐、美好家园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群策之为则无不成,群力之举则无不胜,如果全市上下振奋精神、集中精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我们就一定能够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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