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和引导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岗位需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1*年《关于组织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201*年上半年新入校及校内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教学实践培训两部分。
(一)理论培训
理论培训120学时,由高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科研专题讲座》、《教学专题讲座》等六门课程和相关专题报告。
(二)教学实践培训
教学实践培训30学时,由学校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教师本人说课、试讲、观摩教学及微格教学训练等。具体形式如下:
1. 观摩教学,参加201*年青年教师实践技能教学观摩与颁奖。
2.以老带新随堂听课。各学院安排新上岗教师作为辅导教师跟班听课学习。不少于10学时,并将听课记录上交教务处。
3.对整个拟授课课程的整体把握(课程定位、教学大纲、电子教案、教学模式与考试考核方案等)、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等。鼓励各学院加强对新上岗教师的试讲环节监控。试讲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试讲与评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试讲后现场进行公开评议,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
4.说课和试讲考核,由人事处、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共同对培训教师进行说课和试讲考核。并将最后考核结果上报省高师培训中心,作为教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实践能力测试的成绩。
三、培训要求
1.新聘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培训并签到。培训结束时完成培训心得1篇,交人事处。
2.请各学院(教学部)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岗前培训顺利进行。
四、培训时间
1.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理论培训时间为201*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组织的教学实践培训时间从现在开始至9月中旬。
五、教训考核
1.理论培训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两部分,由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2.教学实践培训的考核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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