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担当就在我身边》交流研讨
担当就是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担当适用于任何部门和单位组织,作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延伸,担当同时又赋予了更深刻的含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是作为一个城市的一员,既然生活工作在这个城市,必然承担着奉献和享受的双重关联,在各种不同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热量,从而铸就了这个城市的有序发展,尤其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形势下,更应该具有担当的精神,而这种担当不仅仅是勇于担当,还必须是善于担当,必须担当。勇于担当是对待所承担工作的责任心问题,既然在这个岗位就必须履行岗位职责,责无旁贷地完成该岗位所安排的各项任务。善于担当是对所承担工作的完成表现的能力问题,要求岗位责任人各方面素质都要高,完成工作任务尽善尽美,不留后遗症。必须担当是指令性的硬标准,是不计代价和成本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
法律、规章要求每个人必须担当责任。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就是我们应当履行的一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刚性的,是强制性的,是必须履行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受到法律机制的追究和惩处。同样,一个组织、一个单位都有着自身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对所属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都进行了规定,也是要求相应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作为党员,就要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工作,这些,都是在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
不论一个团体、一级组织,还是一个人,都免不了面对责任。而承担责任,就是担当。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共产党员身上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由于担当赋予了更深刻的含义,所以担当形成的前提条件必须成熟,只有成熟的前提条件,才能真正体现担当的价值和长远意义。以人为本,是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同时也是担当的前提条件,我们做出的任何事情必须靠人去完成,而这些事情都是为人服务的,出发点和终点都围绕着人这个中心。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中,强调人不仅仅有生存上的需要,还有安全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等等。而这些前提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是已经满足了,要实现真正的担当,还必须一步一步做起。
善于担当应该是梯级模式,是建立在勇于担当的基础之上。善于担当是发挥聪明才智和工作艺术的担当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所承担的责任都不尽同,都有各自不同的岗位,正是这些不同的岗位才组建成为一个有序城市的框架。社会是个大熔炉,情况非常复杂,管理和承担责任肯定会遇见很多历史的,现实的,突发的,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处理这些要依靠善于担当的这一部分人,也就要求了这一部分人的素质和能力。如,政法部门如何把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等搞好?经济部门如何把经济搞好搞活?建设部门如何做好规划建设?行政部门如何提供优质服务?农业部门如何引导农民发家致富?等等。只有在勇于担当的前提之下,才能造就一批善于担当的中间环节,这个环节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必须担当是在勇于担当和善于担当相当成熟的情况下产生的,是担当的最基本面,是直接和人或者事物接触的一大批人。他们是在上面两个担当之下,面对矛盾和问题必须去解决处理,没有退回的余地,是责任心,态度,能力的具体体现。
担当是需要勇气,需要智慧,需要态度,需要能力的,社会有序发展需要担当的精神,充分发挥我们每个人,每个部门的作用,期盼具有这种担当精神的人存在于城市的各个阶层,发扬担当精神,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来实现人民的发展需求。担当,要大力弘扬奉献精神。我们面对的既有大量日常工作,有一些需要破解的难题,甚至有难以预料的急难险重任务。有奉献精神,才能在目标任务面前殚精竭虑,奋发有为;有奉献精神,才能在困难和障碍面前奋勇当先,舍我其谁;有奉献精神,才能在生死关头为人民利益奋不顾身、豁得出去。乐于奉献,敢于牺牲,是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崇高品质,理所当然也是我们的担当。
现在,中央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虽然我们都在平凡的岗位上工作,但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同样肩负着一份国家民族的责任,这不是一句口号或者空话,而是要落实在我们一个一个具体工作任务中,应按照习近平同志的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责,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只有这样,国家就会富强,人民就会幸福,中华民族就会崛起。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