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自私的基因》读书笔记
认识你自己--生存机器与谜米机器
-------------《自私的基因》读书笔记
引言
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需再求助于迷信。十八世纪的达尔文通过《物种起源》科学地解答了这个问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残酷的自然,无情的选择,才造就了现如今我们所看到的多姿多彩的自然和顽强生命力的生物。然而这种选择是在什么水平上进行的?不同于以前达尔文主义者提出的个体选择,群体选择或者是种群选择理论,道金斯认为,从发生在最最低级的水平上的自然选择—基因选择出发是解释进化论的最好方法。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自私的基因》一书从基因选择入手,对进化论进行研究,提出了“自私的基因”理论。并运用此理论对“自利”与“利他”行为的生物学本质进行探讨。
此书自问世以来引起巨大影响,褒贬参半,误读 者也不少。自私一词,毫无人性。很多人在看完这本书之后对人类绝望,对世界绝望,认为人不管活的如何,总是徒为基因作嫁衣裳。然而,正如作者在文末所说的那样,“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可以看出,作者明显不持有极端的“基因决定论”,排斥人类的文化,排斥人类的思想。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而构造出一个冰冷的宇宙。
那么,《自私的基因》到底描述的是怎样一种世界?本文试图重构作者在文中描述的基因的世界,了解在作者眼中,基因到底是如何“自私”的。
几点解释
本书所谓的"利益"指的是"生存的机会"。“自私”是指基因所做的都是为了利益最大化提高自己生存的机会,虽然用这样一个人类道德领域中的词来修饰基因不太合适甚至荒唐,然而从全文看,这确实有助于我们的理解。
“在本书中,所谓的"我们"和“生存机器”并不单指人,它包括一切动物、植物、细菌和病毒,适用于一切在进化历程中形成的生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利己,利他和自私都是就行为维度上而言,与指主观意识如何认识无关,道金斯在本书中的讨论仅涉及行为的效果,即是该行为是降低或提高利他者或利己者生存的可能性。不讨论该行为的动机。作者所使用的"欺骗"、"说谎"等字眼也只有直截了当的含义,是在功能效果上相当于欺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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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因的起源与其功能—自然选择的最基本单位
“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载运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分子。”作者开门见山,开篇就直接给出了本书讨论的主题。其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其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虽然自然选择是“适者生存”,但是不同的适者其适应度也有所不同。要深入研究自然选择理论,就必须弄清楚其基本选择单位到底是什么。作者从正反两面论证了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在本书中,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之辨起源于对于利他主义者主体水平层次的讨论。有“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作者称之为“基因选择理论”)两种观点。一个群体,其层次有界门纲目科属种,那么,哪一级水平上发生的利他行为才是重要的呢?如果说选择在同一物种的群体之间以及在不同物种之间可以进行,那么选择为什么就不能在更高一级的群体之间进行呢?狮子与羚羊同属哺乳纲。为了不致使这一纲灭绝,狮子应该去捕食鸟类或爬行动物而非羚羊。以此类推,为了使脊椎动物这一门全部永恒地存在下去又该怎样呢?道金斯看出群体选择理论在利他主义自然选择的水平层次上表现出来存在着混乱状态,运用归谬法进行论证,揭示了群体选择无法自圆其说的理论缺陷。在这个基础上,道金斯完成了对“遗传单位--基因才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和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这一论点的正反论证。
在作者笔下,基因从“原始汤”(可能是海洋)中开始发展,在这个阶段,“基因始祖”是单纯的化学分子,在竞争中长寿,生育力高,复制力强的基因胜出;随后,外界环境改变,为自己构造了保护已以安居其中的基因胜出;在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中基因制造出结构日臻复杂的生存机器,能够制造出适应外界环境的生存机器的基因胜出。
在第二和第三个阶段,不同的基因开始尝试着生活在同一个生存机器内。他们组成了基因联盟,这就是dna。dna分子在进行自身复制的同时也在间接地监督制造了不同种类的分子--蛋白质,进而间接地控制了生存机器个体的一切。基因作为一个dna的基本组成部分,对生存机器的控制是从他们彼此间的合作展开的,道金斯称这些基因为统一的“基因复合体”。
在基因的彼此配合之下,生命诞生,成长开始在这个星球上留下印记。当然,生活在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生命做出的一切行为都是有其危险性的。或者说,生存机器的每一决定都是赌博行为,我们无法预测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自己的行为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因此,基因会事先为脑子编好程序,以便脑袋作出的决定多半能取得积极成果。另一方面,基因也赋予了生存机器一种学习能力。以便他们可以根据基因的事先编程和后天的经验做出合理判断。但是这种经验,不可避免的已将带有先天编程的痕迹。
因此,对于本书讨论的目的“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可以看出,生存机器的行为,不管是利他或自私,都在基因控制之下。这种控制尽管只是间接的,但仍
然是十分强有力的。基因通过支配生存机器和它们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行为施加其最终的影响。但此后怎么办,则由神经系统随时作出决定。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脑子则是执行者。他们按照这样的方式决定了一个有一个的行为。
然而,就像作者所说的“个体和群体象天空中的云彩,或者象沙漠中的尘暴。它们是些临时的聚合体或联合体,在进化的过程中是不稳定的。”作为遗传单位的个体因为体积太大而且寿命也太短,而不能成为有意义的自然选择单位。种群因为内部演化的影响而且不断地同其他种群混合,也会逐渐失去它们的特性。它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也不足,不能优先于其他种群而被"选择"。更何况,它们也无法全部继承上一代所拥有的基因。因此,在每个实体仅有一个拷贝的情况下,在实体之间进行选择是不可能实现进化的!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可能是个体水平以上的生命层次。
至于dna或者是“基因复合体”,在有性生殖的遗传过程中,它们在从亲代到子代的“迁徙”过程中就可能会被分裂,或者倒位,对换等基因重组的形式所改变。因此,它们也无法成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排除掉其他之后,基本单位只可能是落在基因或者基因以下的水平层次了。道金斯在这里论证,基因之成为合适的自然选择基本单位,其原因在于它的“潜在的永恒性”。
基因--进行高度精确复制的复制基因,作为一个极小的单位,“接近于不可分的颗粒” 以极大的概率离开一个体进入下一代。世界上的基因可望生存的时间,不是几十年,而是以千百万年计算。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基因是接近永恒的,这种永恒性即是基因的特性。虽然从直观上看,自然选择总是以个体形式表现出来,但通过对物种生长繁殖死亡的本质后果的观察,而我们可以发现,其影响最终体现在基因库里基因频率的变化。
因此,每当我们想要解释某种特性,如利他性行为的演化现象时,最好养成这样一种习惯--只要问问自己:"这种特性对基因库里的基因频率有什么影响。
二、博弈中的基因
对于任何事物,外界条件总是有限的,基因也不例外。基因要争取生存,同它们的等位基因的竞争无可避免。因此,对照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定义,从基因的水平上讲,利他行为必然是坏的,而自私行为必定是好的。那些在基因库中挤占其等位基因而使自己生存长久的基因,往往都会生存下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在基因身上得到充分体现。然而我们也会看到,进化更多的是“战略”的博弈而不是简单的弱肉强食。基因本身是依它和它的环境中的其他基因配合的能力而被选择的。因此,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长期的积累和演化中,基因维护自我进化利益的技巧和策略也逐渐地加以改进,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正是在这样一种自私和利他的冲突中,基因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战略”博弈,为他们的未来而战。在这里我们必须重新明确,不管是“自私”还是“利他”,都是只谈效果不谈动机。
正如前文所说,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脑子则是执行者。因而,基因间的博弈其外像化就是生物个体之间的博弈。这样的策略主要是指导性或者是战略性的策略。事实上由于
时滞造成的困难,基因也只能这样做。在具体环境中他们只能冷眼旁观。它要求个体在采取某种行为时必须考虑利益最大化。也就是最能增加自己的生存机会又不会冒太大的风险。在基因战略策略的指导下,生存机器 成功地“沦为”基因生存逻辑的物质载体。
在这里,道金斯引进了“进化上的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以下简称ess)”这一概念。他认为,“凡是种群的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策略,而这种策略的好处为其他策略所比不上的,这种策略就是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或ess。” 它一旦形成,就会稳定下来,任何举止异常的个体的策略都不可能与之比拟。偏离ess的行为将要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在正常情况即自然条件变化不大时)。为说明这个概念,作者列举了鹰、鸽、还击者、恃强凌弱者、试探性还击者混合策略和“消耗战”,来说明只有按一定比例组合的基因,或按一定比例组合的复杂策略才是生物进化的稳定策略(ess),才能获得进化上的优势。于是我们看到基因有自私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有残暴的一面,也有温和的一面,这就是“基因的多态性”。
在另一场博弈中,一开始说谎者处于有利位置,于是它们的数目增加,在说谎者成为多数时,自然选择就又会有利于那些能够迫使说谎者摊牌的个体。因而说谎者的数目会再次减少。在消耗战中,到最后,进化上的稳定策略就变成了面部表情不动声色。
这就是基因博弈的基本体现。
在《基因道德》一章中,道金斯还讨论了汉密尔顿的近亲选择。他认为,即使近亲之间的“爱”也是受基因生存策略支配的结果。他指出,近亲选择并非是个体选择与群体选择之间的中间形式,这种选择实际上是因为近亲间基因的相似让近亲作为传递基因载体,来使体内的基因增加生存的机会。因此近亲间的利他行为普遍存在。当然基(请勿抄袭www.bsmz.net)因在做任何事时都会有“风险评估”,近亲也不例外。“亲缘指数”是评估时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因为相隔四代的个体从基因相似性而言与陌生人相差不大。然而,若是单单从亲缘指数上看,姐妹之间与亲子之间在亲缘关系上是一样的,然而事实上,人么对待子女肯定比对待兄弟来的“亲密”。这又存在一个认证的风险性和经验的重要性了。亲子关系总是比兄弟姐妹更好确认。所以“亲子之情”相对比较亲密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从基因繁殖的角度上看,有更多的子女,则其基因生存的机会更大。然而在实际中我们发现,生物都会控制其生育率。这样不是给其他个体繁殖的机会吗?按照道金斯自私基因理论,生物个体控制其生育率,绝非出于利他性动机,而是涉及到生育后的抚养问题。其目的还是在于提高基因的生存机会--最大限度的增加其子女的存活率。因此,自然选择肯定倾向于那些能够控制生育规模使子女存活率达到最高的个体。这就是一种生存的博弈策略--繁殖与生育的平衡。
当然,在抚养过程中,也会存在有“世代之间的斗争”。亲代目的是使自身拷贝基因最大程度的生存繁殖。要么对自己投资,使自己长存;要么生育并养育子女,使子女长存并进行生殖。当然,从长远角度上看,生育子女将会有最大的利益回报。在这之中,由于资源条件的有限性,亲代总会选择某几个子代增加投资,使得其投资的回报率最高。
当母亲的因为不知道该把一些食物给小的吃还是给大的吃而感到左右为难。它最有可能把食物给小弟弟,因为大哥哥可能可以凭自己的力量去寻找食物,它不一定会因此死去。但是母亲把食物给了大哥哥,小弟弟饿死的可能性就更大。这样其“亲代投资”的回报无疑就会小很多。在另一种情况下,家属之间也会互相欺骗,扎哈维指出,有一种幼儿(小布谷鸟)讹诈母亲的手段特别可怕,它放声大叫,故意要把捕食者引来。它在说,“捕食者,捕食者,快来吃我和我所有的小兄弟姐妹吧!”父母只好用食物塞住它的嘴巴。在动物世界,这样的欺骗很常见,当然,道金斯在这里只是描述这样一种事实,他只想最终表明,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有利地位。而不是论证,这种行为符合道德准则,这对人类而言是不可接受的。
如果说体内有 50% 的基因是相同的亲代同子代之间还有利害冲突的话,那麽相互毫无血缘关系的配偶之间,其利害冲突该会激烈到何种程度呢? 生育及抚养为两性带来利益的冲突,博弈自然也存在于两性之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两性和平相处之道基本上是建立在互利条件上子女体内基因各自拥有来自其父母 50% 的基因遗传,相互合作共同抚养这些孩子明显对双方都有好处。他们的争斗焦点在于,谁应该付出更大的投资。一般而言,雌性个体在选择和谁交配的问题上比雄性个体更爱挑剔. 因为生育往往要占据雌性很大一部分时间和精力。如果生育失败,其损失比雄性而言大得多。在这种情况下,雌性动物会发展出策略,保证他们的投资获得回报。它们会在繁殖前就选择优秀的雄性进行性交,或者是在性交前要求对方筑巢,喂食,进行昂贵的投资,使其不会轻易抛弃妻子。这种结果最终导致了两性的平衡发展。
由最原始的亲代关系和两性关系说开去,群居动物之所以选择群居,肯定也是因为他们从中得到的好处足以抵掉风险。在群居动物中,有时生物会表现出出一种友好的相互利他行为,这是否说明了种群利益的存在?道金斯指出,这里没有任何利他行为,有的只是每个个体为了私利而利用其他每一个个体。如瞪羚在种群面对捕食者时的跳跃看似一个高尚的自杀行为,但是道金斯指出这种跳跃其实是个体的夸耀,它向捕食者显示它的身强力壮,向其暗示应该转移目标。在否定了物种利益存在可能之后,道金斯拓展了“共生”的含义,将不同种群的个体之间的相互利他行为称为互利共生现象,共生现象虽然从直观上看来对个体不利,然而从长远看都是使得自私的基因得以长久生存。
基因之间的博弈,特别是发生在亲子代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的“你死我活”毫无感情的博弈,使得生物世界披上了冰冷的的外衣。
三、文化基因—meme
道金斯并不认为人类仅仅是基因进化的产物,他有超越其他生物的特殊属性存在--文化。然而这种特殊属性其实也具有相当的生物特性。本书用meme(文化基因或译谜米)来表示。meme概念的提出几乎给人类文化的进化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人类中的进化,是基因和文化的双重进化。
世界各地的文化差异就像生物世界里不同物种之间的差异一样。而且人类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脱离了基因选择的范围了,因为人类高度发达的大脑可以扭转基因造成的影响。使得外
界环境依旧为我所用。在这里,文化基因的出现就是自然而然的。道金斯认为文化基因有其生物性是基于与自然基因的对比。
基因的繁殖方式是复制,逐渐提高其他基因库中的频率,觅母则是通过模仿从一个脑子转到另一个脑子,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基因为了争夺复制的物质资料来源而竞争,觅母则是为了人脑有限的储存空间和时间等限制性因素而相互竞争;基因相互配合,共同控制生存机器的的性状和行为;觅母同样选择了结合的方式共同支配文化的传播;除此之外,文化基因中也存在着一把剪刀,在自私的觅母支配下,强势文化也会扩张、繁衍,挤占其他的文化在觅母库中的位置。
在文末,道金斯指出,人类可能还有一个非凡的特征——表现真诚无私的利他行为的能力,他觉得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我们甚至可以讨论如何审慎地培植纯粹的、无私的利他主义!
“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在作者眼中,人类是有其尊严的。生存机器和觅母机器是与生俱来的,然而我们后天如何发展取决于我们的意志,我们的思想。这些才是人类尊严得以存在的根本!
四、对《自私的基因》的评论
1.自私的基因理论—人类的生物性
《自私的基因》问世以来,批评者甚多。他们认为道金斯将人类所歌颂发扬的个体之爱和利他行为全部无情的化为了基因自私的遗传策略。“生命的意义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人性的世界里那么崇高和辉煌的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在一个所谓的客观世界里完全是不合情理的。”(北京大学 吴国盛)这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因为这样一来人类的生存毫无意义。但是纵观全文,作者很少以自私的基因的视角去看待人类,他更多的是以非人类的动物世界去观察和演绎其自私的基因理论,谈及人类社会最多的也是“觅母”一章,他也是在这一章正面提及人类的独特性。文化将使得人类摆脱基因的控制,发展出自己的人格,展示人类的尊严。在这一章的最后,作者也说明了人类是可以推翻基因的暴政的,因此,作者充分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他想用它的理论证明的仅仅是人类种种特性中的生物性,而这种生物性某种程度上已经被人类的主观意识所掩盖。正是主观意识的产生使得人类从主宰他们的基因那里解放出来,变成有执行能力的决策者。批评者的错误在于将道金斯所描述的人类的生物性理解为人类的全部特性。
2.基因自私的道德混淆
另一方面,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基因自私是客观事实,而个体自私则涉及到的判断。作者在文初就已经提过,他只是想表述出这样一种事实,而不是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自己也觉得,一个单纯以基因那种普遍的、无情的自私性法则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生活在其中将会令人厌恶之极。然而我们无论怎样感到惋借,事实毕竟就是事实。”事实是不需要有道德这样的价值判断的。
批评者也将两者混淆了从道德伦理维度来驳斥自私的基因理论,而这正是道金斯最担心的事情。
3.语言表述的模糊
作者曾在书中明确提到反对目的论,然而却使用了“自私”这一个带有极强目的性的词语使其“表述方便”。进行论证时,作者的语言表述也带有很强烈的目的性色彩。这样的模糊论证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读者的迷惑与误解。
4.理论模型构建的缺失
在本书中,作者进行论证时有些并没有充实的事实基础,而仅仅是想象臆断的结果,充斥着“如果。。。的话”这样的字眼。例如,在解释炫耀性行为时,道金斯这样说,“如果动物个体会对种群密度进行估计而降低生育量,那么的个体都会伪装出密度很大的样子”这里只是想象却无明显的证据支持,这样的论证其逻辑的严密性也存在缺失。
5.关于文化基因的论证缺失
作者在文中论证了觅母和自然基因的相似性,而自然基因并未表现出道德的特性,而觅母却使得人类产生有崇高的道德呢?作者并未对此提出自己的论证。而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基因与道德这一对关系的讨论可能促使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融合,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私的基因》一书或许正预示着学术界的一场大的变革。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自然界“无为”的统治下,世界朝着多元化的发展,这个小小的行星上竟然会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生物,而不仅仅是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惨烈竞争,最后残留下已是残兵败将的幸存者,自私的基因间的竞争也并非如此可怕。
更何况,我们人类拥有文明和教育,我们的命运并非完全由基因决定,人类的自我意识和尊严会将人类从基因的工具中脱离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私的基因》从来没有忽略人类社会独有的道德价值体系,相反,它使得这一道德体系更加光彩夺目。
参考资料:
《自私的基因》(英)里查德?道金斯著卢允中,岱云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
第二篇:《自私的基因》 读书笔记
《自私的基因》读书笔记
从初中开始,就知道这本书,尤其是到了高中之后,更是听老师推荐过这本书,加上本身对生物较感兴趣,一直都想读读这本书,但遗憾的是,一直未能有机会读这本书。直到这学期,学习生物的进化时才找到机会读这本书。
一、书的简介与内容概括
《自私的基因》是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一部科普著作。该书以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基础,以尽可能通俗的语言论证了“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
该书的前面四章讲述生命的起源的演化,介绍基因如何通过自我复制以致最后演变成现在的物种。第五章到第九章介绍基因生存机器(即各种生命个体)之间的争斗行为中表现出来的自私性。第十章论述群居行为中的自私性。第十一章立足于人类社会,以基因复制类比文化传播,论述人类社会文化传承现象,以说明虽然人类起源于生物界,但人类行为还是有其一定的独特之处。
二、感想
1、从自私的基因到人生的意义
首先没读过本书的人会被它的名字误导,(以前我也这样认为),作者在书的开头就说明这本书讲述的是事物是如何进化的,即在讲述基因
行为上的意义,而不是主观意义。作者提出这样一个观点:人类只不过基因创建的生存机器。我们的存在,完全是自然选择和不断淘汰的产物,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保存和延续基因的存在。我们的饥饿、痛苦、快乐、满足感等……这些感受只是基因“设计”的“程序”,让我们在这些情绪的驱动下不断回避痛苦和追求享乐,以确保基因有更多的生存机会。细想之,不无道理,但我却不完全同意。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早就表明,我们已经有能力去反抗我们的缔造者——基因。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生命没有准确的定义,但我们的意识赋予生命以目的和意义,哲学上的观点“我思故我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用书中的话说:“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见第十一章)”。
2、生命的起源与演化
关于生命的起源与演化,与书本上讲的内容相似,即原始生命起源于海洋。在大约30到40亿年前,在一片汪洋大海中,一些有机物质(可能包括水、二氧化碳、甲烷和氨)在自然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下,生成了一种大分子,这种大分子在海洋的各个地方漂浮,其中有一种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了。这个分子之所以非凡,因为他们具有一种特别的性质:能够自我复制。经过数十亿年的演化与积累,最后生命诞生了。这些最初的简单的生命,又经过数十亿年复杂的演化,形成了今天丰富多彩的世界。
3、从自私的基因到社会秩序的构建
该书诠释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样一个进化论观点,在中国则等同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因此容易引起人们误解:似乎本书有个弦外之音——既然自然规律本身如此,那么是不是要遵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社会规则,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理想社会呢?
答案是否定的,本书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作者只是告诉我们,世界的面目“是怎样”,而不是告诉我们这个世界“应该怎样”。作者说:“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因为我知道我有被人误解的危险。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应该如何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为数实在太多。(见第一章) ”
根据作者十一章的阐述,我得出了“人”这个概念有两层意思:第一,是自然意义上的生物,“它”是一大自然中的基因生存机器之一,这种生存机器遵从生老病死等自然法则;第二是社会意义上的理性个体,与其他动物相区分,“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生物性但又尽可能挣脱生物性以获得更高尚的自由意志。
社会秩序的构建,本质上是用社会意义的人来约束生物意义上的人,让社会意义上的人实现真正的自由,于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制。而道德是通过教育实现的,民主法制则是通过人们之间建立契约来实现的。
因此,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样约束自己的行为。
4、无法回避的哲学问题
作者是个生物学家,他只是从生物学角度来论述基因的特性,但读下这本书不由得会联想到两个哲学问题:一是生命的起源;二是意识的起源。
对于生命的起源,虽然前面已经说了,是海洋某处一些有机物质偶然在环境能量的作用下形成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基因,但是这个说法我觉得有欠说服力。主要质疑来自统计概率,那些能够合成复制基因的分子,为什么会碰巧聚到一起?一切真是那么偶然吗?没有什么力量的驱动吗?作者说:“有关生命的起源,我的叙述只能是纯理论的。事实上当时并无人在场。在这方面存在很多持对立观点的学说,但它们也有某些共同的特点。(见第二章)这说明本书在生命起源的认识还”
是象我们一样说不清道不明,但我们不能苛求他,他在解释进化方面已经做得很出色了。正是由于生命起源的偶然性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所以神创论总会有生存空间。
再看意识的起源,如果说生命是柴,意识是火,那么人类意识的熊能烈火是谁点燃的?这一点,该书也尝试作了一些解释(见第四章),
我无法用简短的语言来概括该书的观点,但可以肯定的是,作者对意识的起源也并没有完全明确的认识,他说:意识的产生是“是当代生物学所面临的最不可思议的奥秘”(见第四章)。其实这何止是生物学的奥秘,它还是所有科学家、哲学家、宗教人士、普通人群乃至小孩都百思不解的千古之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5、小结
关于进化,还有太多的未解之谜等待着我们去发现。有这样几句话:理性怀疑,乐观批判。言论有分寸,思想无禁区。我想,这样的科学素养,在科学探索的路上必不可少。
第三篇:自私的基因 读书报告
《自私的基因》 读书报告 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自私的基因》充满想象力,中信出版社出版。这本书的作者是理查德·道金斯,翻译者有卢允中, 张岱云, 陈复加, 罗小舟。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虽然黑猩猩和人类的进化史大约有99.5%是共同的,但人类的大多数思想家把黑猩猩视为畸形异状、与人类毫不相干的怪物,而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上升为万物之主的阶梯。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情况绝非如此。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不论是黑猩猩和人类,还是蜥蜴和真菌,他们都是经过长达约三十亿年之久的所谓自然选择这一过程进化而来。每一物种之内,某些个体比另一些个体留下更多的生存后代,因此,这些得以繁殖的幸运者的可遗传特性(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数量就变得更加可观。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
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由于他在生物学方面的造诣颇深,他能够使读者领略生物学文献中的丰富多彩和引人入胜之处。
这本书的开始就说此书的前提是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讨论的只是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做才符合道德规范和准则。虽然我不太明白什么叫“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但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告诉我们所谓的“自私”只是行为意义上的,而非主观意义上的。之后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生存机器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生存机器,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我们的存在,完全是自然选择和不断淘汰的产物,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保存和延续基因的存在。我们的饥饿、痛苦、快乐、满足感等??这些感受只是基因“设计”的“程序”,让我们在这些情绪的驱动下不断回避痛苦和追求享乐,以确保基因有更多的生存机会,这对于自以为是万物之灵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
就内容而言,这本书只是揭露了了一个露骨的事实,令我对基因有了重新的认识,它不再只是我之前所了解的那个单纯可复制的、具有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大分子,基因乃是生命传递的最本质的东西,而由基因所控制的躯体则只是一个基因用来庇护自己和繁衍的工具。生物所进化出的各种行为本质上是基因自然选择后的结果。而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而由它控制的生命体必然也是自私的,生命体表象的利他主义和合作主义,其本质也是自私的。
生物生命的核心是基因,生命生存的单位是基因,由基因主导生命,生命不过是基因的寄生者而已,这是作者的观点,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把动物行为拿来与人作为比较,这中比较其实是比较危险,因为它会导向你提出一个问题,即人生存的意义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传递基因?如果我们把时间拉长,宇宙诞生40多亿年,人类诞生才区区数百万年,近代文明也才几百年而已,再想想人的一生,数十年而已,真的很短暂,把人类的行为放在整个宇宙来看,人的行为几乎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是我所说的危险性,想想自己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作者并没有给出答案,
转而一想,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我们又并不是纯粹的机器,而是理性动物,我们有着意识,会学习会探索,能够发现基因的存在,能够不断认识自我。从生物学角度来说,也许生命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我们的意识赋予生命以目的和意义。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这也就是作者在书中提到的“拟子”。当我们离开这世界以后,能留下来的事有两种——拟子和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但是你对这个世界的文化有贡献,例如你有个好想法,写出一首旋律、发明一只火花塞,写出一首小诗,这些贡献可能会在你所有的基因都消失于浩大的基因库之后,还能存留很久。
那么,人类的行为究竟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我们的本能?从生物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一切行为归结到底即为繁衍二字,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更好的繁衍。换个角度,人类很幸运,从这样无休止的繁衍活动中走了出来,我们进化出了更加高级的东西,比如情感,自我意识等等,因此我们得以在这场无休止的繁衍循环中玩出点新花样,而这些使人在繁衍之余还可以干点其他事情,人类不再是以繁衍为终极目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许多行为和本能是相对抗的,我们甚至可以使用工具来对抗这种生物本能,如人类的对真理的追求直至献出生命与繁衍行为不相干。繁衍行为使人类进化出了这些行为,但这些行为某种程度上又与繁衍独立,不能只单纯的以繁衍来理解这些行为。
据说有些人在看完这本书后发出了道德世界轰然崩塌这样的声音,我们应该看到在人类经过长期进化之后,早已拥有了与生物本能做斗争的能力,如果把道德体系的崩溃归结于本质的自私,是不是就等于否定了人进化出来的高等智慧?况且人类优于其他生物的正是由于我们完善的道德体系的束缚。
总之,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使我们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用书中的话说:“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并且被文化陶冶成为拟子的基因,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也就是说,我们并不是被基因操控的,我们还有自己的灵魂和心灵,而不是单纯的生殖繁衍,这才是生命真正的意义所在!
第四篇:深圳大学《自私的基因》读书报告;
《生命的起源》读后感
生命是种最为奇妙、最富魅力的自然现象。在现在的地球上,生活着150多万种动物、40多万种植物和20多万种微生物,构成了一个蜂飞蝶舞、鸟语花香、山清水秀、绚凡多彩的生命世界,繁衍进化,生生不息。从高山到平原,从沙漠到草原,从空中到江河湖海,从地表到地下,到处都有生命的踪迹。
然而,在46亿年前,当地球在宇宙中形成之初,地球不仅受到亿万颗慧和陨石撞击,而且用了大约1亿年的时间,才把高达数千摄氏度的温度降了下来。那时的地球是一个无生命的荒凉沉寂的世界。过了大约10亿年,地球上似乎才有了简单的蓝藻类微生物。那么,地球上最初的生命是何时、何地又是如何诞生的呢?这就是人们普遍关心的地球生命起源的问题。
生命起源与元素起源和人类起源问题并列是科学中的大问题。50亿年前,当地球上还没有生命物质的时候,地球火山不断喷出熔岩和气体,其中有水气、一氧化碳、氮、氢、硫、磷等,它们在阳光和热的作用下第一步形成简单的有机物如碱基、戊糖、磷酸基及简单氨基酸,第二步形成复杂的糖、氨基酸,然后编合成多糖、蛋白质及核酸等,第三步从生物高分子形成类细胞、真细胞,然后演化为生物个体。
生命被认为是一类特殊的物质结构或有特殊结构的物质,可以自我复制和新陈代谢,最简单的生命被认为是某生物的大分子,以可以自我复制的蛋白质和核酸分子为基不过自然界中的的确确存在无细胞结构的生命:
?原体:1983年才发现的仅由蛋白质分子组成的一种病原微生物。
?病毒:包装在蛋白质外壳中的dna或rna分子
?类病毒:没有蛋白质外壳的rna分子
现生的以上3种非细胞形式的生命属于不完整的生命被认为是在细胞生命出现之前的化学进化阶段出现的单由蛋白质分子或核酸分子组成的生命形式,是生命演化化学进化阶段到生物进化阶段的中间状态。
给生命下一个完整科学的定义一直是科学家们头痛的问题,由来依久困扰着科学的发展,对其认识存在个历史的过程。就生命的物质构成:可认为生命是特殊的物质结构或特殊结构的物质, 19-20世纪原生质--蛋白质及其代谢功能的研究以及20世纪50年代以后核酸分子结构和遗传功能学的研究进展具有代谢功能的蛋白质分子和自我复制和负载遗传信息能力的核酸分子是生命的分子基础并认为生命现象源于改类大分子,进步的同时有产生两个问题: 最简单的生命是某种生物的大分子,如果真这样的话,那有没有非细胞的生命,现实存在几种非细胞形式的生命原体(prions)、病毒(virus)、类病毒(viroids),从结构上我们可以认为蛋白质和 核酸是生命的基础,非细胞形式的生命原体(prions)、病毒(virus)、类病毒(viroids)是不完整的生命很可能是生命出现之前的化学进化阶段是否可能产生过单由蛋白质分子或核酸分子组成的生命形式。就功能而言:生命需要从外界输入和转换能量以驱动和维持其自身的生产过程,并保持其自身远离平衡的状态。生命系统的特点在于它把内部各个能量转换和物质相互作用过程藕联并组织成一个完整的“过程网”其结果是系统中所有组成部分,包括边界膜结构本身都能够自动地、连续地再生产出来。
简而言之,按生命的功能定义,我们可以把生命看作是无数相关的生物化学反应通过藕联而组成有序的、紧凑的、高度组织化的网系统(或超级循环系统)。科学总结:生命是生命是高度组织化的物质结构,核酸、蛋白质等相互作用的生物大分子构成其分子基础,通过生物膜结构实现其内、外物质交换而保持其低熵水平的远离热力学平衡态的有序状态,同时
实现其自身复制(再生产)。生命有许多特点,最主要的是要有新陈代谢和繁衍后代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来自于dna的功能。生物的新陈代谢是由基因调控的,而基因则是dn a的片断。除少数原核生物(主要是植物病毒)靠rna繁殖外,绝大部分生物都由dna的复制进行繁殖。所以,要产生生命,首先要产生dn a(或rna)。最简单的生物噬菌体(专门吃细菌的病毒)就主要是由一个外壳和内含的dna分子组成的。dna本身并不复杂,是由四种不同的核甘酸相联而形成的长链。复杂的是dna分子中这几种核甘酸排列的顺序。dna正是借着这四种核甘酸的不同排列顺序产生了不同的基因并由此产生不同的生物及其他生命所必须的化合物。这四种核甘酸在dna分子中不同排列组合的可能性之巨大,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然而这些巨大的排列组合的可能性中,只有一种可能性是可以产生第一个生命的。
生命活动的基础是一系列化学变化,而这些化学变化都是在酶的催化作用下完成的,生命体的遗传依赖于dna(脱氧核糖核酸)的复制过程。原始生命是自催化的,要发展成栈催化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也需要一定的形态结构。细胞就是生命体具备包括酶催化和dna复制在内的完整功能的基本结构单位和功能单位。原始生命先是非细胞形态,而后不断演化和发展成为细胞形态,这又是一次质的飞跃,这一过程就是生命起源中的细胞起源。细胞起源是生命起源的重要一环。
茫茫宇宙中,地球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唯一适合人类生存的行星,是我们可爱的家园。地球孕育了人类,但是,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同 时,也无情地毁坏、污染和摧残了她,致人类自己的生存也开始面临着极大的 威胁。今天,关心地球、爱护地球已成为每一个人的责任;认识地球、了解地球 已成为每一个人的愿望。 二十世纪地质学领域产生了一系列重要的革命性学说,不断向我提供了与 人类生活最密切的地壳整体演化的生动图景,对人类自然观的形成和深化产生了 重大影响。地球是怎样形成、又是怎样演变的?地球上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生物又是如何演化的?地球上有多少可利用的资源和能源?地球还能存在多久?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其本身有些什幺奥秘?所有这些,都能在这里得到充分的展示。中国地域辽阔,地质构造复杂多样,是认识和了解大地母亲的极好课堂。让我们怀着求索和唯真的态度,去解读与地质学有关的形形色色的课题,从而能够在新千年里以崭新的姿态去面对她,并勾画地球以及人类的美好明天。
03级陶虹
第五篇:《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还有好多,只可惜我没耐心把它看完,因为全书都是在证明这种思路的合理性,而暂时地,这种思路对我的人生观还没有什么影响,不知道对别人如何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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