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精选两篇 本文简介: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1 根据《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的通知》要求,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班子自身建设方面。“中心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精选两篇 本文内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1
根据《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的通知》要求,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班子自身建设方面。“中心”党组是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今年以来面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重、要求高的现实压力,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勇挑重担,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班子成员都不推诿不退缩,在班长带领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2.贯彻执行制度方面。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各自抓好分管领域的政治思想工作,日常教育入耳入心,干部队伍思想稳定,今年以来无上访、举报等不稳定事件发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财务规定报销费用,按政策制度组织职工疗休养和党员活动,不借机组织旅游和乱开支费用。
3.科学合理决策方面。2015年中央出台新的党组工作条例之后,“中心”根据条例要求,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上党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且严格遵守“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先由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再由党组书记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中心”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边界清晰,侧重点有所不同,党组会议主要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任办公会议主要讨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和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心”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项工作,严格实行分管领导负责执行落实,“一把手”负责监管督查的管理机制。
二、党的建设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年初党组书记亲自参与谋划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列出《“中心”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清单》、《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分管责任清单》3张清单,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听取党务纪检工作汇报,对党务纪检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和部署落实,但是对党建工作调研做得还不够深入。落实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底,机关党委书记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心”全体党员述职,接受全体党员监督评议,各党支部书记向“中心”机关党委和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接受支部党员监督评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有实施方案,有部署落实,但是工作精细化方面做得还不够,例如学习计划没有按月安排等,现已经根据督导组要求作了整改。
2.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中心”机关党委下辖4个党支部,只有交易中心党支部设有党小组,其他支部都没有党小组。由于今年审批改革力度大、窗口人员变动多,导致机关党委委员和窗口支部委员的人员不整齐。上次换届,机关党委是8月,各党支部是2015年7月,到2019年即将届满,“中心”计划在本次换届时,设立一个审批中心党支部,下设机关党小组和窗口党小组,一举整改人员不整齐、机构不完善的问题。
3.党内组织生活方面。能够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到会议活动记录。每年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活动,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员发挥作用方面。今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中心”上下特别是中层党员干部,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团结一致、互相协作,不推诿、不扯皮,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中心”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政务服务处每天对大厅进行现场巡察管理,工作纪律和工作效能保持较好,没有发生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从严治党方面。“中心”党组认真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有关精神,组织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讲。班子成员经常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了解思想状况,指出存在问题,做到红红脸出出汗。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开年第一天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个人廉政承诺书,开展反面警示教育,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并对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肩担责任。每年根据市纪委下达的任务和市府办纪检组的要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将责任分解给每名班子成员和责任处室。加强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由办公室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集中保管公务员(处级干部除外)和副高以上事业人员的因私出国(境)护照,领用手续规范(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方可领取)、回国归还及时(10天之内必须上缴)。分管领导重视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布置,亲自解释说明填写方法,亲自审阅每名干部的报告,10名科级干部都按时完成报告任务。
2.干部提拔管理方面。“中心”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但有机关事业混岗现象,主要是审批中心编制少任务重,从交易中心混岗使用2名事业人员和1名合同工。“中心”会计经单位批准,在嘉兴市会计学会担任理事,不取任何报酬,不在协会开支任何费用。今年提拔了1名正科长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环节操作,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干部人事档案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年度考核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重要资料都能及时完整归档。
3.落实八项规定方面。今年来“中心”交流学习单位较多,每次接待都是有公函有审批,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也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办理,不存在使用烟酒和超标准问题。车改人员出差开会都是自己解决交通问题,不存在使用交易中心公车问题。涉及公务用车需要,均向市政府车队租用(大巴车向长运公司租用),涉及费用列支单位公共交通费。市交易中心公务用车均由信息综合科统一管理,公车维修、保险都实行定点制度,并按照规定张贴公车标志。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不以活动名义发放奖励,节假日不以工会名义发放过节费,但存在违规发放奖励问题,2013年度开放型经济奖涉及金额6000元(共15人,人均400元),该款项已清退完毕。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下属单位监控方面。市行政服务中心下属单位1家,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织人事、经费收支、重大建设项目、大额物质采购、预决算管理都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相关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去年,作为全市三家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单位,对所有内控方面规章制度作了完善,编织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内部监督网络。
2.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公有房产清晰,无对外出租房产,但固定资产检查清理次数不多。固定资产外借均手续齐全(如监察委借用原审批中心大楼4楼北侧房屋及部分办公设备、南湖区审批局食堂借用部分餐桌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市资源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独家投资1500万元,该公司财务上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3.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中心”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统一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采购程序,特别是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应招尽招。部分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条件,需要自行组织采购的,也是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4.财务收支报销方面。“中心”以前存在办公用品购买缺少清单问题,在审计部门监督下已经整改到位。“中心”所有超过3万元的开支(包括大额维修项目),都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中心”无宣传品报支问题,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均按规定报销,不存在超标问题。
5.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中心”预算安排有工作人员考核增发奖金、工作人员中餐补贴费,明确用于工作人员的奖励与伙食,列支渠道符合预算管理要求。市交易中心小汽车特殊号牌拍卖业务预算安排有工作人员劳务费支出,列支渠道符合预算管理要求。近两年“中心”无出国(境)经费支出。不存在专项经费中列支招待费,不存在把专项活动经费以通讯补贴发放给个人,招待费总额尚未突破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额度。
6.单位公款使用方面。市行政服务中心(含交易中心)不存在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现象。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2
根据区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的预备通知》精神,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我局对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逐条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检查推进,年底有考核总结。局“一把手”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坚持执行“四个亲自”,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作风问题。局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会议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各类通报等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专题学习达1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5次,制定出台了局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
2.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党组在年初和年中分别听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汇报,各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党组督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不认真履责、不如实记录的,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
3.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和全程记实制度。及时向班子成员及科室印发《责任分工报告书》和《任务函告书》,在7月、12月完成了年中和年末《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和《牵头科室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并适时向班子成员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建议书》,使班子成员及科室落实“一岗双责”任务更明确,责任更具体,重点更突出。建立健全工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订印发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在每月5日前完成党组及班子成员上月履职尽责情况上报,以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性教育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一是局党组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守廉洁自律规范、“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履行“五不直接分管”要求,属一般工作的由分管副职负责执行落实;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落实。三是贯彻落实“大拆大整”、“五水共治”、“花园村庄”建设等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由我局承担的事项全部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推进时序、完成时限,形成了计划安排。目前,30个重大建设项目、2个一般建设项目和12个重大前期项目整体进展顺利,截止11月份完成有效投资8218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97%。
2.全面提升党性修养。把党章党规党纪、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十九大精神等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定期组织集体学、小组交流讨论学、专题党课辅导学、观看廉政电教片、参观红色印记馆、观看十九大开幕式、举办十九大知识测试、撰写十九大和读书思廉心得体会等规定动作基础上,还创新性开展了“道德讲堂”和“工程讲坛”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学习18次,微信群学习5次,开展“党员助力"花园村庄"”、“讲纪律守规矩明底线”“省十四次党代会”专题讨论等3次,观看《绝战》、《将改革进行到底》等电教片9部,开展“道德讲堂”5期和“工程讲坛”11期,邀请各类专家进局培训10次,进行专业技术研讨会8次。还综合运用宣传栏、led屏幕、短信、微信和QQ工作群等平台,定期发布廉政文件、警言警语等,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每周编发一条廉政短信共计39条,每日在LED大屏幕上循环播放廉政警句等内容。
(三)推进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1.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活动。研究出台了《“担当有为、强责提效”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落实到位。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每月编发一期《工程简报》,灵活设立了政务动态、项目进展、问题建议、微言堂、知识窗等栏目,以纸质和电子双版本及时报道局中心工作及作风建设动态,营造出改作风、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目前编发《工程简报》5期,其中王书记批示2次,林区长批示1次。同时,开展作风建设进工地活动,在有条件的20余个建筑工地设置宣传窗和展板,张贴我局作风建设新制度、新举措,公布作风问题举报电话、邮箱,真正打造成“廉政工地”、“文明工地”。二是开展“五查五看五比”。通过自查、座谈会互查、向60余个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外界帮查及领导针对性点评,查找出单位、科室和个人存在的问题200余条,列出整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将52份整改清单在宣传栏进行公示。每季度召开作风建设讲评会,关于业务不精、学习不主动等前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被指名道姓、一针见血的一一列出,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季度整改情况进行打分评级。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开展“攻坚克难”先进科室和个人评选,以标杆示范引领干部职工讲担当、能担当、敢担当。三是深化效能革命。开展“优服务、塑形象”行动,提炼出“工者匠心·务本求精”机关核心价值观,创建了服务品牌logo;实行重大项目设计公众意见征询和工程竣工验收群众代表参与制度,及时在网站公布信息,扩大了互动平台,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此外,在温州地区首次引入工程管理信息化概念,投入130万元打造“智慧工程管理”系统,建设五大平台、六大应用子系统和一个移动终端应用,将基建管理的核心工作进行智能化管理,努力实现决策高效化、管理精细化。积极探索采取远程监控方式,试点无人机作业,实现现场可视化,目前房建类重点工程项目覆盖率已达到100%。
2.切实深化督促检查。制订了《局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兼顾,对考勤制度、在岗状态(下工地情况)、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日常量化考核挂钩。及时开展落实“六条禁令”、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等自查自纠,做到真查真改。今年来,通过现场督查、电话抽查、指纹考勤、群众反馈等途径开展各类督查50余次,发布督查通报9期,达到了常鸣警钟、鞭策后进的效果。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公务车辆使用、维修、保险、加油等标准,严格规定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用制度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对不符合中八条、省六条等相关规定的费用一律不报销。定期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挂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着力从公开透明上强化监督。1-11月份,三公经费24852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8.77%,并未出现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出台了工作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批评和表扬实施办法等20项机关管理制度和小型项目发包、合同履约评价等十余项工程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强化绩效考核。重新出台绩效考核制度,细化职工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勤政廉政等要求,并在年终奖中提取15%作为廉政风险考核基金,实行量化打分,将考绩情况与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年终奖金相挂钩。三是过程控制标准化。推行“菜单式”过程管理模式,以不同专业操作细则为标准,实施管理过程逐级检查签认制度,落实终端责任制。以质量、安全、环保、节点工期、现场管理5个方面为重点,采取定期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全面与单项考核互补充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目标考核管理。四是资金拨付阳光化。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拨付办理流程,严格规定内部审核流转时限,实施即时登记和公示制度,做到工程款拨付办理透明化。
(四)严格选人用人,过好支部生活
1.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始终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洞头区直部门、街道(乡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查候选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今年提拔了3名中层副职、调整1名中层副职岗位,免去1名中层正职,选拔任用过程中未出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2.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 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党内组织生活,今年共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进行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自觉带头讲好党课,今年以来共开展上党课活动6次,努力实现党员干部讲党课全局干部职工全参与、全覆盖。根据制订的“党员固定日”活动计划安排表,每月10号按时开展“党员固定日”活动共6次,如学习讨论省党代会精神、《之江新语》等,走访慰问结对村7户困难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增强学习的灵活性和趣味性,提升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使支部生活开展的有声有色。
3.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一把手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建立健全了《区工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22次,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进行核实并按时上报。
(五)强化权力制约,用好“四种形态”
1.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三重一大”决策等党内监督重点制度,促进权力运行更加民主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未出现违反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局QQ、微信工作群、公示栏等平台定期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党费收缴、“三公经费”;及时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任用、表彰奖励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2.落实谈心提醒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谈心提醒工作常态化,实现了“三个必谈”,即对干部职工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必谈、措施不到位必谈、责任落实不力必谈。以开展日常谈话、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约谈形式为手段,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生活、工作状态,做到了廉政教育时时提醒、事事提醒,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全年班子成员已开展各类谈心提醒40余次。
3.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定期排查和研判,年初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49份,并及时对由于责任分工变化、岗位调整、新入职等产生风险点变化的人员重新签订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31份,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六)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监督渠道
1.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对区长热线、民情处置中心等平台来件及人大、政协等转办的提案议案,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依法受理,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全年共受理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来件17件;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主办1件、会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1件,会办4件,党代会提案会办1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2.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廉政制度、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坚持做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区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不转、反映问题重大的不转、有集体上访苗头的不转、作风案件不转等“四不转”原则,集中“精兵”力量,优质高效处置信访件,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有着落。今年未收到一起信访件,且无重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七)支持纪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局党组对纪检监察机关督办或交办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对待,积极配合。针对殡仪服务中心工程、新职教外围道路工程、新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管理和公车加油卡管理问题,按照我局《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过错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给予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同时,针对工程和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力度,强化思想教育,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整体发展形势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习成效还不够高。在学习形式上,创新探索得不够,虽然每月定期开展学习活动,但学习形式还是老套路,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在教育内容上,通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抓来学什么,缺乏对教育内容的深入研究和选择,教育活力不足。在发言讨论上,有时候发言内容仅立足在主题理论表面,没有充分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来谈体会,起不到讨论的实际效果。此外,少数干部职工还存在着轻视和忽视理论学习的思想,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被动地参加理论学习。特别是当工学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使理论学习落不到实处,缺乏真学真懂真用。
(二)党建认识还没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好抓党建、严纪律和业务工作的关系,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此外,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三)责任追究不够严格。今年以来对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虽然作风建设督查小组每月牵头对干部职工履职情况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督查,检查次数较多,检查面较广,但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不能时时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发现问题后,问责力度还不够,主要以通报批评,口头劝诫为主,却忽视了其他教育方式的运用,追究手段单一,严重影响了效能责任追究的教育和警示效果。通报内容有时没有点名道姓,而这种不痛不痒的通报,不足以产生“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批评效果,失去了通报批评原本的威慑力。检查人员有时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想得罪人,怕影响同事间的感情,有避重就轻的情况出现。
(四)谈心提醒不够深刻。有些班子成员思想上对谈心提醒活动还不够重视,把谈心提醒当作例行公事,谈话中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对于存在的问题却很少提及,再加之对谈心谈话对象了解还不够,方法单一、难以形成心与心的沟通,使谈话流于形式,造成了被谈话者要么是“不愿谈”,难以打开话匣子,要么是“不实谈”,不想说实话;要么是“不敢谈”,不敢说明一些实质性的问题,这样的谈话仅仅停留在表面。特别是诫勉谈话,批评态度不坚决,没有起到触动思想灵魂的作用。有时把谈心谈话当做走过场,为谈而谈,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正常诉求,没有认真记录整理,进行跟踪落实,这些都影响了谈话的效果。平时交流谈工作、布置任务较多,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了解掌握较少,解决困难少。
(五)基层调研走访不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较少,还没能做到经常深入实际,对基层情况的掌握还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虽然平时也能够坚持经常到基层看一看,了解一下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也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但由于平时事务性工作多,真正深入下去认真调查研究还远远不够。比如对挂钩联系的困难群众或党员,当任务一样一年按规定两次走访慰问,没有跟群众敞开来真心询道,对群众所想、所思、所盼了解不深,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缺乏主动性。
上述问题,我局将在2019年及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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