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物资品种、数量还不够丰富,需要补充物资储备。我省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而在备灾方面,由于地方财力弱,省民政厅每年救灾物资采购量只有400多万元,采购品种和数量极其有限。各级政府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经费较少,救灾物资储备存在着品种单一、单位总量小、规模小、建设标准低、仓储能力小、设施老化,储备品种少,调运能力弱等问题,灾害救助的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中央加大对贵州救灾资金、物资的投入。
二是装备、设备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救灾应急装备不足,有的救灾救援队伍装备薄弱,甚至无装备,不少地方救灾救援工具简单、落后,不能满足救灾救援需要;2004年民政部为我省配备的救灾车辆,但是由于这批车辆使用时间长,大部分车辆的行驶里程已超过20万公里,加上长期行驶在崎岖的山路上,车体损坏情况严重,有65%以上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乡镇一级基本没有救灾车辆,灾害信息员开展救灾应急工作主要靠步行或使用自己的摩托车,政府没有补助。交通工具的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中央为我省配备救灾装备,更换救灾专用车辆。
(二)应急体系建设的不足
一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条块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应急处置与日常管理存在脱节现象,应急管理能力不强。各灾害主管部门互相沟通、互相协调不够。抗大灾、抗巨灾时,各部门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财力资源不能形成合力,不能有效发挥整体合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互联互通困难,难以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人员队伍与新时期减灾救灾工作不相适应。基层救灾工作人员少、工作经费缺,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足。我省民政系统地级和县级从事减灾救灾的工作人员大部分只有1个人,随着机构改革,乡镇一级原有的民政办撤消了,民政工作归社会事务办管理,但通常社会事务办只有1个人,还要承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大量工作。加之基层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悉,是制约减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的保障能力不高。储备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一方面,贵州既没有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也没有1个符合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的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库。每万人拥有仓储库容面积仅为0.3平方米,为全国平均数的13.6%。各级现有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绝大部分是租用或利用办公用房改建,普遍规模小、标准低,条件十分简陋。且布局分散,紧急转移安置保障能力弱。另一方面,受储备设施限制,各库(点)储备的物资品种单一、数量有限,更新、轮换、补偿政策不健全。难以满足抗大灾,特别是巨灾应急救助需要。建议民政部在贵州建立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增强我省救灾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四是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现场通信联络不畅,信息获取能力较差,指挥协调困难。应急科技整体水平不高,科技研发支撑能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应急平台、信息管理、资源管理、装备配置、能力评估和灾情评估等缺乏标准规范。建议中央在我省联接卫星减灾网络系统,建立卫星减灾应用基地,实现防灾减灾业务工作的上下衔接,左右联动。
五是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内容单调。社区减灾活动不够经常和深入,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高;广大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尚不完善,社会动员、群众参与内容单一,主要集中在灾后救助,向前延伸,减灾备灾阶段。尚未建立企业、个人参与灾害救助机制,无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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