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反洗钱培训心得总结
反洗钱培训心得总结
11月下旬参加了人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主要分为工作介绍及可疑交易报告。听完培训后感慨良多,感觉到有些内容是否应当尽早公布,以利于金融机构操作:
一、培训会上,央行领导含蓄地介绍了部分金融机构工作经验。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反洗钱工作属于机密工作,不能将所有信息透露给不相关人员。通过含蓄地介绍,我发现部分金融机构确实很用心地在做反洗钱工作,比如反洗钱自评估工作、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均设计了很详细的流程操作。据我了解,一家被表扬的外资银行自评估工作流程就写了90多页。惭愧啊,第一年自评估工作,按照人行的宏观要求,以我的能力还真憋不出写这么多东西。
二、听完培训介绍后,又感觉不可理解。为什么这么好的经验(本人感觉流程性的东西不涉密啊!)就不讲给你们听。自己在做相关制度时,就感到无人可询,无从下手,只有象我国的改革工作一样,摸着石头过河。但是,自己还没有过河,一抬头却发现人家早已过河,且过的那么的漂亮,我咋就没能想到(或者想到,也没有实施)呢?这倒不是最可怕的,恐怖的早万一央行检查以先进的措施和方法来考量你的工作,那真的完蛋了,只要一句话就可以断送你的工作,“人家做到了,你为什么没有做到?”就可以叫你无言以对,否定你全部工作。(当然这是最悲观的结果)
三、反洗钱工作是否能够落到实处。可疑交易防御性报告也不是说了一、两年了,今年总算引起央行重视。但是研究央行文件发现,可疑交易报告真可以说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你报多了,打你个没有质量,你漏报了,性质更加严重,怎么着,都有问题。每家金融机构的海量交易,不出现问题可能吗?
四、多么希望有公共规范、多么希望有定期交流制度、多么希望看到其他机构的先进经验,多么希望监管机构不要对反洗钱工作及其人员再下杀手……培训中曾经和其他金融人员交流,都觉得从事这项工作的风险性太大,而且吃力不讨好,内部得不到很好的支持、外部调查手段又非常有限,总感觉反洗钱工作由金融机构负责不是特别合适。
五、当然,反洗钱工作也是有些好处的,比如当你发现一笔可疑交易并顺序追踪时,无论该交易是否有犯罪嫌疑,总有一种追踪成功的愉悦感。但我希望反洗钱工作要落到实处,毕竟这项工作不象银行的其他业务,能够实实在在地看到工作效果,也不是搞一些文档、做一下工作检查就能解决问题。我觉得,要做到犯罪嫌疑人不敢到你家洗钱,以及有可疑交易能够迅速发现才是反洗钱工作的最高境界。
第二篇:反洗钱培训心得
反洗钱培训心得
通过此次反洗钱的培训,让我受益颇多,使我懂得洗钱对社会秩序和金融体系产生的严重危害。身为建行柜员的我,深知反洗钱的重要性。要认真学好反洗钱的理论知识,更应该履行反洗钱的工作职责。 洗钱活动不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助长新犯罪的滋生,扭曲正常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腐蚀公众道德,影响国家声誉。
身为柜员,在开户和交易等服务时,严格核查客户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进行联网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有效。由他人代办业务的,同时核查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以上身份证明核查正确后才可以登记办理。如有正常理由怀疑账户的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上级。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作为客户更应该保护自己,远离洗钱犯罪活动。为了防止他人盗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需要配合完成以下工作:出示你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你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保护好个人的身份证件,个人信息的泄露可能会给你带来不小的后果。例如,他人借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等。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 1
户、银行卡、存折、密码等;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办理收付款,更不要替他人提现。
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鉴于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 且意义重大。作为金融机构,更应该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控制洗钱中的预防作用。
第三篇:反洗钱培训心得
反洗钱培训心得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行反洗钱工作水平,市中区支行在本月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银行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
培训主要围绕《反洗钱法》、《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和相关制度开展学习,其主要目的是让员工更深入的学习反洗钱基本知识,从应尽的反洗钱义务及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浅出的了解反洗钱有关知识。除此之外,我们还了解了多个关于洗钱的案例,让我们能更好的掌握反洗钱知识。
从这次反洗钱的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通过培训,我充分认识到做好反洗钱工作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明确了洗钱的概念、洗钱的渠道、洗钱对国家和金融机构带来的后果和灾难,知晓了我行所承担的反洗钱义务、责任和权利,了解和掌握开展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程序和措施,切实提高了我们前台工作人员在客户身份识别、重点可疑交易报送等方面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了能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反洗钱的知识,不断提升对洗钱行为的判断处理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应该经常的总结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思路,为银行反洗钱工作把好第一道关,让反洗钱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xx
201*-3-10
第四篇:反洗钱业务培训心得
反洗钱业务培训心得
09年下半年,哈尔滨银行道里支行在行领导的组织下,认真学习了关于反洗钱的相关内容,强化了反洗钱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与培训,营造了良好的反洗钱工作氛围,让人受益匪浅,现总结如下。
1、 了解了什么是洗钱
洗钱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等犯罪所得及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得行为和过程。
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就要时刻警惕哪些不明来路的大额款项的流转,要了解自己的客户,进而了解其真正来路,以便认清楚其为普通交易行为还是洗钱行为。
2、 认识到我们在反洗钱方面的不足之处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交易报告现状的混乱:系统采集数据量大、准确性差、缺少犯罪线索价值。其次交易人工识别缺位:现在的操作完全依赖系统、没有可疑交易的专业知识。再次,识别难度增加:洗钱交易结构更加复杂化、交易背景识别需要专业知识、交易信息难以获取。
3、 要建立起反洗钱的坚固防线
预防反洗钱活动有三条防线分别如下:
第一条防线就是要建立起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开户时一定要确认其证件的真实有效性,必须使用合法证件开户,杜绝非法账户的建立。
第二道防线为建立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其资料可以
作为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报告义务的刻录和证明。也可以为寻找可以交易提供依据,以及为违法犯罪的调查、审判提供证据。
第三道防线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在办理业务是一旦发现超过规定金额以上或有洗钱嫌疑的资金交易均应依法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从而防止洗钱行为的发生。
以上为我这次学习反洗钱会有的心得体会,也将是我在今后工作中重点要注意的事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加强我网点反洗钱业务的推广,提高网点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教育,提高对案件的甄别能力。努力杜绝洗钱行为的发生。
营行
201*-10-29
第五篇:反洗钱培训心得
反洗钱培训心得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资金进行非法洗钱活动,分行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掌握反洗钱的理论知识,通过此次培训,(请你继续关注公文素材库Wwww.bsmz.net)我们更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
首先,通过此次学习让大家明白是什么是洗钱活动,及其危害性。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犯罪分子通过一系列金融帐户转移非法资金,以便掩盖资金的来源、拥有者的身份,或是使用资金的最终目的。
洗钱通常以隐藏资产来源为目的。典型的交易分三个过程:一、入账,即通过存款、电汇或其它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一个金融机构;
二、分账,也就是通过多层次复杂的转账交易,使犯罪活动得来的钱财脱离其来源;三、融合,以一项显示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隐瞒不法钱财。通过这些过程,罪犯就可把非法所得转移并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常见的洗钱交易资金流形态,分散-集中-分散;集中-分散-集中等;
洗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后果。洗钱为贩毒者、恐怖主义分子、非法武器交易商、腐败的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罪犯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动力。洗钱不仅破坏我国的金融体系,影响金融业的
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
鉴于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 且意义巨大:一是有利于及时发现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三是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四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五是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
作为金融机构,更应该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控制洗钱中的预防作用。
一、客户的身份证明以及记录保存规则关于客户的身份证明以及记录保存规则的建议强调了使金融系统在反洗钱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核心问题。要发挥金融系统在反洗钱中的作用,金融系统就必须具有揭开遮盖有问题客户面纱的能力以及对法律实施当局提供有关交易和客户身份证明的可靠文件的能力,基于这些文件,法律实施当局可以展开有关洗钱的调查。
二、建立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除了加于金融机构有关识别客户身份和保存记录的一般性义务外,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美洲国家组织关于洗钱犯罪的模式规则还专门要求金融机构对超过一定数额的现金交易予以记录和报告以及对可疑金融交易予以记录和报告。
三、金融机构的特别注意建议有关报告可疑交易的规定,包括金融机构披露可疑交易的义务,金融机构不泄露信息的义务以及善意披露免责的保护措施。建议要求金融机构予以特别注意的交易包括:所有复杂的交易,不正常的交易,或巨额的交易;所有不正常类型的交易;以及无明显经济或合法目的的定期小额交易。金融机构一旦怀疑上述交易可能构成非法活动或与非法活动有关,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可疑交易。对于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要求或取得可疑交易信息的情况,金融机构不得通知除法院、主管机关和法律授权的其他人以外的任何人。
四、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预防洗钱中的作用,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必不可少。建议要求我国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和发展预防洗钱的内部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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