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站路域环境整治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站积极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公路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环境整治管理制度。
一、工作思路
以全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净化公路环境,杜绝污染公路源,提升公路环境容貌,降低扬尘污染,为 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坚持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加大路面人工、机械清扫以及洒水工作力度,搞好道路绿化美化,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三、相关要求
各中心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环境治理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四、考核办法
采取不定期实地察看、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及要求;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按时整改上报。
五、实施细则
(一)日常养护
(1)路面:坚持以路面养护为中心,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路面清扫方式,机械清扫不到位的地方人工清扫要及时清扫,发现路面有堆积物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一小时内上报)。清理重点主要包括公路路面垃圾、边沟、边坡及绿化带内的白色污染物、路面堆积物等。清理出的垃圾及白色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
(2)洒水:对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一般每天进行不少于一遍的洒水降尘作业。加强雨后路面巡查次数,并对平交道口车辆带泥情况及时清理,清理不彻底的采用洒水车冲洗路面的措施,确保道路无车辆带泥现象。
(3)绿化:路树、花草要合理管理,及时浇水,剪枝,不影响行车视线,遮挡三桩两碑的灌木要及时修剪。
(4)关于禁烧工作:我站养护人员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白色垃圾、秸秆、杂草等,在工作组发现其他人员在道路两侧焚烧垃圾、秸秆等,应立即上报给站办公室或路政执法大队。
(二)、要加大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要及时通知该路段养护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养护股股长,我站对整改的结果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以确保公路环境治理成果达到治理要求。
六、环境治理工作奖惩:
养护中心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并要求对环境治理成果进行长期保持。在公路环境治理过程中,受到上级领导通报表扬的责任段,奖励该养护中心当月经费3%。受到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第一次对中心主任进行全站通报批评,第二次对除对中心主任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外,同时扣罚该中心当月经费3%,第三次对中心主任进行就地免职,同时扣罚该中心当月经费5%。
二○一八年一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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