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土资源执法培训班心得体会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我认真学习,积极思考,保持了高度的学习热情和良好的组织纪律.培训内容涵盖了基层国土所在国土资源执法,地籍管理,征地拆迁.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学习内容.尤其是钟华山局长的两个“三关〔观〕”的讲话,以鲜明的观点,明确的要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市基层国土资源管理,进一步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指明了方向.我受益非浅.也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也切实感受到了要搞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加强自身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此次集中培训,对我们灌溪中队的人员而言是及时的.尤其是我.提高了我管理基层国土资源的综合素质,使我今后工作能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乡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规范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行力强的国土资源系统基层人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在培训学习后,深刻感受“三点收获”
(一)增强了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听了杨支队讲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认识到时有发生的土地违法大案要案,严重破坏了18亿亩红线耕地保护目标,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现。乡镇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石,基石坚则基础稳,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感受到重任在肩,使命在身。
(二)充分认识到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土地是我国最大的国有资产,其中当以矿产资源为甚。当前,在灌溪中队辖区内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矿产资源量需求迅速增长。雷公庙,石板滩镇拥有大量的不可再生石灰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反之,既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又破坏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但发展不是空中楼阁、无本之木,必须建立在深厚的国土资源这个基础上。当前,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三者的矛盾相当突出,这一矛盾在我们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灌溪中队所辖的6个丘陵乡镇特别显著,灌溪中队所辖的丘陵乡镇有限的资源亟待加以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
(三)提高了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在基层国土所工作的干部职工,相当一部分不具备国土资源专业背景,而国土资源管理又是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这次培训,从我自身来看,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更加增强。如市局于永津讲授的《国土资源管理地藉管理》,陈哲工讲授的《征地折迁》等使我对这几项基础性、公益性工作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对搞好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征地拆迁.有了新的想法和思路。杨文平的《国土资源管理执法监察》的案例教学,剖析违法案件的深层原因,更强调依法查处的重要性。听了以后,对当前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特点,面临的困难有了清醒的认识,更坚定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查处案件的决心。
二、在当前工作中,突出显现“三项难题”
(一)行政执法问题。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专职编制普遍存在“缺位”现象,直接导致了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偏低。此外,乡镇若发生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违法违规的案件,加上没有象公安那样有交通工具,很难通过巡查在萌芽阶段或第一时间赶到案发地;工作人员虽有执法证,但苦于无执法权限,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现场处罚整纠,必须依赖于县级行政机关执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国土资源所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征用拆迁问题。
灌溪中队所辖乡镇因国家,地方建设用地规模大,项目多.牵涉到征地这项工作.此过程,必然涉及到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中源于一些群众对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政策不了解、不理解和不配合,加上一些干部工作方式简单和作风不实,导致征用拆迁工作相当困难。为切实改变这一状况,迫切需要我们从事国土管理的人员有精通的征地和拆迁业务素质.
(三)地基管理问题。
国土基层工作“宅基地管理”是一台戏,它形象地反映了乡镇工作中的宅基地困局。由于存在着事实上的宅基地流转,“一户多宅”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占地建房、多占地建房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缺乏科学的规划,村庄向外、尤其是交通便利的地方急剧扩展,形成村内旧房无人住、村外新房争相建的“空心村”现象。另外,乱圈乱占的现象也十分严重,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随着农(渔)业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保证金的取消,解决好宅基地管理问题已成为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的当务之急。
三、在下步工作中,着力强化“二种意识”,加强一个“职责”
为破解上述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要树立“二个意识”,加强一个“职责”。
(一)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为切实保护好和利用好国土资源。绝不能以无序和过多占用土地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坚守土地保护“红线”目标任务,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努力调整改善用地结构。
(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识。
要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坚持征地听证、公告制度,督促落实各项补偿安置政策措施到位,确保被征地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完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征地安置纠纷调处制度建设,解决被征地群众的后顾之虞。
(三)认真履行职责.
以“五字当头”,切实做好国土资源工作,服务中队辖区乡镇经济发展。一是“学”字当头,加强学习;二是“干”字当头,扎实工作;三是“法”字当头,依法行政;四是“廉”字当头,廉洁奉公;五是“为”字当头,坚持为群众服务。
第二篇: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体会
我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三年,是边学习边认识边体会的三年,也是自身不断发展和提高的三年。三年里,我亲眼目睹了我市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和土地市场的日益活跃,亲眼目睹了我局各项事业的蒸蒸日上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位置日益凸显,并亲身经历了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不断发展、壮大和完善,成为全市规范和维护土地、矿产市场不可替代的力量。发展和规范土地、矿产市场,是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就没有土地、矿产的有形市场和良序竞争。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不断把握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的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努力探索解决国土资源违法面广和处理难的治本之策是我们当前和今后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支队从源头抓起,防范土地、矿产违法,做到上下联动,推进执法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格依法行政,为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强执法监察工作时不我待
1、xx年1月1日至201*年11月以来,辖区内(指执法一科分管区域即石门、澧县、津市、安乡)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602起,查处补办用地手续280起,查处补交出让金127起。其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数量、批少占多、未批先建各占发现总宗数、总面积的45%、 20% 、 35%.
2、党的十七大十分重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在报告中多次提出要求,xx总理在三月二十七日全国农业、粮食电视电话会议第九个问题,专门对国土资源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目标任务。今年国务院下发了15号令,明确了对土地违法人员的处分处罚标准,执法监察的依据,手段不断充实和强化,向全国人民表明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勇气和决心,给了我们土地执法人员一把“尚方宝剑”,为我们严格执法撑了腰壮了胆,更使我们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紧迫感。
二、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量仍然很大,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因为部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政策和法律意识较淡薄,有法不依,只看重任期政绩,往往把建设项目列入政府要办的大事,要求限期完工,忽视了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批先用,或少批多用。有的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出现违法占地搞开发,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
二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用地量比较大。原因是:随着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存量土地资产的价值日趋显现,市、县两级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尽管全球金融危机有一定的影响),一些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企事业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土地,非法转让矿产资源;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非法转让、买卖、抵押集体土地;同时,部分老板受金钱催动,大量购买别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性质进行开发建设,建商品房出售从中获利。
三是个人违法占地现象突出。原因是:由于乡镇撤并(中心所),区域变化,加之乡镇国土所人员少、交通工具和管理力度跟不上,二是市本级经济活跃,人多地少,政府控规,再加上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过于繁杂,要先通过规划审批后,再找国土所审批,造成村民土地报批时间较长,一些群众等不及,就干脆未批先建。
四是非法占用和非法转让土地、超深越界乱采滥挖矿产,已成为各类违法类型的焦点,其主要原因是执法难度越来越大,执法软弱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客观造成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国土资源管理的特点决定了执法难。在我国国土资源属国家或集体所有,但是使用权掌握在使用者手中,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在集体手中,使用者特别是乡、村干部的素质决定了对国家资源使用的随意性增加,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执法监察机构处于防不胜防的境地。
(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欺骗性加大了执法的难度。就我市目前看,从违法的手段和方式上看,集中表现为弄虚作假,无资金,无项目就巧立名目,钻工程、钻项目的空子,造成土地闲置或改变土地性质搞开发。以个人违法隐蔽性较大,私下买卖,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一夜就盖成水泥砖瓦房。由于无专门技术人员对井下滥采滥挖进行监督,执法人员无法准确掌握超深越界情况;更有甚者有的矿老板与矿产审批部门串通一气,瞒上欺下,出现矿难以后执法人员才知道违法开采,导致追责时将板子打在执法者头上。
(3)国土资源执法权限十分有限,手段软弱,仅有调查权、处罚权,而无强制制止权和强制执行权,发现了违法行为,制止不听,特别是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受利益驱动,一夜成房,执法人员只能眼看着建筑物盖起来,下达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的申请强制执行也难,拆之可惜,留之不妥,强拆也难。
(4)国土资源执法机构队伍不够健全,交通工具现场取证等办公设施不能保障。由于有的领导对执法工作不重视或存在偏见或待遇低,致使执法人员对工作缺乏热情,力求安稳轻闲,加之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使得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及时处理,一定程度上造成违法行为的负面作用。办公设施不够健全,没有专门的摄像和摄影设备,对现象调查取证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特别是对大型的住宅小区,没有专业的设备,很难测量出楼房总的占地面积。
三、加大土地执法监察的意见
一是加强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首先,坚持送法到机关、厂矿、学校、乡镇、村组,引导群众树立对土地的忧患意识、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和自觉保护土地的意识,努力实现“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局面。这是坚持和强化长效机制的根本。其次,把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及市、县两级土地管理动态信息,及时呈送给相关领导阅览了解把握,下发基层宣传学习。
二是改革执法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在大队长领导下的中队长负责制度(支队只负责对大队的监督、管理和督办),完善职责,分片直接联系各国土所,对辖区的违法案件负全责。明确在执法工作中各基层所长服从于分管中队长的领导。把基层所加挂执法监察中队牌子工作,切实把执法力量向基层充实,延伸、扩大执法工作覆盖面。
三是完善执法监察网络。监察网络的建设是做到早发现的基础。各县局要把真正热心于土地管理工作的乡(镇)、村组有关同志吸收为执法监察信息员,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后,由乡(镇)政府下发文件,明确职责后开展工作。各监察队定期和信息人员交流沟通,听取他们对土地管理及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
四是强化保障,坚持动态巡查。首先,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的要求,逐步为执法大队和基层所改善执法软硬件设施,保障办案工作经费。其次,坚持日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把违法用地制止在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降低执法成本。
五是建立多元执法制度,减轻执法人员的责任和风险。建立以辖区国土资源所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办案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真正做到“制止的住”.另外,还要与县法院、检察院、监察局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办案和信息共享制度,做到“处理的了”.同时,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真正赋于我们土地执法人员“强制拆除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土地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区别对待,酌情处理。
六是落实岗位津贴,大胆提拔优秀的执法人员,努力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执法监察工作是一项既辛苦又清贫、既有风险又得罪人的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各级执法监察人员足额发放岗位津贴,使他们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大胆提拔品德好、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监察人员,使其解除后顾之忧。
七是严格实行奖惩制度。支队和各县局要在明确职责的同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规定在辖区内每半年没有因错案漏案引起上访、案件查处到位的科室和县中队,支队和各县局将给予表彰奖励;相反,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执法监察工作的人员,在追究相关责任后坚决予以调离执法队伍。 干好干坏一个样、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大忌。
面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和xx总理的讲话精神,学习并充分运用好15号令,切实用好这把“尚方宝剑”;在工作中要敢于“亮剑”,敢于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讲究工作方法,要善于“杀鸡给猴看”.同时,进一步发挥整体功能,明确责任,主动服务,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充分认识执法监察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地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拓进取、争先进位,创造一流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第三篇:国土资源工作心得体会
国土资源工作心得体会
--只有解决问题,才能不出问题
在中华大地的这片净土上,近几年来,由于对外开放和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系统发生了许许多多的问题事件,这些问题事件有的上了电视,有的登了报刊,事件的结局是有的丢了乌纱,有的砸了饭碗,有的引起动乱,有的造成祸端,有的进了公安,有的成了囚犯,问题的背后不得不引起执政者、当局者和后来者的警醒和觉悟。
目前,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在领导和干部的执政理念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心理,怕单位和本部门出问题,这种担心不能说不好,但是,有的由于怕出问题,遇到矛盾绕道走,该干的事情不干,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有的不是遇事从工作出发,而是计较个人得失,热衷于表面文章,消极应付局面,有的出了问题不是想方设法去解决,而是千方百计去回避,甚至为掩盖问题,不惜采取不择手段,拖延和掩盖问题,这样不仅不利于问题的减少和解决,而且使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累越糟,最后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现时的城乡,无论是土地权属争议,还是土地承包关系纠纷,无论是个人信访还是集体告状,无论是国有土地招拍挂还是采、探矿权转让矛盾、无论是地质灾害影响还是征地拆迁安置,这些都是百姓的大事,也是具体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有所交待、心安理得,才能消除发生问题的因素,才能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
上述列举的各种问题,有的是改革的产物,有的是改革的机制、措施不完善造成的,有的是不改革或者改革不彻底形成的,有的问题
是拖大的,有的问题是推坏的,问题出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创新,不发展,不解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本身就是问题,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用来干事创业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的,绝不能庸庸碌碌,尸位素餐,更不能以权谋私。
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当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必然的,旧的问题解决了,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人们认识社会、改造自然的过程,就是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前进。
对待问题的态度应该是:正视问题,解决问题。遇到问题不能躲、不能压、不能推、不能脱,“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如果对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报喜不报忧,就会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个别性问题变成普遍性为为题,容易解决的问题变成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必须解决问题,还要彻底解决问题。
一、 解决问题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一些地方、有关部门之所以问题成堆,事故频发,这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盛行有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搞花架子,跑走过场,只管批示,不抓落实,有纪不遵,有章不循,怎能不出问题?
二、解决问题要见微知著,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发现苗头要及早解决,把工作做在前头就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只有平时把工作做好了、做细了、做实了,才能少出问题或者不出问题,如果等问题出现了,矛盾激化了,在临时抱佛脚,忙于抢水救火,工作就被动了,情况就严重了,问题就恶化了。
三、 解决问题要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必然会遇到各种困
难和障碍,辩证法告诉我们:艰辛中孕育着新的希望,挑战中蕴含着胜利的曙光,只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把事业推向新的境界。
四、解决问题要讲究方法问题,更要注意作风问题。我们的工作关系到国土资源系统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民生安危,关系到国家资源的命脉,也牵系着党和国家的危安,我们只有认真落实大政方针,严格贯彻法律法规,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才能得到政府的放心,群众的满意,社会的公认,才有我们国土资源事业的兴旺发达,才有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篇:参加国土廉政教育培训班心得体会
参加国土廉政教育培训班心得体会
如东县国土资源局王咸华
201*年5月7日,对于我们如东国土人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今天,局党组、纪检组组织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在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开办了如东县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开展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观看韦增寿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片、聆听《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专题报告等九项系列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培训后,本人感触很深。下面我结合个人的学习谈几点体会。
作为一名国土工作人员,学习是永恒的主题。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学习不能很好地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就无从下手,工作难以开展和创新,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就难以提高。因此,要把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尤其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我觉得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要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修炼自身的自制力,才能坚守正确的权利观。作为一名国土工作人员,都或多或少行使着一定的职能,一定要树立好正确的权力观。古人云“正人先正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们要时常用《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对照自己的言行,在岗位上,做到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处理问题,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确立职务是责任,权利是奉献,工作是服务的意识,在社会上树立国土机关的良好形象,不做有愧于党和人民的事,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团结同事一同工作。
作为一名国土工作人员,处在风口浪尖、热点焦点上的国土岗位上,要想抵御住物欲横流,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抑制住欲望、把持住关口,加强自律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强化奉献意识,强化监督,强化勤政意识。
作为一名国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我约束意识。个人的廉洁主要来自自律,而作为一个单位就要以“四严”即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监督,从严查处来规范和强化自律行为。通过不断的廉政学习教育,未雨绸缪,形成“不去为”的教育机制;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培养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风气和氛围,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作为一名国土工作人员,处在改革开放的时代,面临着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的严峻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在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要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为此,我认为,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国土人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模范的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
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不能给他们留有优越的感觉和幻想的空间,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国土人“平时看出来,关键时站出来,利益前让出来,危难时豁出来”的气魄。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克服主观主义、本位主义,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群众打成一片,关心群众,交流思想,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想做什么,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依法依规办事,为全县国土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第五篇:国土资源土地执法问题探析
国土资源土地执法问题探析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严格保护耕地。保护耕地,就必须严格执法。当前,我县耕地保护的形势不容乐观,各类土地违法案件不断发生,“执法难” 似乎是已成共识。土地执法疲软既然成为了常态,那就一定有它的原因。笔者以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上的,也有体制上的,也有机制上的,当然还有更深层次上的原因。
一、土地执法难的表现
(一) 发现和掌握土地违法行为及其动向难。
由于我国土地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力量薄弱,加上缺乏先进的管理手段,没有形成有效的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系统,面对土地违法活动涉及面广,案发范围大的严峻形势,土地管理部门往往处于信息不灵,反馈不到位,无法对土地违法活动及时有效实行有效监视和控制的被动局面,造成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和掌握极其困难。在矿产资源违法执法方面,由于私挖滥采矿点都在山区,点多面广、工作条件恶劣,违法开采人员采取昼伏夜出,蹲点放哨等方式进行非法开采,给执法监察工作造成了很大难度。
(二)防范和制止土地违法活动困难重重。
由于减免农村建房用地各种费用及地价上涨, 农村建房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现象严重。在现实生活中,资源性土地违法活动与资产性土地违法活动两者并存,且难以有效防范和制止。资源性土地违法活动包括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等,其季节性强,违法时间集中,实施和完成土地违法行为速度快,有时甚至多起违法行为同时进行。如违法建房,有的自地基码建,5-7天即可封顶。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势必增加执法难度和成本。资产性土地违法活动包括低价出让、非法倒卖、转让土地等,其违法手段较为隐蔽,社会违害隐形、长期,并且共同违法案件占较大比例,由于缺乏完整的监察网络和土地违法信息反馈系统,使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违法活动无法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特别是发生在土地市场流通领域的资产性土地违法活动的查处,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 对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罚和执罚极其艰难。 目前,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相对不足、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也是土地违法履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动态巡查不到位,一些土地违法行为难以发现,即使发现后也只能口头或书面停工,如果当事人无理取闹,拒不停工,强行制止,可能引发矛盾激化,执法人员可能受到
围攻和人身威胁。依法处理必须经过调查取证、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申请执行等许多环节,一个环节遇阻,就会造成案件查办久拖不决。在通常情况下,土地违法者总是采用一切方式对抗,阻挠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罚,拒不执行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使土地执法 “寸步唯坚”。另外,国土资源部门在对违法占地作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无权强行拆除,必须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此类申请,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况且,就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而执行到位的很少。土地执法监察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久而久之,执法人员乃至执法机构对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缺乏了动力、丧失了信心。
二、土地执法难的原因探析
1、传统历史原因。几十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管理的弊端,以其历史车轮的特有惯性,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至今远未消失,从当前土地管理部门查处的许多土地违法案件和开展土地执法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中,我们都不难看出这种不良影响的历史烙印。
2、思想意识原因。长期以来,“地大物博”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人均耕地资源贫乏”的土地国情没能深入人心,造成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的意识淡薄。某些不法分子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从事土地违法活动,并千方百计对抗、阻挠土地执法工作,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土地法律意识不强,直接影响土地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实生活中,因土地“法盲”而进行土地违法活动时有发生,某些手中掌握一定权力、身居一定职位的人存在“权比法大”心理,造成“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和“越权审批”等现象屡见不鲜,从而增加了土地执法的难度。
3、土地管理部门独立执法的局限性严重困扰着依法行政。《土地管理法》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独立执法的权限十分有限,还需要公安、法院等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这就给土地管理部门开展土地执法造成许多困难。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违法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但没有明确采取何种措施制止。同时规定,对已生效的处罚决定,土地违法者拒不履行的,必须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现实看,法院因执行的力量有限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许多行政处罚决定未能及时予以强制执
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上行政执法的权威。因此,土地管理部门独立执法所受到的局限本身就成为土地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4、土地市场不完善,使一些违法转让、隐形交易土地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查处较难,措施不力,制而不止,使违法者气焰嚣张,更有甚之,少数违法者认为“你们这个行政执法的机关就是那么几下子,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造成资产性土地违法难以查处。
5、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铸就了执法难。土地执法工作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加之一些地方政府重“建设”,“轻保护”,造成土地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出现先建后报批或者边建边报批用地情况突出和一些客观原因,在很大程度上给土地执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严格土地执法的思考
要解决土地执法难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以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目标,对土地违法者敢于动真格,使我国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中的“严格”落到实处。
1、大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土地法律意识,创造有利于土地执法的社会氛围。必须采取各种方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组织和团体,开展多层次的土地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土地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对土地国情国策国法形成正确的认识,从而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土地执法工作。
2、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土地执法队伍,全面提高其对土地违法活动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遏制能力。没有优良的执法队伍,就无法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和土地管理职能的全面到位。因此,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良好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土地执法队伍,是解决土地执法难的关键。实践证明,土地执法监察队伍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成长过程,也是当地违法活动由多到少,由杂乱到规范的过程,是土地执法活动从被动到主动转变的关键。
3、掌握大量、详实的土地违法信息,形成控制土地违法的正确决策,是指导土地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只有广泛收集和掌握大量的土地违法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才能作为控制土地违法的正确决策,科学地指导土地执法活动,从决策上解决土地执法难的问题。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扎实地开展巡回检查掌握土地违
法信息;通过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与土地违法者接触,掌握土地违法行为的实施过程和违法者心理信息;通过不断收集新闻报道和各级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掌握土地违法活动信息;通过跟踪检查掌握土地违法活动动向信息,等等。在科学分析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大胆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违法案件的发生。
4、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公正执法。土地管理部门在开展土地执法工作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禁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等土地法制基本原则,同时结合执法实际,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针对不同情况(推荐访问范文网www.bsmz.net)采取不同方式处理,避免“一刀切”所导致的土地执法难。
5、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敢于碰硬,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社会危害性大,土地违法者经常采用各种手段对抗、阻挠土地执法工作,成为土地违法中的一大难点。对此,土地执法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知难而退,而必须敢于碰硬,严于执行,特别是借助新闻媒介予以曝光,迫使土地违法者放弃对抗,接受处罚。通过坚决果断地查处大案要案,并以此为突破口,达到根本制止土地执法难的目的。
6、取得公安、法院、检察、监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是解决土地执法难的有效途径。积极争取社会相关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有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使土地执法工作有了坚强的后盾,有利于克服土地执法难的问题。
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是《土地管理法》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更是《土地管理法》得以贯彻执行的根本保障。实际工作中,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难”已成为普遍问题。土地在城市建设中具有战略性的意义和作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做为国土资源工作的管理者,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相互交流,把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做扎实,以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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