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会在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机制中的纽带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是实现执政目标和使命的必然要求,为此,今年省总工会等11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活动。
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活动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促进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构建起社会主义新型的劳动关系。
一、当前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变化及带来的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随着劳动关系逐步向“企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并已发生了深刻变化,劳动关系机制从行政化到法制化,劳动关系主体从固定化到流动化,主要体现为:
1、由于企业法人主体的确定,职工身份由单一性变为多重性。一方面由于产权制度的改革,促进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真正结合,在改制的一些股份企业,职工成为了企业的股东,具有了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另一方面,尽管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还处于依附企业的状态中,但企业职工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劳动关系一方主体的身份逐渐突出出来。
2、企业和职工在劳动关系中的主体作用越来越明显。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使得职工处于动态之中,职工既拥有选择就业的机会,又面临失业的风险。
3、由于市场竞争和利益机制的驱动,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者之间在具体利益追求目标上的差异,相互之间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磨擦和碰撞,特别是在利益分配上表现尤为突出。
由于上述变化的现实存在,加之目前我国正处于两种体制的逐步转轨变型期和逐步探索发展期,并且与新的经济体制和社会机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制度尚待完善。因此,劳动关系在发展变化过程中,对广大职工的政治、经济地位和生存状况都带来了一些影响,其突显出的问题主要是:
(1)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解除不规范。尽管多数用人单位都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合同条款上随意变更,随意终止以及在实际运行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紧张了劳动关系,引发了劳动者与企业的冲突。
(2)劳动力供求关系不平衡。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和经济总量的不平衡,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劳动力竞争就业形成了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的买方市场,使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处于被随意支配和处置的地位。
(3)收入差距的非正常拉大。由于社会正处于转轨变型期,收入分配体系正处于过渡调整,逐步规范完善过程之中,出现了行业与行业,企业与企业,企业内部收入不平衡现象明显加剧,其利益分化,收差距(一篇好范文带来更多轻松:www.bsmz.net)拉大的趋向明显。
(4)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物价上涨幅度的增大,以及全社会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不够,使部份职工的承受力十分脆弱。
以上在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问题和矛盾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钳制了企业的和谐、高效和快速发展。
二、工会组织在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团结动员职工支持、参与改革,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职工的共同发展。企业工会直接面对职工群众,处在促进企业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在动员职工、组织职工、依靠职工、服务职工,保护、调动、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推动企业改革,需要企业工会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识大体、顾大局,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促进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献计出力;维护稳定,需要企业工会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相互尊重、平等合作,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
具体而言,工会在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动员作用。和谐企业的物质基础是企业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必要条件。因此,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就要发挥工会的建设职能,通过组织职工开展一系列的经济建设和劳动竞赛活动,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潜能,投身于企业的和谐发展之中。
2、在构建劳动关系和
第二篇:工会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浅议工会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
用
和——禾 口,人人有饭吃,表达的是老百姓的的生存权。
谐——言 皆,人人有发言权,表达的是老百姓的民主权利。
党的十七大提出和谐社会理论,对社会和谐的诠释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和社会成果共建共享理论。总之,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带来社会安定团结,社会和谐带动文化繁荣,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应当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协调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社会需要和谐,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当然更加需要和谐,没有企业的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劳动关系的和谐又是企业和谐的最基本元素。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通过协调劳动关系来实现。因此,工会应通过协调劳动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
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1、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劳动关系——政府、企业、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人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概括为“四个关系”:劳资双方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双赢关系;劳资双方互相尊重,和谐相处的平等关系;利益相容,矛盾协调的共生关系;共同创造,共享社会成果的发展关系。当然这是理想状态,但勿庸质疑的是,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带给企业的是稳定,只有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保持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才能给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所以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发展和劳动者幸福生活、快乐工作的需要。
2、劳动关系的和谐是企业和谐的基础。劳动关系和谐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给他们归属感、认同感,增加企业凝聚力,以劳动关系和谐带动干群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和谐,以企业和谐带动社会和谐。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企业由粗放型生产向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一个it企业的老总面对下班后空旷的工作间发出感叹:当我的员工下班后,我面对的仅仅是几台冰冷的电脑而已,这就是我所有的资产,而我真正的财富是员工们的智力。企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的理想报负和企业财富全部要靠他们来实现。这个例子很现实,也很说明问题,每一个员工的离开,实际上带走的都是一部份财富,也说明当今企业对员工的依赖程度,所以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和谐的基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兴旺发达的源泉。
3、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必须要用法律来规范和调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只有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行使劳动权利,劳动力市场才可能有序建立,健康发展。只有
通过法律规范和调节劳动关系,使双方当事人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才能使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得到一定的平衡,形成和谐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和劳动用工制度,并实现劳动资源的优化配置。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劳动关系是不规范、不稳定的,也是无效的。
二、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
1、劳动关系市场化。劳动就业逐渐从过去的统包统配转向市场化,也不再是羞羞答答地谈论失业问题了。企业在用工制度改革方面,通过推行合同制度来代替固定工制度,使劳动关系由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向契约关系转变,实行以劳动合同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淡化,取而代之的是“打工者、被雇佣者”称谓。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受法律保护,权利和义务由主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决定,劳动者有了更大自主择业权。
2、劳动关系复杂多样化,劳动争议逐年增多。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一项重要任务。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加快,大量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与之而来的是劳动者身份发生了根本变化,就业方式有了更多变化、更加灵活,使劳动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和多样化,劳动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进一步增加。当今社会,我们听到的对劳动者更多的称呼是“打工者”,劳动者一下从主人翁变成被“雇佣者”,形成“强资本,弱劳工”的现象,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频频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
3、劳动关系初步实现契约化。随着《劳动合同法》出台,劳动关系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强资本、弱劳工”态势下,《劳动合同法》侧重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真实体现了政府的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及社会公正问题。着重解决了劳动用工不签合同,随意辞退劳动者和签短期合同,当把劳动者最辉煌的几年用过之后,将劳动者一脚踢开,以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不负责任、不人道,充满残忍剥削行为的问题。
4、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将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全球经济一体化,使资本的流动可瞬间完成,也给劳动关系带来巨大冲击;劳资关系国际化,使资本活动空间扩大,劳资力量对比对劳动者更为不利;企业的趋利性,更导致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竞争加剧,使得企业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方面或降低条件,或偷工减料,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劳动关系的矛盾,严重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5、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作用有限。突出地反映在《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各方反响强烈。政策吃不透,认识不到位等。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导致劳动关系的僵化,又回到了吃大锅钣的年代、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等,导致外资的撤离等等。最终《劳动合同法》能否顺利地贯彻执行成为劳动关系中的主要问题。
三、工会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劳动法》中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劳动合同法》第78条进一步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作为维护职能第一责任人,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和谐劳动关系中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最重要的就是协调好劳动关系。总而统之,就是:健全“四个机制”、兼顾三方利益、加强双方沟通、强化一个手段。
1、健全“四个机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信访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一是工会组织要广泛联系广大职工,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了解职工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反映职工的呼声,理顺他们的情绪,疏通民主渠道,满足职工合法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民主权利,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二是要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使他们能正确理解和认同在改革过程中的利益调整问题。从我国现阶段国情看,劳动还是劳动者谋生和维持家庭生活来源的基本手段。工资既是社会分配问题,也关系社会和谐,是职工群众最大的切身利益。通常我们总是说在发展中解决发展的问题,在调处劳动争议中我们也总是说关键的问题是把企业经济总量这块蛋糕做大,我们每个职工应得的一份才能有所增长,问题是我们每个职工应得的一份是不是按合理的比例增长,这里涉及一个分配问题。分配机制不合理,则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实现劳动分配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前提,有公平才能谈得到和谐。所以要协调企业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工资增长机制,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才能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和谐社会理论落到实处。
2、兼顾三方利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各职工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办企业的最终目的是造福社会,造福职工。企业发展了职工才能致富,前提是企业发展,目的是使职工致富。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工会不仅仅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要站在全局高度,正视劳动关系中的诸多矛盾和和问题,全面协调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推动劳动关系制度化建设,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各方尽其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共谋发展。
3、加强双方沟通,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工会组织要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劳资双方关系中起到润滑剂作用,通过沟通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化解利益摩擦,进而使劳资双方在让步和妥协中化解、缓和矛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长,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协助企业党政,发展生产,促进经济,把企业和产品做强做大;以自己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对企业事务的参与和有为影响和引导企业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稳定劳动关系,善待劳动者,让利于劳动者,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改善工作条件,增加企业凝聚力、亲和力,给职工归属感,把共建共享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
4、强化民主管理,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会的维护职能通过职工参与管理来实现,要强化民主管理这个主渠道作用。《工会法》中规定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工会组织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力条件主动从源头上参与企业的管理与决策。一方面,推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政府、企业、工会)协商机制,推动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建设,有效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一方面抓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推动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动集体合同制度,
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效参与,参与有效。
那么,在开展工会组织的工作过程中,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积极引导,合力推进。工会组织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积极引导各方对和谐劳动关系及创建活动的高度认识,积极争取党委行政对创建活动的重视支持,引导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把职工的思想和智慧引导到实现企业发展的根本目标上来,激发职工参与热情,为构建和谐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源头参与,建章立制。工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源头参与职能,注重从组织源头入手,注重从制度源头入手,坚持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以职代会为主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等,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职工维权机制建设,促进企业民主政治和谐、劳动保障和谐。
三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工会组织要牢牢抓住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职工,围绕促进垦区经济发展,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围绕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大力开展职工素质工程,为企业打造出一流的职工队伍;围绕调动、发挥、保护职工积极性,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和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活动;围绕提升职工精神面貌,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进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工作。
四是畅通渠道,切实维权。工会通过畅通职工意愿的表达诉求渠道,积极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使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健全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劳动调解争议组织等机构,旗帜鲜明地及时介入处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通过坚持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来切实维护职工的经济劳动权、民主政治权、精神文化权等等合法权益,促成劳资双方的合作双赢。
此外,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需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在实现维权力量社会化上要做到: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取得党委实实在在的支持,不要那种冠冕堂皇的虚假支持。建议各级党委通过召开工会工作会议,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工会作用的核心问题,出台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制度、完善行政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畅通工会源头参与的渠道。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工会班子,加大对工会干部的培养和选拨力度,提高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在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形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领导合力、舆论宣传合力、政策保证合力、社会共济合力,努力构建全社会联动的职工维权工作新格局。同时,建议各级党委要采取措施强化工会组织的建设,实实在在地为工会组织建设办几件实事,解决几个实际问题,要把支持工会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行政要在政策上、人员上、费用上提供实际的支持,这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保证;重视借助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影响企业政策的制定;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加大对《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参与劳动、安全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并加强安全生产和防治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工作;增强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引导职工通过工会组织和法律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联合社会各方维权力量上要做到:首先,要与党政有关部门建立联手维权互动机制。依法组建工会,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依法建立平等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拨缴工会经费,依法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其次,与执法和法律服务部门联合,强化和保证维权质量。依据与相关部门建立的调解与仲裁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参与职工权益纠纷的调解工作,提高对劳动争议调解的效率和效力。同时争取法院支持,使侵犯职工权益案件能得到及时处理。
另外,树立大维权理念,实现维权对象社会化。要按照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全方位做好职工的维权工作。真正做到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岗位工作的人员,只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工会都应积极援助,把维权工作深入到社会的各方面,使维权工作成为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社会的有力体现。
《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栽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为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工会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实现企业和谐、社会和谐中大有可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和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也是社会和谐、企业发展、职工致富的需要,广大工会工作者、各级党政领导以及全社会都应为之而努力。
第三篇:浅谈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和途径
浅谈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和途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更是亿万百姓的殷切期待。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和谐社会。王兆国同志在中国工会十四大的报告中指出:“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在促进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中工会责无旁贷,这也是工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同时也是劳资关系矛盾的凸显期。那么,如何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准确定位并充分发挥作用,是新时期工会组织面临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探讨和研究。
一、工会肩负着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神圣使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工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工会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是党和政府对工会组织的时代要求,是从根本上维护好职工利益的必然选择,是时代赋予工会的神圣使命。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党对工会提出的根本任务
党和工会的关系是一个“同心圆”,工会组织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外圆;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内圆。工会工作是党的工作的“外延”,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是实现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工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有科学准确的工作定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多样,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层出不穷,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数量连年增加。而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缺乏保障等问题,是引发劳动争议和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因。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就会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工会应协助党和政府不断解决建立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与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职工群众性事件,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以职工队伍的稳定,确保企事业单位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是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根本任务。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
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追求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以“两促进”、“两满意”实现劳资双赢为目的,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和制度模式,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主流。人是企业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企业内部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以职工为根本,努力实现企业劳动关系两个主体利益要求上的双赢,为企业发展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奠定基础。在劳动者完全处于被强制性管理地位的情况下,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不可能的,甚至还会对企业和管理者产生抵触情绪和行为,从而阻碍企业发展,最终导致劳动关系双方都要遭受损失。企业的发展需要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职工个人收入的增长需要建立在发展生产、增加积累、提高效益的基础之上。为此,企业必须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生产力的诸要素才能形成有机整体和现实的和谐劳动关系,才能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和跨越式发展。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广大职工群众的迫切要求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一定意义上就是劳资关系。要使劳资和睦,劳资两利,就要建立劳资利益的均衡机制。资强劳弱是世界性的普遍现象,资产者与劳动者在掌握的社会资源上差距很大,不仅财富向资产者集中,而且众多社会媒体也向资产者倾斜;而劳动者的财富所得却很少,尽管是社会大众声音却很微弱。由于广大职工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所以他们迫切要求建立市场经济的利益均衡机制,形成一种相对均衡的和谐劳资关系。这就要求工会(职工群众的代言人、代表者) 代表劳动者去与资方协商谈判,开展集体协商,达成集体合同,从整体上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并在职工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依照法律程序和正常渠道去解决,使广大职工的合理要求得以实现,从而达到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保障社会安全和谐的目的。
二、工会在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中大有作为
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有着数以万计的基层组织,建立了覆盖各个产业、行业的信息网络渠道,建立了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工会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冲突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抓住了协调劳动关系这个根本,抓住了以职工为本这个前提,充分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切实履行好维护职责,推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工会一定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有作为。
1、以职工代表大会为载体,落实好五项民主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职工行使表达权的主要形式,也是促成劳动关系协调稳定的基本制度载体。目前,有的企业职代会代表结构不合理;有的企业以职代会主席团组长会议代替职代会;有的企业在临近召开职代会时才提交议题;职代会多以举手、鼓掌通过的方式,职工代表不便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等等。由于职代会民主程序履行不到位,职工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尊重和有效行使,职工群众的利益缺乏正常的反映渠道,导致职工产生抵触情绪和不稳定因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群众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企业实践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坚持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
实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各项权利。一是知情权。职代会有权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各单位有义务主动提供。二是建议权。职代会有权对企业的各种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有义务将企业的重大决策预先提交职代会讨论并听取职代会意见。三是选举权和罢免权。职代会有权选举和罢免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在董事会、监事会的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四是批准权。企业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集体合同草案、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规章制度、企业改制方案等直接涉及职工的重大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得到职代会批准。五是监督权。职代会有权对企业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有效地预防经营管理者的失职渎职甚至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2、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重点,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最有效的手段,有利于把用人单位的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规范,实现对本单位职工劳动权益的整体维护,促进劳资双方的理解和合作,有利于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近年来,企业劳动争议特别是涉及经济利益的集体劳动争议大幅度增加,成为影响职工稳定、企业稳定、社会稳定主要的潜在威胁。工会要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为重点,努力扩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协商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补充保险和福利、劳动合同管理等专项集体合同。提高职工群众运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参与度。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企业依法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
3、以帮扶工作为依托,实施好送温暖工程
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国一方面经济飞速发展,另一方面出现了如失业严重、就业困难、收入悬殊等社会问题。职工群众能否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化解低收入群体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这些都是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会要把职工群众的冷暖时刻记在心里,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更好地服务职工、吸引职工、赢得职工,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周围,维护社会的稳定。
帮扶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直接具体的体现。工会要发挥帮扶困难职工的主渠道作用,以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依托,建立帮扶困难职工快速反应系统,实施好送温暖工程,真心实意为职工排忧解难,当职工贴心人。从工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出发,充分发挥工会再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作用,开展好对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就业扶助、医疗帮助、入学资助、法律援助、结对互助等具体工作。工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力所能及地解决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会组织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工会组织必须站在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保持工人阶级队伍团结统一的政治高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就一定能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四篇:浅谈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浅谈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也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随着石油企业的发展逐步推进,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对如何保证队伍人心不散,工作秩序不乱,落实好全年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探索和研究构建石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新举措、新办法、新途径,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稳定大局创造有利条件和保驾护航,是每位工会干部都要认真思考并付诸实践的工作。
工会作为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言人,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应发挥好哪些作用呢? 笔者认为主要有:
一、倡导和组织作用
时代的呼唤,党和政府的需要,工会组织应该在参与建立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中发挥其不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中作出贡献。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可以从多种渠道和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
在组织建设上,组织是基础。无论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还是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目的都是要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工会组织要在最广泛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来的同时,还要不断探索多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民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使工会成为真正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和正当
利益的群众组织。 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用工会独特的优势倡导和组织好新型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工作,使之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成为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乐意接受并形成共识的好事。
二、沟通和协商作用
工会组织是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承担者,沟通协商是民主建设的重要手段。工会通过沟通和协调,使劳资双方在扩大共识、缩小差异、化解矛盾上,搭建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平台。实践证明,在调整劳动关系问题上,不仅职工需要工会,企业经营者也需要工会。在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全过程中,工会组织发挥了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会利用自己的职责、特点和优势,把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工会的主张变为各方的共识,通过组织制度内的沟通和协调,相互尊重、协商合作、化解矛盾、共建和谐,实现劳动关系上双方之间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职工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既是企业利润和社会价值的主要创造者,也是企业利益关系的相关者和风险的共担者。许多成功企业的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的发展,必须在所有相关利益人之间达成和谐,和谐了才能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了共同的愿景,共同的目标,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同创辉煌。
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工作上,使维权工作的声音更响一些,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得力一些。工会组织要善于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到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把推动改革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并在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调整中,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和实现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组织和引导职工群众发杨主人翁精神,为促进国家和企业的发展作贡献,同时又要在发展过程中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使职工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工会要善于围绕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工会还要善于引导职工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导职工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把劳动关系的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企业实现和谐劳动关系。
三、纽带和推动作用
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是工会组织和企业行政的共同职责。工会是职工之家,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都充分信任并寄予厚望,工会组织要因势利导,引导职工提高综合素质,树立新观念,用新的思维方式审视社会。要营造一个让职工群众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事有地方办的和谐环境。 工会就要承担起桥梁纽带的作用,在沟通信息、反映情况、反映意愿上发挥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职能,真正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企业改革中不可能没有意见,也不可能不出现矛盾,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不是不讲原则,不是不要改
革,而是要在构建工作中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改革。工会要在企业的改革发展、经营管理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要通过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明确一些具体的事项,如开展能提高素质的技术和岗位培训以及技术创新活动,开展一些合理化建议和民主管理的工作,开展一些以主人翁姿态的劳动竞赛等,以此来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不断地为构建新型的劳动关系和谐而发挥工会的独特作用。
四、排忧解难和帮扶作用
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就是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帮扶职工困难群体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直接具体的体现。工会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当职工的贴心人。对困难职工,要从工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出发,为他们排忧解难,济难救困。新港公司工会从解决各族员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入手,坚持实施送温暖工程。制定和完善了《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管理办法》、《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同时,定期走访困难家庭,切实为各族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要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建立帮扶困难职工快速反应系统,真心实意地为职工排忧解难;
二是做好职工培训工作。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岗位技能、职业资格培训。
三是做好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文化工作。组织职工学理论、学文化、学技术,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陶冶职
工情操,培养团队精神,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引导和服务作用
积极宣传,争取各方支持。要创新载体,精心组织安排。创建活动意在创,重在建,旨在和。作为活动的牵头部门,工会要用心安排,精心组织,发动全体会员积极参加,在“共识、共谋、共建、共享”上下功夫。
一是要在职工素质教育上。工会是职工之家,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都充分信任并寄予厚望,工会组织要因势利导,引导职工提高综合素质,树立新观念,用新的思维方式审视社会。
二是要引导职工用正确的心态对待时代,对待社会,对待企业,对待人,要饮水思源,使职工认识到每一个人的人生成长和事业成就及生活起居都离不开大自然的养育、社会的保障、企业的关爱、家庭的关心和他人的帮助,要倍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及不断改善的生活、工作环境,周围的世界将越来越美好。
三是要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工会干部是职工群众的贴心人,职工盼什么、忧什么、爱什么、恨什么,工会干部应该最了解、最清楚,也应该最关心。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但因为很多问题是处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会又是群众组织,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所以更加需要有较高素质的工会干部把直接涉及职工利益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处理好。
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长期的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会更重要,作
用也会更明显。同时,也是对做好当前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只有企业工会干部充分认识到企业工会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地、主动地去做好工作,才能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好工会的应有作用,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第五篇:发挥工会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社会主义的劳动关系与资本主义的劳动关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本质是阶级的对抗性,往往表现为罢工等激烈的方式和尖锐的冲突。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关系属于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劳动关系,不具有对抗性,是人民内部矛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指出:“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全国工会高级研讨班上指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工会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工会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化解矛盾、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的重要一方,是新时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工会代表广大职工群众行使平等协商和集体谈判权、民主管理权,代表职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切身利益,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其作用将越来越突出。
一、为什么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普遍性。劳动关系涉及社会的每一位劳动者和每一个用人单位。一个单位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直接影响劳动者本人的职业发展、收入高低及家庭生活,而且也影响单位的工作秩序、人际环境和事业发展。从整个社会看,劳动关系和谐与否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不管是实行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各国都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和谐问题。
劳动关系具有权益性。所有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纠纷都是因为权益问题而产生的。由于权益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各种不安定的事件发生,必然会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劳动关系具有复杂性。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没有劳动关系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顺应经济社会的这种发展趋势,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针对现实出现的资本运营的变化,工人身份的变更,企业拖欠克扣工资,分配不公,民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维权组织削弱,经营者民主意识淡薄等复杂现象,提出了要创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并明确了具体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这是党的文件第一次系统地论述这个问题,对创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目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稳定的,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不和谐因素,有的问题甚至比较突出。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二是许多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十分恶劣,不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强迫超时加班,不能按规定支付报酬,有的甚至对职工实行野蛮的劳动管理;三是企业工资分配机制不完善,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争议调节和监督力度不够,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的稳定。针对这些问题,《决定》提出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会、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特别是要根据我国的国情特点,完善劳动争议调处的仲裁机制,提高调处仲裁的及时性、有效性。由此看来,创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经济发展和繁荣的需要,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
二、怎样创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源头参与,加大立法的参与力度。工会要加强与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完善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努力为工会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保障。当前要推动参与《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社会保险法》、《集体合同法》、《促进就业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企业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形成健全的协调劳动关系法律体系。
二是制度保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切实推行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内容不规范、有许多无效合同甚至是违约合同的实际,工会有责任指导和帮助职工就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等切身利益方面,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并通过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来维护好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
2、集体合同不仅是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而且也是规范企业行为和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签订好集体合同,增强做好集体合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应把重点放在非公有制企业,着重解决好拖欠工资、分配不公、欠缴各类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差等劳动关系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3、要积极探索推进完善新形势下
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从一些较大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践看,都取得了规范企业劳动关系和践行职工知情权、监督权的良好效果。工会组织要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大胆探索和积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
厂务公开等与非公有制企业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形式,不断创新与发展,更好地落实法律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营造和谐企业氛围。
三是发挥调解功能作用,加大劳动争议的调处力度。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最主要、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和渠道。由于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生产经营的市场化,劳动用工的自由化,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使得劳动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复杂,解决起来难度也就会更大。
首先是建立健全职工利益的表达和预警机制。要充分发挥工会信访部门、12315职工维权热线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及时全面地掌握困难职工信息和劳动争议信息,了解职工群众的要求和呼声。要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情况的分析、检测和报告制度,对于出现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要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工会报告,力争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其次是建立健全劳动法律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会多层次的劳动法律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组织机构健全的优势,搞好监督,推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做到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加大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力度。重点在企业重组和关闭破产工作中,加强对职工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等监督检查。工会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引导职工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身利益的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当前,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力争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先履约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第三是建立和完善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要积极推动国家就业政策的实施,通过工会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小额贷款等方式,帮助职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和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调研和工作力度,推动政府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完善工资的保障机制、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要不断丰富和拓展送温暖工程的形式和内容,加强工会帮扶中心建设,要把农民工纳入帮扶中心的服务范围。要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使职工有贫治贫、无贫致富;要大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和金秋助学等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职工群众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只有这样,工会才能在新形式下有所作为,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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