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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7的读后感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7 10:10:07 | 移动端:哈利波特7的读后感

第一篇:《哈利波特7》读后感

今天看完了期盼已久的《猪力波特7》,就像我在写第五部观后感一样,我先要感谢接可罗林女士!感谢她终于把它写完了!第二感谢盗版印刷厂(正版实在是贵死人)!第三感谢肖泌琳!希望我没把这个忠实的哈迷的名字写错!龟兔赛跑温馨提示:(1)为了使本文更完美,本文采用边写边构思的方式.请大家看完一节后耐心等待更新!谢谢合作!(2)对于本人承诺在本文中提到的那些朋友,如果你暂时没看见自己的名字,请保持镇定,你们会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总之,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请大家比以前更支持我!我爱你们!!!

《哈利波特7》读后感_____第一季

今天学校网络大发慈悲,终于能上空间了~没想到有33个人看过这篇文章了~好感动啊,为了报答大家的厚爱,我现在马上更新第一季

先说哈利吧~个人觉得他还是和第五部中一样,太冲动了,一点都不成熟。天啊!他也17了啊!!还没我一半的会想事。他的魔杖坏了,好可惜~看的时候好担心他会不会被伏地魔杀了,尤其是死人的罗琳女士说这一部中会有猪脚死掉。结果还好。看到中间的了,海格从天上掉下来,我以为死的会是他,没想到他生命力这么强悍,还没死。后来看到罗恩出走,我以为死的是他,但是他也没死。很纳闷了,现在我也把书看完了,好像也没人死啊~真是的,罗琳女士就知道吊人胃口,不就是为提高销量吗??还好我没中计,我是在网上看的,哇哈哈!省了很多钱哦!

哈利波特7》读后感_____第二季

今天又有时间上来了~呵呵~才写没几天,我的读后感就有这么多人看过了,实在让我很感动~感谢大家的厚爱,再说说赫敏吧~赫敏其实是个很有前途的巫婆啦,之可惜要嫁个草包,哎。。扼腕啊。。罗恩虽然是二号男猪脚,但是地位比起哈利波特来要差到哪去了。光从罗琳不吧他的书叫做《罗恩·维斯来》就可以看出。去年看第五部的时候肖泌琳就对我说,因为邓布利多不是自然死掉的,所以他的头像不能出现在画框里。在这一部里好像他是能出现的吧~哎~这个忠实的哈利迷也会有范错误的时候啊~第二季已经写完,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的写作事业,我会一如既往地给大家奉献我的感想!!!谢谢大家,要天天来看哦!!我会不时更新地哦!!

大家肯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今天又上来了~呵呵!其实答案就在你们这些忠实的读者身上啊!是你们的支持让我又了动力写这些文章!再次谢谢大家!

《哈利波特7》读后感---第三季

猪蹄貌似对哈利波特系列很又研究吧,不过她可能没有发现一个重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我今天要说了---它是关于另外一个猪脚---纳威。罗琳女士在第六部中说过,她和哈利波特又一个是对故黑魔王的最后力量,但是我们却没有看到他在本书中应该起到的作用。

在这本书中我好像就只是在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的时候看到了他,可能罗琳女士自己也发现了这一点,于是她又在最后和伏地魔的大战中提到了他。其实在这里他就是一个小角色了,可有可无,我可以说我忠实的读者你们中任何一个人都能承担这个任务。哎!可怜的纳威,好歹也是和罗恩一样的2号男猪脚,为什么他的戏份就少到连我都部记得他张什么样子类??猪蹄你说是吧~嘿嘿!我帮你提供了哈利波特书中的大漏洞,你要争当踩我空间的先锋哦!

今天就说到这里。刚才郁闷死了,我好不容易在空间上写完了,又卡住,郁闷啊郁闷。好了,废话不多说了,希望大家把你们的感想写下来,我会继续努力的

《哈利波特7》读后感---第四季

今天大家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又上了!哈哈!其实我也很高兴的。今天我要再次感谢大家来看我的日志,由于大家的支持,这篇日志已经成为我的日志中看过的人最多的一篇了,o(∩_∩)o...

但是我今天也要宣布一个很遗憾的消息,今天的第四季是我这篇日志的完结篇了!!如果各位还没有出现,我一定会在今天安排你们出现的!!

其实我看《哈利波特》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到现在也不记得多少了。今天我直接来结局算了。

第二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湖南省慈利县一鸣中学386班李一帆

一、主要人物:哈利.波特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

二、人物性格:

哈利.波特:敢想敢做,勇敢无畏。在本部书中脾气有点暴躁,对别人不太耐心。但是,在

d.a的成员面前,他是个有胆有识的教练;在朋友面前,他是个勇敢无私的战友;在老师面前(除斯内普以外),他是个聪慧灵巧的孩子。他不管遇到什么危险,始终勇敢冷静地去面对,无所畏惧,他总是能第一个挺出来面对敌人,总是能把战友带往正确的道路,能带领大家同黑暗势力做斗争。

赫敏.格兰杰:她是个胆大心细的女孩,总是能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在危难时刻急中生智,带领大家走出困境。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虽然是麻瓜出身,但却比大多数巫师更精通魔法。她记忆力好,总是能记住老师和别人说的每一句话,而且能够在需要时搬出来。她平时的成绩也是全年级最好的,不管是哪一科,都总是积极地听课(除乌姆里奇的课外),认真记笔记,而且总是第一个举手回答问题,答出来的很不错。

罗恩.韦斯莱:他在这三个主人公中是最不起眼的。他做的事情总是没有哈利的精彩,他也没有赫敏聪明。但是他很重视友情,对友情十分看重。他把朋友像亲人一样对待,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他考虑的始终是朋友。

三、故事情节:

刚刚结束了火焰杯的比赛,有很多事他都想向邓不利多问明白,可是这个暑假他觉得好

像与魔法世界隔绝了。谁也不跟他在信中说重要事情,以免猫头鹰在半路中劫走。然而,他却在女贞路上和达力吵架时,遭到了摄魂怪的袭击。于是,他被护送到伦敦格里莫广场12号里,在那儿,他见到了教父和很多朋友。在接受了魔法部的法律制裁后,他被投票同意他去学习了。

到了学校,他的日子仍然很不好过。魔法部因为不愿相信伏地魔回来了,也不愿意让别

人相信。所以派副部长乌姆里奇来霍格沃茨担任黑魔法一职。她是个恶毒的女人。在她的课上,学的知识永远与防御术不沾边,连平时一向认真的赫敏上课也开始顶撞她了。她对学生们总是很恶劣,特别是对哈利,还逼他在手背上刻下了“我不可以说谎”几个字。他们的朋友也就是神奇动物保护课的教授海格也不知去向。在往常,哈利还可以和教父说,和邓布利多说,可是非路网遭到了监视,每一只猫头鹰也要接受检查,而且这个学期哈利没跟邓布利多说过一句话,他总是在回避哈利,这使得哈利的怒气更大了。

为了提早做好抵御伏地魔的来攻,哈利在有求必应屋组成了邓布利多军——d.a。在那

里他们跟着哈利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在其中一次聚会时,玛丽兰塔走漏了消息,害得他们差点被抓了。而邓布利多也因此而逃亡在外,“从此”销声匿迹了。

与此同时,哈利总是梦见一扇门,每天晚上都被这个梦苦苦纠缠,有一次,他甚至预知

了未来——看见韦斯莱先生被一条大蛇咬了而让他感到更可怕的是,他感觉他好像就是那条蛇。终于,答案快要揭晓了。一次做梦时,哈利梦见小天狼星正被伏地魔折磨。接着,他就召集了d.a的其中6位成员,一起骑夜骐出发去魔法部的神秘事务司。然而,却没想到,伏地魔早已好了陷阱。他们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最为庆幸的是,凤凰社来了,邓布利多也回来了。伏地魔被赶跑了。

真相终于大白。过后,邓布利多给哈利解释了这一切,解释了他以前想问的问题,解释

了他们一直以来在苦苦寻找的“武器”。但是,这并不能给哈利带来欣喜,带来快乐,小天狼星死了,他的“唯一”的“亲人”死了,而他们也只在一起那么短的日子??

四、读文感想:《哈利.波特》是一部很惊险的科幻小说,其中记叙了哈利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在霍洛沃

茨度过的七年时间里发生的各种怪事,以及他们是怎样打败伏地魔的。这七部陪伴我走过

了小学,来到了初中。书里的人物、事情都令我十分着迷,看了还想再看。在书中,我学

会了哈利的勇敢,学会了赫敏的细心,学会了罗恩的友爱,学会了邓布利多的敢于判断,

学会了金妮的大度,学会了??除此之外,我还学到了一些写作的技巧。有时后面要写到

的重要物品,前面可以提一下,但只能当它是个普通的东西,要一笔带过,不要写得太多。

第三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读《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有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r.a.b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第四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

我与故事打了十年交道,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书。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手,仿佛它有魔力,全套不到两个月就看完了。

我喜欢这个神秘的故事,不得不追着往下读。它确实使你感到惊奇。每章末尾都带着问题,使你牵肠挂肚。

书中的小哈利波特几次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被人们看成怪胎。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

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 录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青少年都和我一样。想想自己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虽然在家,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

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哈利·波特,你是个英雄,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第五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读《哈利波特》有感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有施了魔法,和外面天空一模一样的天花板,还有不停变换的楼梯等等,犹如天马行空一般,让你直直跌进这本书的魔幻世界,沉醉其中。不过,那里有你现实生活中熟悉的同学、老师。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的好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酷似我们假正经班长的珀西,严厉又慈善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校长,你最讨厌的马尔福,总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还有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好心的韦斯莱太太,还有最让人讨厌的德思礼一家。当然也有你生活中的伏地魔。

《哈利〃波特》一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的、戴着黑眼镜的黑发小巫师,额头上有一个明显的闪电形疤痕,那是大魔头伏地魔在杀他的时候留下来的。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后,他只得到姨父家,在那里他饱受欺凌,在碗柜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

十一岁生日那年,他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

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他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霍格沃茨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伊甸园。伏地魔是个想统治整个世界的黑魔头,他好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叫他的名字,而叫他“神秘人”。要是他想杀你,那你就必死无疑。他视哈利〃波特为仇敌,因为在伏地魔杀哈利全家的时候,妈妈拼命保卫他,也就是在这时候,不知不觉哈利波特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力量,那就是爱。就是因为爱,哈利〃波特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他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立志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他对友情的珍惜;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故事中的赫敏是一怎样的形象呢?她聪明、好学、智慧过人,但骄傲、蛮横、独立。她给过朋友们不友好的感觉,但她的心灵是明净的,最终靠着她的善良而赢得了哈利和罗恩这两个朋友。她思维敏捷,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在哈利束手无策时,经常是她帮忙解围。当然,她也有着所有好学生的最典型的特点——循规蹈矩,书中关于她的描写最多的就是当她发现哈利违反了校规

时,那副惊恐、着急、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不过当她和哈利成了朋友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违反校规了!她心思缜密,能发现被许多人漏掉的细节;她敢爱敢恨,对待拥有邪恶思想的人总是毫不客气,她个性急躁,遇到什么事都不会隐瞒,总是毛毛躁躁的,像是一个邻家的大女孩。

哈利的另一个好友——好友罗恩是一个傻乎乎的,开朗,真诚的小子。因为周围的人太优秀了,他常常感到自卑,在闹出了一大篓子笑话的同时,他赢得了朋友、真情与友谊。呵呵,别忘了,他还是下巫师棋的高手呢,连赫敏也自叹不如。他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马尔福一句话:“韦斯莱家的孩子都是红头发,满脸雀斑”,我想他忘了说一个他们的特点,那就是对待朋友忠诚。罗恩的哥哥乔治和弗雷德把曾经给了他们无数帮助的活点地图送给了哈利,这份活点地图也帮助哈利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最终乔治为了保护哈利失去了一只耳朵,我们也再也看不到弗雷德的笑脸了,我想他会在天堂继续搞怪吓人吧。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那么畅销,是因为书中的情感让人震撼,哈利和罗恩、赫敏互相帮助,一起战斗,彼此之间的友谊牢不可破,当哈利遇到危险时,首先出现的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看似无用的在他身后支持的朋友,哈利有时尽管已经很累了,但面对那些对他充满希望的朋友,他仍旧会绽开疲惫的笑脸,让人为他心疼。在最后的决斗中,哈利和他的朋友并肩作战,打败了强大的敌人,

那是怎样的一场血腥的战斗啊,可是我却深深的感受到了友情、团结的力量。书外的世界虽远不及书中的精彩,却也处处体现了团结和友谊,回想身边发生过的事,当你考试失败后是否有人鼓励你?当你获得成功时,也是否有人在为你喝彩?当你需要帮助时,更是否有人默默的伸出援助之手?这一切的一切,不正是友情、团结的体现?我猜哈利的成功不在于他本身的素质,而是他拥有着巨大的后盾!

神奇的世界,神奇的人物,神奇的故事,这个世界充满了神奇。美与丑,爱与恨,正义与邪恶,都存在于这本书中,我将永远记住那些曾经使我感到友情的温暖的人物,也将在心中默默祝福:他们会在每个人的心中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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