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学习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筒称《办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监督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干部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我通过对《规定》和《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报告有关事项的认识。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表面上是组织对我们的严格要求,其实质却是体现组织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执行《规定》和《办法》,核心就是要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党忠诚老实,不是句口号。对于组织来说,自己的家产、家事不是个人隐私,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主动向组织“交底”,是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保证清正廉洁的基本底线。
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积极主动。要把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当成自查,在如实填报的同时,善于揽镜自照举一反三,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行自我检查、自我修复、自我提升,常怀“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报告内容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可谓是又细微又深入,把领导干部个人的注意事项全部包括进去了其目的就在于时时处处约束领导干部,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醒他们的责任与担当,给他们打好预防针,在铁的纪律面前、筑起防腐堤坝,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避免走出错误的第一步。
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做到忠诚老实。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是检测一个干部是否忠诚、干净的试金石。作为领导干部,应站在对党和组织忠诚的高度,对出台的新规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对个人、配偶、子女等各项情况心要逐一核对、如实填写,做到不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做个讲政治、守规矩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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