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场、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保持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责任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责任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必须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二篇: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握质量关,创造经济效益,树立企业美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设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对工程项目实行全方位管理。
2、工程开工前先要对设计图进行会审,重要变更要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3、依据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变更内容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发生的预算外的工程量,要及时请甲方及监理签证,在工程决算时一并核入结算。
5、严格有序施工操作,把好工程进度关、工程质量关。
6、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项目工程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带。接触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施工现场条理整洁,建筑材料堆放分类。
10、作好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xxxxxx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篇:监控工程管理制度监控工程管理制度
一、弱电安防系统安装内容电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周界红外线报警系统;小巡更系统必需的材料和设备。负责线缆的敷设、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监控工程施工人员技能要求:
我公司对安防系统施工人员有严格要求,参与施工的工程师是经过培训的弱电工程师,还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参加施工的主要工程师都参加过多个类似系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具有设计、安装和调试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本公司还拥有一批质量过硬,经验丰富的系统施工人员,他们是具有7年以上安防智能化行业工作经验的熟练工人。从而提高弱电安防工程的质量保障。
三、监控工程施工准备
1、施工技术准备
组织有关人员熟悉
第四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平发
电厂企业管理制度
ad.gl.gc--**--×× ━━━━━━━━━━━━━━━━━━━━━━━━━━━━━━━━━━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二○○×年×月×日发布二○○×年月×日实施
国投昔阳安平发电厂发 布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1 总 则
1.1 为了更好的加强我厂基建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基建工程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基建项目建设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1.2 在本厂内实施的基建工程,应遵守本办法。
本制度所称基建工程,是指需申报立项的或建筑面积、投入额较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
1.3 厂建筑及其配套的工程应当确保功能合理,造型优美,质量优良,造价合理,与厂原有的建筑相协调,并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1.4 厂建筑及其配套的工程应努力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力求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型建筑材料。
1.5 厂基建工程的实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厂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基建工程的立项、设计和招标
2.1 基建工程的立项。基建工程的立项由厂技术支持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厂的发展计划提出年度基建项目,报厂经营策划部初步研究同意后,交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使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调查
研究,对项目各种可能的方案认真地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提出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最佳投资建设方案等方面的意见,报厂研究决定,厂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正式立项。
2.2 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后,技术支持部应提出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提交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3 技术支持部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方案招标,并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后,提厂审批。对单体建筑面积较大的,还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4 基建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后,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安排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技术支持部对所设计的图纸组织专家会审,减少漏洞。
2.5 技术支持部应根据工作进度做好基建项目工程的勘察、报审、报批等工作。
2.6 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必须进行招标,工程监理择优委托相应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要求执行。
2.7 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招标中要组织人员对报名拟参加投标单位的能力、资信、施工水平、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与考察,并集体研究决定参加投标单位。调查、考察与确定参加投标单位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2.8 工程开标时,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招标小组,
并委派专家其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工程开标。对由厂自行组织开标的,由厂负责组织招标小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小组要有专业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
3 基建工程的施工预验收
3.1 基建工程施工前,技术支持部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部门做好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手续的报批。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后要到安健环部、综合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技术支持部审核同意。
3.2 基建工程施工中,技术支持部必须对每项工程派出项目联系人,具体协调工程的各方关系,处理工程中的问题与矛盾,工程项目联系人要对其所联系的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承担相关责任。
3.3 基建工程施工中,技术支持部应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努力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对检查情况应做好必要的文字纪录。
3.4 基建工程施工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相关材料验收等工作,做好验收资料的保存。
3.5 基建工程施工中工程付款必须先由承包单位根据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提出书面付款申请,报监理审核,经项目联系人和基建专业工程师签字后,送分管厂长批示,分管厂长批准后由财务处付款。
3.6 基建工程施工结束后,技术支持部应积极组织做好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
3.7 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技术支持部应及时将工程档案、工程造价材料及其它材料整理归档,所有相关手续办完后,在一个月内报送档案室存档,同时在决算审计后,负责办理交付使用及财产手续。
4 基建工程甲方供应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料)的管理
4.1 基建工程招标时,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一些价差较大,质量不易控制,没有相应定额标准等项目的材料实行甲供,如:电器、防水材料、门窗等。
4.2 甲供材料由物资供应部根据厂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4.3 甲供材料招标前,要组织人员进行考察,选定入围的供应商,考察组成人员要有熟悉该材料的专家及审计、纪检部门的人员。考察结果要报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4.4 经营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在经审查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招标。
4.5 物资供应部要做好甲供材料的质量把关、数量核对。 5 工程结算与审计
5.1 基建工程决算的审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结束后,在一个月之内,向厂基建领导小组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技术支持部负责对决算书进行审查。
5.2 技术支持部在进行结算审查时,主要审查各种金额、
工程量、材料使用量、工程验收记录等,对于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技术支持部进行协调,并由技术支持部负责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后移交经营部进行审计。
5.3 对参与审查与审计的人员要事先进行挑选,对参与审查人员实行保密制度,不得将审查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告知被审查单位或其他无关人员,确保审查的公正、公平、合理、科学。
5.4 基建工程在竣工决算时,应扣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厂有关规定而给厂造成损失的相应费用,以及应交的水、电等费用。
5.5 工程审计完毕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结束,方可办理工程决算手续和付款。
6 附 则
6.1 基建工程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监理、审查、审计及工程付款中,严禁按照本规定及有关程序执行。
6.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3 本规定由经营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安装工程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资料管理制度
质量保证资料是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主要凭证,亦是反映施工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水平的主要改度之一。各项质量保证资料的具体要求一律执行闽建料039号文颁发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统一规定》为依据。工地施工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
一、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一) 主要设备、合格证
1、据目前的管理水平,规定所有的电气设备,材料及 构件都应有合格证尚有困难。为此,本公司电气设备、材料及重要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
2、电气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出厂合格证,一般应具有该产品的型号、规格、容量、额定电流、短路阻抗、接线组、绝缘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量、试验编号、技术标准号等内容。
主要电气设备是指熔断器、开关柜(盘)低压配电屏(盘)、控制盘(箱)、电力变压器、电机、照明配电箱、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铭牌上的技术参数是安装、调试使用的依据,因此电气设备必须有铭牌。
主要电气材料是指绝缘子,绝缘油,电缆、电缆桥架、线槽线材管材,避雷装置用的型钢、开关、护座、装饰灯具和电气绝缘材料等。
凡不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严禁在工程上作用。
(2) 制性管理的电工产品(包括进口)必须符合国家技术
监督局(技监局发[1992]438号文《关于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产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取得安全认证并按要求按要求使用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首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气产品(工程上使用)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漏电断电器、漏电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插座、组合式漏电保护器等)、dz15等系例塑壳式断路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断路器、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及屏蔽电线、电风扇、房间空调器等。
第二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工程上使用)有:低村空气式隔离器、开关、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交(直)流断路器、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电工用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家用和类似插座和固定装置开关、电气装置件暗装面板,嵌入式灯具、可移式灯具、荧光灯用镇流器、荧光灯用交流电子电子镇流器、荧光灯用启动器、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普通照明灯泡、螺口灯座、插口灯座等。
(3)、塑料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的耐火及防延燃性必须符合要求。塑料制品属炭氢化合物,常以氯指数(0.1)作为材料耐燃烧性能的重要指标:
氧 气 流 量
0. 1=━━━━━━━━×100
氧气流量+氮气流量
氧指数越高,表明材料的阻烯性和耐火性能越好。可烯性材料和阻烯性材料的氧指数的临界值为
26。条文中氧指数不低于27是低要求。目前国内生产的塑料管、塑料线槽氧指数一般均在30以上。
层前工程中应采用聚氯乙烯阻烯型塑料管。现场燃烧检查方法一般可抱塑料管、塑料线槽放在火源上燃烧,然后离开火源1—25内熄灭者为阻燃型材料,继续燃烧者为可燃性材料。
(4)、建筑弱电是电是建筑电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弱电系统的设备,部件及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定型产品是指有生产许可证且已形成工业批量生产,并经鉴定的合格产品,作为科研成果的产品,未经鉴定不得在系统工程中使用。
(5)、要特别注意一些粗制滥造的次等产品,虽有合格证,但实质上是不合格产品。因此,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与检查合格证的基础上,在安装前应做到现场的设备开箱检查和材料质量检验工作,以便发现设备、材料有否存在缺陷和问题,其型号、规格、材质等技术性能及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设备开箱检查应根据设计施工图和装箱清单,核查产品合格证、检查记录、说明书和必要的原理图、接线图以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核对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其它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全部零件、部件、附件是否齐全;检查电气设备外观是否有锈蚀及机械损伤,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伤痕,制动部分是否灵活、准确,开关控制经的触是否有足够的压力,接触是否良好,铁芯表面是否清洁,有无锈蚀等。若对设备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解体检查。
材料质量检验应建设照设计施工图,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记录是否齐全;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其它技术参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检查其表现质量是否存在缺陷。
若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有异议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送法定检测部门检验、测试及鉴定,合格后方可安装。
(6)、建设单位不得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确工程所需情况下,工程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办理现场鉴证等有关手续,明确质量责任施工方有权拒绝,而且必须拒绝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合格设备,材料及构配件。
(7)、同型号、规格、材料,一般应根据施工计划、工程进度,有计划地分批采购,不宜另星采购,而且一般应采用现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同某些客观原因,造成不同批采购,且不能满足是现一生产厂家产品的需求时,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均应提供合格证。设备的合格证者只能证明本台设备是否合格,要求每台设备均应提供合格主。
(8)、把所使用 的设备、材料及构件的合格主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进行分类整理,逐一编号,一般编顺序依次为设备、构配件、材料。同品种、同一型号就依次按规格顺序排列。
(二)、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电气设备在试运行前,必须进行试验和调整,以判断电气设备在运输、交接过程虽否遭到损坏或发生变化,进而根据全面的试验报告作综合性的分析判断,以决定电气设备能否投入试运行。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项目和标准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规定。
(2)、低村线路、低压电气和照明器具试电检查主要包括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建筑弱电系统的电力线路和照明配电箱内和各个低压电器器件、电度表及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试电检查均应在各单体设备器件和器具经过试验,调整合格以及设备、器件、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证,方可进行。
由于线路可能发生折断,与设备、器件、器具的连接接触不良,以及线路接错误和设备、器件损坏等现象。因此,设备、器件、器具及线路安装完毕,应进行试电检查,即各路的线路、设备、器件(熔断器、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器具(灯具、开关、插座、电风扇等)均试电检查。例如:自动能否通断;漏电保护器漏电状况下能否可靠动作,切作,切断电源;开关能否切断相线及退断情况,插座接
线是否正确(相线接在面对插座的面孔端子上,零线接店面对插座的左孔端子上,保护线接在插座孔端子上)及其线路中工作零线车保护线是否混接错接;灯具是否正常发光;电度表转盘能否旋转,计量是否准确;线路中的相线与中性是否接错,接地线(或保护线)是否漏接或不可靠;配线与设备、器件、器具的接线是否接触良好等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结论应明确,记录应实。 果建筑弱电专业安装工程由弱电专业安装队伍施工,其试验(调 整)报告(记录)和设备系统联运试运行记录等“质保资料”在工程结束后就及时整理,并移交到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并与电气分部工程“质保资料”归档装订一起,以保证“质保资料”的完整性。
3、绝缘接电阻记录
1、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项目和内容应齐全,测试方法应正确。
2、绝缘电阻值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若绝缘电阻值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值时,应加以处理,并重新测试,复测值应符合要求。
3、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若接地电阻值大于设计值时,应重新处理,并重新测试,复测值应符合要求。
4、绝缘电阻测试记录中的设备名称、线路名称、同路编号、设备位量应与设计施工图相一致;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中的接地装置名称类别,测点部位应与设计施工图相一致。
5、测试记录中数据应真实,签证齐全。
6、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应有检定证书,测试月期应在其检定有效期内。
二、建筑水卫安装工程
(一)、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主要包括给排水,管件及其附件、附属设备等,对非标产品应有检验记录等。
2、设备除有合格证外,不必须有铭牌、产品说明书等完整的设备技术文件资料,新型材料、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合格证及技术质量鉴定文件。
3、出厂合格证所证明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验收和开箱检查,核验该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格产品严禁用于工程。主要设备开箱检验情况应填写在质保(安)表1中。
5、对设计或规范有要求检验的附件(如阀门等),或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及抽样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应详细记录。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管材和管件进行抽样每次进场都应抽查,每批按同牌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根(一个),如有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检查,(由验情况可记录在质保(安)表2中。内径、壁厚、承口深度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外观有严重缺陷的管材和管件,严禁使用。
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统一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若确保需由建设单位订货,供货,其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具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8、所有合格证应编号,然后将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及批号、进场日期、安装部位等填写在质保(安)表3中。
管道和设备纺度,严密性试验及焊口检查记录
1、应包括单项试验系统村两方内容。
2、单项试验是指设备及附件等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单体试压,经试村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有解决办法和处理结论。
阀门安装前,应作耐压纺度试验。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如有漏裂不合格时应在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对于安装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络阀门,应逐个作强度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村力。阀门试验情况应按质保(安)表4
要求填写。
3、系统试压是在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主要包括给水管道采管管道、热水供应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试压,系统试压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隐藏前(埋地、管道井、吊顶、墙体内等)和明露管道试压。
室内给水管道试压时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6mpα测似为强度试验合格。
硬聚氯乙烯给水管试验压务应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α,试验时将村力升试验压力稳压1,观察接头部位是否有漏水现象,然后补压规定的试验压力值,15㎜的内的压务降不超过0.50mpα这合格。
系统试压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在质保(安)表5或质保(安)表6中,填写试验记录应具体清楚明确,无漏减项目或部位,建设(监理)单位代表、质检员、施工员、操作人员的签证应完整,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返修,重新试压,直至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签证。
d、严密性试验应包括给水系统及在其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热水供应管道、设备附件以及设计有要求的项目,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系统试验和逐件试验。
(1)、阀门:严密性试验一般应以公压力进行,在能够确定工作压力时,也可用1.25倍的工作压力进行试验,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
(2)、给水供应管道:强度试压合格后,将试验压力除至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在工作压力下对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接口处未发生渗漏现象,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严密试验的项目和部位齐全,无漏试,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记录在质保(安)表4中,质保(安)表5或质(请你继续关注公文素材库:www.bsmz.net)保(安)表6中,并经有关单位签证。
管道焊接完后,应对焊口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按焊口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焊口,如焊缝缺陷超过规定标准,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修整,抽查结果,按质保(安)表7要求认真填写。
5、设计有要求做探伤检查的焊口应按要求进行探伤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应进行修整,并做好修整情况记录。
(二) 系统清洗记录
1、系统清洗记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管道和设备安装前,清除内部污垢不杂物,管道和设备安装完毕,进行清洗除污;饮水管道有使用前进行消毒。
2、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应清除内部污垢和杂物,清除的方法及过程应填写在质保(安)表8中。
3、管道、设置以及水箱,水池安装完毕,应进行冲洗除污。工作介质为液体的管道,一般应进行水冲洗;工作介质为气体的管道应用空气吹扫;蒸汽管道应蒸气吹扫;油的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脱脂处理。清洗过程出现的总是及修复的情况应填写有质保(安)表8及质保(安)表9中。
4、饮用水管道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消毒完后,再用饮用水冲洗,并位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使用。消毒过程记录在质保(安)表8中。
(四)、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1、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应包括暗装或埋地(地下、结构内、沟井、管道井、吊顶内、夹皮墙内或包箱内)的排水管道和建筑物内及地下的金属雨水管道,在隐藏前必须按系统或分区段)做灌水试验。
2、埋地管道的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地面高度,雨水管道的灌水高度必须达到每根立管最上部内水漏升,满水15㎜后,再灌满,延续5㎜,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3、暗装或埋地管道未经灌水试验或灌水试验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隐藏。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写应质保(安)表10中,记录庆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漏项。
4、室内排水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通水能力试验。按给水系统的?配水点同时开放,检查各排水点是否畅通,接口处有无漏。高层建筑,可根据管道布置采取分层,分区段做通水试验。
5、所有排水管和落水口者应进行通水试验,不得缺漏,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试验过程中若有流不畅,堵塞等现象发生,应按质保(安)表11如实记录下来,并及时返修疏通,给有关人员复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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