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机关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是自治区党委顺应农村发展现状及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的需要,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这是一项事关农村发展全局,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工作;是一项党委重视、群众期待、社会关注的重大工作。要确保驻村工作真正达到目的、取得实效,第一书记要做到“五带头”:
带头勤奋学习。要把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学习党的惠农强农政策和我县关于产业扶持、扶贫开发有关文件 精神,明确目标任务,熟悉工作要求;学习农村实用技术,掌握脱贫致富项目的经营管理技能,提高指导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实际能力;学习党建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党各工作水平。
带头争创佳绩。把驻村当作一次锤炼党性修养的机会,当作一个展示自身才智的舞台,深入调研,想尽一切办法,抓亮点、抓典型,在农村第一线争创佳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
带头服务群众。要注重多做强基础、暖民心、促发展、保稳定的实事好事。要将联系服务群众做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力所能及的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要注重抓好农业产业技术指导,确保群众种养能有好的收成,增加收入。
带头改进作风。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农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与基层干部同成长共进步,形成工作合力。要为村“两委”干部带好头、作表率,让基层干部和群众真切感受到,上级选派的第一书记有觉悟、有风格、有境界和有水平;要有脚踏实地工作、解决问题实事求是的作风;要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拍板负责;要雷厉风行,不干则已,要干就干得实实在在,干出成绩。
带头弘扬正气。要团结好村“两委”班子和乡镇干部,大家劲往一处使,共同做好工作;要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酗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在所驻村组报销个人任何费用,不用公款或村组集体资金吃请,不接受所驻村组发放的任何钱物,不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保持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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