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斜巷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进一步规范装备、安装和使用维护,确保斜坡运输安全,对斜坡安全设施做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分工:
技术部门负责斜坡运输安全设施的设计,机电科或供应科负责安全设施的采购,机电运输区及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安全设施的安装。以上单位都有权监督安全设施质量、装备的完好和使用情况。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的设施安装和使用维护。(转载请注明来自:公文素材库 http://www.bsmz.net/ )
二、装备要求:
1、斜巷运输参照《小绞车运输规范》执行。
2、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二)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三)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四)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五)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六)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三、使用维护管理:
1、井口安全部门建立安全设施档案。使用单位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标准。
2、斜坡运输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井口生产、安全、机电部门组织验收,并有验收记录,井口安全部门负责存档。
3、安全设施必须挂牌管理,统一编号。
4、斜坡运输安全设施变更使用单位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井口机电部门移交手续。在验收前必须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否则,不予移交。
5、在提升运输时,必须首先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严禁甩掉安全设施进行运输。
6、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维护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时常保持设施的完好。
四、处罚:
违反以上规定时,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
20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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