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西方行政学说史—读书笔记
《西方行政学说史》读书随想
姜永熹
我所读的是丁煌在201*年重新修订的《西方行政学说史》,颇有所感,故将一些想法记下与大家分享。丁煌从西方行政学的提出开始,按照发展的时间顺序将西方行政学分为“提出与创立时期”、“正统时期”、“批评与转变时期”、“应用与发展时期”、“挑战与创新时期”和“总结与探索时期”,也就是从1887年提出至今的114年的发展历程。
正如丁煌所言,“行政管理和行政思想古已有之”。近代行政学包含于政治学之中。1865—1968年,德国学者斯坦因首次提出了“行政学”一词。1887年威尔逊在《行政学研究》一文中首次将“行政”与“政治”分离,将“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那么,一个明显的问题——为何要将政治与行政分离?
按照西方传统对于权力划分的体系,国家权力被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其实也就是在法律的基础之上,按照法律的制订、执行、监督三个相互联系而又彼此独立的系统进行权力划分。也就说,大前提就是国家权力的运行需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中国古代社会的组织规则是个人意志,也就是君主权力。那么权力独揽的君主制下也就不可能存在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的权力的制衡。这种行政生态之下,也就不可能衍生出西方的政治抑或行政思想。在任何时候如果社会的组织规则不是建立在法律之上,那么也就不会存在权力的制衡。之所以在文章开始提出这一观点,就是想首先请读者明晰为何西方的理论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南辕北辙、变形走样的根本原因。也请诸位读者在阅读本书中理论的过程中仔细思考其中差异,切勿生硬套入中国现实。
行政学的肇始便是将这三分转变为“政治—行政”二分。依威尔逊之言,“政治是‘在重在而且带普遍性的事项’方面的国家活动,而在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则是‘国家在个别和细微事项方面的活动’。因此,政治是政治家的特殊活动范围,而行政管理则是技术性职员的事情。”也就是说,政治是在处理国家权力及主体间的关系,而行政则是在执行这种关系意志(国家意志)的结果。那么在这种分割方法之下,政体的核心构建就是围绕行政权力而构建。所谓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实际上就是行政一权的分割。这样的假设实际上是对现实生活中社会舆论掌握行政权力者重视有加而对其他的部门视而不见的根本回应。无论是“委托立法”还是“司法权力的先天不足”都是这个根源的表象而已。那么也就回应了,无论人们如何费尽心机的进行权力分割,权力总是向行政权集中的现象。
因此,行政就是对国家的管理。此处的国家包含政府也包括其他的正式组织。“管理”
就是为了提高效率。因此“管理”更多的是出现在存在竞争的经济领域。因此,最初行政学所引入的“科学管理”“一般管理”等都是最先从经济领域发端的。由此可见,布坎南并不是首次将经济学视角带入行政学的人。但是二者的根本却别在于,最初的行政学更多的是将视角放在了提高政府效率上,并不是完整的在审视行政学。而布坎南以及今天从经济学角度观察行政学的学者却是从政府自身的角度出发来研究行政。否定了政府的完全公利性,承认政府也有自己的利益。突破了原有人们的认知,也就能更好地理解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与泰勒和法约尔不同,韦伯所提出的科层制是基于其在德国军队中服役后的经验。众所周知,军队是必须有着极高效率的组织。因此,在韦伯创立科层制之后,行政方法也就逐渐适用一切组织。但是,军队的高效来自组织成员直接面对死亡的心理威慑和紧急情况下的万众一心。在生活中这种情况无法复制,也就不可能出现韦伯所设想的“理想的行政组织”了。
中国古人讲“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政治—行政”的清晰的二元分割随着学科的发展也被遭到质疑。巴纳德和西蒙等都将目光聚焦到了行政中最核心的一环——组织。他们认为在实际操作中,有严格的“政治—行政”区分,在组织的运行过程中“决策”无时不在。但是在组织中的决策是微观意义上的决策,与国家决策有着本质区别。
但是,无论如何变化仔细梳理行政学这100余年的发展就会发现,其所探讨的内容无非围绕着“理论—应用”这个核心。在行政学初创的时期,学者们探讨行政如何从政治中分离出来,为行政梳理自己的价值。“工具”也罢,“理性”也罢,都是对行政的理论进行分析和探讨。其后,在专业或者按照丁煌的说法叫“正统”时期,学者们脱离了历史与现实的宏观视野,将行政研究推向具体、微观的方向。大家围绕着“人”、“单位”(组织)、“流程”(结构)等执行过程中的基本因素,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排列组合,力求通过更严谨和科学的方式来得出普适性的结论。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进步。社会环境的变迁又催生着对于行政学新的理论探讨。科层制(官僚制)为基础的建立在一种自上而下进行管理的理念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国家面临着新的合法性的危机。在这样的背景形势下,人们对于行政的宿命又提出的了新的看法和认识。“从统治到治理”、“从管理到服务”,首次将政府或可说是一切行政性组织对公权力的拥有打破。表面上看是行政学开始融合法学、经济学、心理学等诸多因素,实际上,是行政学的核心价值开始转变,就是走向大众,走向公民。这一切都体现了当代公民社会复兴的背景和国家权力削弱的现实。
第二篇:呼吸科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
肺癌是全球肿瘤死亡的主要原因。流行病学研究表明非小细胞肺癌(nsclc) 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0%以上。晚期nsclc患者总的生存率仍然很低。近年来nsclc临床研究的重点仍然是晚期nsclc的治疗,并取得了一些令人鼓舞的结果。 1 化疗
对于晚期nsclc患者,其治疗目的是延长生存时间和改善生活质量。20世纪80年代末rapp的研究表明晚期nsclc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优于最佳支持治疗。随后一系列著名的临床研究确定了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的临床价值。90年代中期meta分析结果,进一步肯定了化疗对晚期nsclc的作用。
1. 1 一线化疗 以铂类为基础的联合化疗方案目前仍然是晚期nsclc的标准一线化疗方案。ecog1594发表了4种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方案治疗晚期nsclc的结果,总的1年、2年生存率分别达到33%、11%,与mip和ep方案比较显示出较好的生存优势。临床研究证明以新药联合铂类的两药联合方案优于新药单药,能提高缓解率近1倍,中位生存时间(mst)明显延长,因此推荐联合新药和铂类作为晚期nsclc的一线治疗。关于化疗周期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公布的"不可切除nsclc的治疗指南"指出, 4~6周期的化疗已经足够。
1. 2 二线化疗 近年来有关二线治疗的临床研究,由于患者的病情复杂、多数研究样本偏小,结果也各不相同。直至最近有关晚期nsclc的二线治疗的大型、随机、对照研究试验才开始试图确定二线治疗的作用地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ⅱ期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多烯紫杉醇单药治疗的缓解率为14%~22%、mst为7~11个月、1年生存率为18%~44%。2个ⅲ期临床试验tax 317和tax 320,目的在于观察多烯紫杉醇在晚期nsclc二线治疗中的价值,结果发现缓解率和生存率均较ⅱ期临床试验结果低,但多烯紫杉醇显示出明显的肿瘤相关的症状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曾接受紫杉醇化疗的患者与未接受紫杉醇化疗的患者的缓解率和生存期相似,表明多烯紫杉醇二线化疗方案同样适用于曾接受过紫杉醇化疗的患者。在此基础上,多烯紫杉醇与多种生物靶点药物联合治疗晚期nsclc的临床试验也在进行中。培美曲塞是一个新型的多靶点抗叶酸活性药物,可以抑制叶酸合成通路上的多个关键酶。培美曲塞与多烯紫杉醇直接对比的随机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两者疗效相近,但培美曲塞血液毒性较小。总之,随着大规模随机临床试验的不断
深入和新药的加入,晚期nsclc的二线治疗的最佳方案可望被确定,临床疗效将会进一步提高。
2 同步放化疗
临床上约70%的nsclc患者在确诊时已失去手术时机,因此采用全身+局部的多学科治疗成为这类患者的主要治疗原则。在过去的四、五年中,国际上已有几个较大样本的研究证实对于局部晚期nsclc同步放化疗与序贯和交替放化疗相比显示出明显的优势。swww.bsmz.netiddot;科波菲尔》的成就,超过了狄更斯所有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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