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维检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和掌握监控监测系统的操作技术和保养方法,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网。
二、严格执行行《矿井安全监测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及有关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无特殊情况,严禁随意开、关机和退出系统。
三、维检员必须时刻掌握终端机所显示的各井下监测点运行变化情况,若发现情况异常或其探头中断运行,立即下井进行维修,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按照规定要求,对当班出现的各种故障以及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记录,填入运行日志。
五、必须按规定执行日检查制度和定期巡期巡检制度,保证三大监控系统和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严格执行各类传感器的按时校验制度,保证各类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七、认真学习和本工作有关的技术书籍,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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