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车间”建立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扶贫车间成为就地转移劳动力的新模式。我校以“校企合作进村”为契机,积极引导有责任担当的企业到贫困村进行合作帮扶,组织贫困农户开展手工艺制作等生产活动,将“扶贫车间”建在贫困户的家门口、炕头上,开辟出一条“车间驻村、居家就业、群众脱贫、集体增收”的脱贫新路子。
目前,我校在帮扶村已建成扶贫车间4个,模式正逐步成熟。校企+村委会+贫困户的工厂式、居家式的扶贫车间开展,不仅增加贫村民和贫困户的就业机会,提高收入,还能方便照顾家庭,利于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但从各村扶贫车间建立、使用、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来看,扶贫车间还存在建立积极性不高、资源对接不到位、收益率低等问题,亟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广泛调动各方参与性
扶贫车间的建立需要资金、设备、场地等,涉及企业、村集体、贫困人口三个主体的利益。企业不但需要投入经费、购买设备、培养技术人员、组织生产管理等,还要考虑贫困人口这个特殊群体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创造的价值,能够实现的效益。村集体不但需要提供厂房、土地等,还要考虑车间可带动多少贫困人口就业脱贫,给村集体带来多少收益。贫困人口则更多考虑收入的多少。因此,帮扶单位、镇村需要针对扶贫车间的投资企业、村集体、贫困人口等主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到就业扶贫车间在扶贫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所起的作用。要加强三者之间沟通联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调动贫困村积极性,动员贫困村提供空闲场所、办公室或学校等闲置场所,以此降低入驻企业投资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扶贫车间与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和劳动合同,保障贫困人口权益,让贫困人口切实感受到就业扶贫车间真正帮助他们脱贫,真心为他们服务。通过扶贫车间的建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实现户脱贫、村增收与企业发展“多赢”的有机统一。
积极牵引与优企合作
镇村应鼓励引导用工形式灵活的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来料加工等项目,到村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大力实施扶贫车间项目化运营,借鉴先进模式,将扶贫车间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村电商、产业扶贫项目积极建立合作,努力实现扶贫车间经济效益和扶贫效应的“双保险”。
为确保扶贫车间尽快落地生产,贫困人口尽快受益、尽快脱贫,在资金投入上,扶贫车间可采取企业出大部分、帮扶单位捐一部分、镇村出一部分、财政补一部分的方式。在困难问题解决上,政府部门应发挥统揽作用,积极为扶贫车间排忧解难,确保车间按计划建立生产,发挥应有的脱贫辅助作用。区、镇政府人社等部门及时对企业建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认定、并联合银行部门根据吸纳贫困人口情况,尽快落实贷款免息或贴息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支持扶贫车间的运营。
严格规范标准化建设
镇村、投资企业对扶贫车间的建立要有长远规划,不能有短视思维,要确保建一间、成一处,就业一批、脱贫一片。新建、改建、认定的扶贫车间,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国家环保要求的基础上,做到与安全设施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止出现安全生产和环保等问题,影响扶贫车间生产质量,挫伤贫困人口在车间就业的积极性。投资企业必须加强对扶贫车间的监管,对扶贫车间进行统一生产标识、统一产品回收、统一发放工资,积极建立扶贫车间数据平台建设,实现扶贫车间信息公开,对其进行动态监管。规范扶贫车间用工行为,确保扶贫车间安全运营。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对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承揽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行政手段助力标准化就业扶贫车间建立、运营。同时,
要积极探索扶贫车间管理模式,避免因村换届干部调整等人为因素,影响车间的建设和运营。
切实优化利润分配机制
收益分配要本着谁投入多,谁收益多,多方共同受益、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收益分配上,企业要多献爱心,多做慈善,少得利益,让利贫困人口,支持精准脱贫工作。村集体通过租赁、入股或直接参与经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保证村集体长期有收益;在保证贫困人口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尽量多为他们争取利益。同时要通过法律手段,对扶贫车间产权、收益权进行明确,防止出现纠纷和官司,影响扶贫车间效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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