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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与狼》读后感(精选多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7 10:25:22 | 移动端:《狗与狼》读后感(精选多篇)

第一篇:读《狗与狼》后感

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并不否定东欧的犹太文明,她的祖父母(雅各夫·马尔居里斯和贝拉·丘吉德洛维奇)接受的就是这样的文明,尽管家族有了钱之后,他们远离了它。但是,在伊莱娜的眼里,对于金钱的操纵,积聚由金钱堆砌起来财产都是不名誉的行为,虽然在她的少年时代,包括她成年以后,过的都是大资产阶级的生活。

在描绘犹太人社会地位的上升时,伊莱娜拾起了所有反犹主义的偏见,将那个时代为犹太人所勾勒的种种偏见性的描述按在他们身上。犹太人的一幅幅画像就这样从她的笔下冒了出来,用的都是最残忍、最讽刺的语汇,而她则带着一种心醉神迷的恐惧欣赏着,尽管她承认自己...

第二篇:《城市与狗》读后感

《城市与狗》读后感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他的作品保持着现实主义的风格,以抨击权力,刻画反抗形象为主。《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秉承着他的风格,具有浓厚的现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尖锐的话语,无不在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其中作品中描绘着许多斗殴和交易场景,一些人类的负面,丑恶行为等,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窘迫的生活,以及权贵的丑恶行径。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是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述中,我们得知了羊驼的境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人知道羊驼从哪里来,即使它呆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凌发泄的玩偶。士官生们常常拿它当做投掷石块的靶子来打赌。它被石头打中时,毫不惊慌,而是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慢吞吞地躲开扔石块的人们。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羊驼正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映照,无法反抗,只有默默忍受,但绝不放弃生活。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又在底层社会生活着,以一种超脱世俗的方式生活于黑暗的军官学校。辗转于两个社会间,见证着,连接着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邪恶,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以这个形象很好地抨击了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小说,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第三篇:《城市与狗》读后感

《城市与狗》读后感

凯恩说:“有人扮演英雄,因为他是怯懦的。有人扮演圣徒,因为他是凶恶的。有人扮演杀人犯,因为他有强烈的害人欲望。人们之所以欺骗,是因为生来便是说谎的。”

《城市与狗》是作者根据自己少年时在军校学习的亲身经历写成。“城市”指秘鲁社会,“狗”指军校学员。作品中用了大量篇幅描写“打架斗殴”、“金钱交易”、“赌博”、“嫖娼”、“上课捣蛋”等丑恶行为,揭示出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有相当大的震撼力。作者塑造了一个“中间人物”,他名叫阿尔贝托,为人不卑不亢,不欺负弱小,也不容强者欺负。在扞卫尊严和个人合法权利方面,阿尔贝托绝对不放弃斗争,这个人物是略萨的化身。在《城市与狗》里,阿尔贝托时而生活在社会上层(豪华住宅区),时而与来自社会底层的黑人、混血种族学员住在同一宿舍;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这两个极端他都不能接受,因此宁肯躲进文学天地,逃避“狗咬狗”的生活。这样,阿尔贝托就逐渐培养了这样一种能力:建造文学的城池,去抵挡“城市”喧嚣和“狗”们的狂吠;因为文学为个人的反抗提供了武器,也提供了施展的空间。

“生活”这一个词似乎很深奥,因为我们总是无法说清,然而它也是(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bsmz.net)于是母亲默许他和哥哥去偷,去抢,只要能够给她钱,她甚至可以失去做母亲的威严。家庭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他哥哥。哥哥教会了他用暴力去争取一切,教会了他如何在暴力中取胜。而这也让他在以后的生活中得以生存下来。而哥哥的好朋友瘦子依盖拉斯作为一个引路人将他引入社会这个大家庭,于是他有了第一次偷,有了第一次性经历,也有了第一次被背叛的滋味。他过早地进入了社会这个大染缸,在近乎残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他学会了生存也有了自己的坚守的信念:忠义。由于亲眼目睹了伙伴被捕的情景,他恨透了背叛的人,而且也有了报复的心。那颗简简单单的纯粹的爱着特莱莎的心也只能被掩埋起来,为了生存,他离开了家,离开了特莱莎,也离开了童年。

与“美洲豹”一样,特莱莎也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嗜酒如命,并且不断地换女人,可是她依旧感激父亲,因为至少他还没有抛弃她,让她拥有一个所谓的家。后来父亲去世了,而母亲也去寻求自己的新生活,将她抛给了姑妈。从此以后,她和姑妈相依为命。

阿尔贝托则与他俩不同,他有家庭的庇护,不必为生存而自立。他有一个可以让他的生活物质无忧的父亲,他也有一个对他无微不至的母亲。父母的关系很不好,因为父亲总是背着母亲去外边乱来,但是对于他而言,这一切都无所谓,他甚至于觉得母亲太固执于所谓的忠诚,他在乎的是能否从父亲那里拿到钱,然后如何用这钱去取乐。而对于父母司空见惯的争吵,他显得就像局外人一样无动于衷。面对越来越柔弱、苍老的母亲,他更喜欢父亲,“显得年轻、健康、精神饱满。在他的举止和言谈之中,有着某种难以抑制、急于表白的东西。”他一直以来认为父亲是不幸福的,可是突然他怀疑起来,“难道他很幸福?”难道像父亲这样也会幸福?父亲对于他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父亲的言语,父亲的行为仿佛又会在他身上显现。面对母亲的嚎啕,面对母亲的诅咒,父亲可以非常平静地说:“我要求绝对自由:我希望支配自己的生活。”

其他人物也有各自的英雄形象:“奴隶”善良而正直;灵巧的“诗人”不惜代价要给自己兄弟伸冤;在全班性的大背叛中,“博阿”仍毅然挺身支持自己兄弟;“卡瓦”1人承当所有责任,牺牲自己保全同伴;甘博亚在长官强大的压力下,还是狂热的坚持保有相当程度的理想性。这些“英雄”虽然都各有软弱的面向与失败的处境,仍散发着某种动人的光芒。

他们本来就是很简单,很单纯的小孩,想拥有自己的友情,爱情,亲情,可是生活帮他们安排了一条路。生活转了一个圈似乎又回到了原点。“美洲豹”与最初相恋的特莱莎结婚,阿尔贝托依照父亲的安排去美国留学,并且找到了一个相恋的女子。生活又安安静静地继续着,曾经以为永远也无法消融的阴暗记忆似乎也已渐渐淡忘,“许多事情回忆起来好像只是些电影里的片段罢了。他可以一整天都不想起‘奴隶’的脸。”只是,这消逝的生命,该谁来为他诉说……

第四篇:(羊与狼的故事)读后感

读《羊与狼》的故事有感

人人希望能够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为什么有的人可以成功,而有些人却不能。原因有很多的方面,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我觉得主观因素要占很大的成分。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读了《羊与狼》的故事后对我震动很大,也领悟了很多。在这个故事里,羊无疑是作为一个正面的例子来讲述的。大水的远见卓识一定会让每个人钦佩。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改变了羊群的命运,让自己的天敌狼从他们的世界里消失了。这在一般人看来是不可能的。这让我想起了tcl人常说的一句话:没有办不到的理由,只有想不到的方法。在大水的身上也体现了这一点。通读全篇之后,我觉得羊除了“远见卓识”这条精髓之外,还有很多其它能够成功的因素。让我们结合现实中的企业一一分解。

一个有才有德的领导是一个企业成功的核心。羊群的成功无疑是大水的功劳,他的卓越领导让羊在这场搏奕中取得了胜利。同时,他还具有高尚的品德,不把自己作为特权阶级对待,他愿意为了自己的目标而献身。这样使他赢得了羊群的尊敬和爱戴。因此,领导的重要性可见一斑。tcl能有今天的成就是我们每个tcl人勤劳的结果,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李总裁,就没有tcl的今天。从5000元贷款起家到现在的大型跨国集团,所取得的成就不用我多说。可我们的李总裁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丰功伟绩而自满,他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地学习先进经验,带领我们在创世界500强的道路上大步前

进。也就怪不得在03届大学生誓师大会上,当他出现在我们视野里的时候,我们给与雷鸣般的掌声。在这里我还想提起一个人,他就是我们荆州经营部的赵向宏经理。他只是众多经营部经理中普通的一位,但他仅用半年多的时间将一个kpi考核曾是141位的经营部带到了前60位。在11月份的出货量曾长期保持成都大区经营部第一,这样的成绩并不是空想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他常常每天工作到凌晨2、3点种,这个经营部里最尽业的人就是他。他很平易近人,也很关心我们,让我没有和领导在一起的距离感和压迫感,让我觉得他是我的领导同时也是我的一位兄长,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我很庆幸自己刚开始工作就可以遇到这样的好领导,从他身上我一定可以学到很多很多。

对给自身发展带来不利的方面,敢说“不”。在文章的开头,大水带领羊群造了老羊头的反,因为老羊头是投降派,是障碍。这是他们成功的第一步。试想如果按照老羊头的做法,羊早被狼吃光了。在现实中,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就必须打破束缚自己的成规。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过人的睿智和胆识。为什么李总裁被评为201*年“年度经济人物”?这就是最好的说明。他将我们tcl由单一的国有制主导企业,改造为多元化经济成分的企业,给tcl注入了新的活力,让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没有大部分国有企业所共有的一些绑住自身发展的弊病,使tcl有这个能力超越自己,不断创新,这给tcl创造光辉的过去和美好的未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群忠诚的员工队伍是成功企业的财富。大水的成功除了他的过

人智慧之外,还有就是忠心于他的羊群们。如果没有他们自始至终的坚持他的策略,羊群是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对于领导的忠诚完全是出自对他的信任,也是因为大水自己的过人才智和崇高品德在羊群中奠定的权威。如果没有这些,羊群是不会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大水的。联系到我们的企业,就是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这是需要企业文化熏陶的。企业文化本身就不是积极向上的话,那么也就不可能培养出忠诚的员工。我们提出了人性化管理,让员工感觉到自己是企业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一个打工者。让打工者觉得自己和企业之间不是单纯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不是一种赤裸的金钱关系,而是在企业中能够体现自己的价值、成就感和归属感。我觉得要提高忠诚度有一个很重要方面就是被管理者希望自己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做出了成就应该得到肯定,这并不一定是物质方面的。我觉得我们的企业在这方面做得已经很好,希望能够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

一个学习性的集体是无敌的。在故事中,大水要羊群学习烹饪和狼的语言,还让自己的子孙要狼国去留学,使自己向狼的方面转变。西方有句名言:要想消灭魔鬼,自己要先变成魔鬼。这句话是说要想战胜敌人一定要先了解它,认识它,找出它的缺点,然后,聚集实力把它打败。没有一个企业从诞生时就是强大的。弱小并不可怕,可怕的时候明知道自己弱小还不思进取,没有实现远大理想的决心,那么,它就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tcl从5000元贷款起家发展到现在这样的规模就不断在学习先进经验,敢于超越自己的结果。但是,我们和国外著名企业相比,力量还是不够强大,就象故事里的羊与狼的现代

演义版。要想屹立与世界名牌企业之林还需要我们静下心来向“魔鬼”们取经,培养一个学习型的团队,让我们成为将来的魔鬼。让世人知道国际大企业不是老外的专利,它同样可以“made in china”。

强大执行力是企业成功的基础。就象最近一期《市场》上说的那样,执行力就象一个乘式中的乘数,执行力弱,另一个乘数再大,结果也是枉然。我觉得这句话写得很贴切,也很形象。一语道出了执行力的真谛。大水是很厉害,但是,没有几代羊群们以甘愿牺牲自己的决心去执行它。那么,他的美好理想也只能成为放在他棺材里的一张已经发黄发脆,上面写着密密麻麻字的一张小纸片。我们很多的决策从理论上来说是很正确的,可从总部下来之后就变了个味道。让人觉得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因为没有良好的执行力所犯的错误已经不少了,足可以让我们每个人警觉。也许,好事多磨,要想成功是要交“学费”的。这不是500强企业应该具有的,这是那些亏损得就象无底洞的国企所拥有的“本质”。对于提高执行力总部很重视,这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看见成效的,我觉得最关键的是依靠我们优秀的企业文化来感染,以及培养出一群高素质的员工。有了强大执行力作为我们的坚强后盾,才不会使我们“创世界500强”这句话成为消失在时间车轮里的一张小纸条。

以上是我对读了《羊和狼》故事的一点心得。总之,我对我们的企业是很有信心的,也为能够成为tcl的一员感到骄傲。我并不奢望自己成为“大水”,但希望自己能够为企业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激情与梦想,血管里滚烫的热血,身体里拳拳赤子之心,回荡在

惠州大剧院里的豪迈誓言将会激励我们这群新的tcl人,在争创世界500强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第五篇: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 ,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它的评价之所以高是有原因的,说明它是值得世人去了解和细细品位的。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爆炸”展开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

小说从卡瓦到教学楼偷五年级化学双月考试试卷题入手,一步步拉开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生活的序幕。

小说在叙述现实的时候插入回忆……军校内生活和军校外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严格,其实私底下,士官生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考试作弊都是家常便饭。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处于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由于成绩差被父亲逼迫考进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妓女等混在一起。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武器。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于他,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不能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

小说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习中被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军校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坚持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开始时一心要为奴隶报仇,却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是当时麻木无情的黑暗社会所造成的。对比如今的社会,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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