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格不破大才难出 媒体吁正确认识有争议的人才
最近一期《瞭望》杂志刊出署名李永忠的文章指出,优秀人才的出现与成长,通常都会伴以争议。而面对有争议的人才,切不可以将其一笔抹杀,也不应将其长期留置观察,而应给其设立一条“快速通道”,提供一个展示才干的平台。文章说,有争议并非坏事,通过正常的争议,优者自当更显其优,不优者也会相形见绌。正常的争议不仅可以广开言路,而且可以使被争议者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更加谨慎并尽心尽力。文章指出,对人才的“争议”应通过“五看”来辨别。一是看争议的主体:谁在争议?二看争议的客体:争议什么?三看争议的场合:在何处争议?四看争议的时间:什么时候的争议?五看争议的结果:总的评价是好还是差?文章说,由于相当一段时间对争议不能正确认识对待,优秀人才通常因争议而大器晚成。有的因争议而导致发现晚,有的因争议而致使肯定晚,有的因争议而提拔使用晚。文章因此建议给给大器晚成者提供一条快速通道,给有争议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干的平台。除开给那些“年轻化”和“少年得志”的人才设立“直通车”,也应在制度上为“有争议”的优秀人才和大器晚成者设立一条“快速通道”。大格不破,大才难出。文章指出,不要让有争议的人才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如果能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大胆启用虽有争议但确实具大器之才中的出类拔萃者,如此“徙木立信”,将会调动和激发更多的人的积极性。
第二篇:邓大才:“农民增收难”现象新解
(内部资料 仅供参考)
邓大才:“农民增收难”现象新解
作者:邓大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授。长期从事农村问题研究,如小农问题及其方法论、土地问题、粮食问题与制度经济学等,学术成果丰硕。
农民增收难在客观方面存在以下三个大问题。
一、农民增收的发展极限约束
农民增收的第一个约束条件: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不能高于或者相当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按照资源配置的原则,资源总是从利润或者收入低的地方、产业流向利润高或者收入高的地方、产业。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农民进城、让农民市民化。按照经济发展规律,社会总要由农业文明迈向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这是两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才能够让农业文明变成工业文明,如何让农业资源流入城市和非农产业。用计划经济手段平调不行,只能通过市场的作用,让城乡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有较大的差距,非农产业和城市才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农村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才会以较快的速度流向城市,才能够顺利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所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反之,如果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当,或者高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不管用什么办法,不考虑可能性),农村剩余劳动力如何能够被城市所吸引而转移,如何能够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呢?资源配置理论表明,资源总是向利润最高的产业和区域流动。试想,在城乡居民收入相当的情况下,或者按照有些专家开的“处方”,要使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以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农民不仅不会进城,反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都会“回流”农村。资源的这种反向流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相悖,即与农村逐步城市化,农民逐步市民化的趋势是相冲突的。因此,农民的收入的增长幅度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
农民增收的第二个约束条件: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不能高于农村财富的增长速度。
按照马克思的分配理论,消费资料的增长速度要适当慢于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即收入的增长速度要低于财富或者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否则就是国民经济的“超分配”,影响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1990—201*年,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为3.8%,而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3.55%和9.06%,分别是第一产业的3.57倍和2.38倍。按照马克思的分配理论,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要以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为极限,即不能高于第一产业的增长速度,非农产业生产者的收入增长速度要低于非农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从理论上讲,在目前第一产业和非农产业增长速度差距如此大的情况下,没有理由要求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相当于或者高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
反之,如果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大于农村财富增长、或者是农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甚至大于非农产业居民的增长速度,超农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财富增长速度的分配份额从哪里来?来源只有一个:国家财政支持或者“挖工补农”。但是财政长期维持超经济发展水平的收入分配,显然不现实,市场经济条件下“挖工补农”也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这不是一条双赢战略,而且我们也不能再走过去“挖农补工”的老路。所以,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适当低于农村财富的增长速度,低于城市居民的收入的增长幅度有其内在的逻辑性。
二、农民增收的增长规律约束
1.从消费环节来看,农业效率增长“陷阱”的自动减效机制作用不断增强。农民增收必须依赖于“三农”外部的城市居民和工商企业为农业所提供的市场,市场越大,农民增收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城市居民提供的市场受凯恩斯定律和恩格尔定律双重限制。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其收入用于积累的份额增大,用于消费的份额下降,即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呈递减趋势。农业是消费资料生产部门,人们的消费需求的相对缩小限制了农业效率的增长,因此,当人们的农产品消费基本满足以后,农业自动减效机制就会发生作用,农业效率的增长自动掉入凯恩斯定律和恩格尔定律设置的“陷阱”中,尽管产量不断增加,但是效率始终无法提高,效率无法提高,农民的收入也就难
以有根本性的提高。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80的56.7%下降到201*年的37.7%。因此,农民增收受制于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如201*年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比201*年增加835元,这835元只有314元用来购买农产品。201*年全国城镇只有5.0212亿人,其增加的收入可以用来购买农产品的收入为1577亿元。这就是城市居民为农业提供市场、可以帮助农民增收的最大极限值。
2.从农民收入对农业产出增长的敏感性来看,统计资料显示,改革以来农民收入对农业产出增长的敏感性呈下降趋势,这就意味着农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同时也意味着由于供求和价格机制的作用而使农业增产目标与农民增收目标表现出不一致,收入对产出的弹性持续下降,农业创造收入的能力减弱了。过分偏重于增长的农业发展模式已不可能使农民的收入得到较快的增长。而最近几年以来,由于乡镇企业对农业的拉动作用趋缓,再加上城市化发展滞后,农民非农收入增长趋缓,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下降是必然的。
3.从产业互动关系来看,农业相对萎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城市二、三产业的高速发展,势必提高其在经济增量和经济存量中的比重,农业虽然也处在增长的态势,但是增长速度不及二、三产业发展速度,所以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都相对下降。
4.从工农业的比较优势来看,农业比较优势下降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收入上升时,由于食品的需求弹性小于其他商品,使农业比较优势逐渐丧失,而比较优势的丧失将引起经济结构的变化。当农产品与工业品相比有比较优势时,资源将会主要用来生产农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制造业中资本密集程度的提高,工业品的比较优势逐渐明显,而农产品的比较优势逐渐下降,从而使劳动力和资本逐渐向工业转移,这就必然会使农业的增长速度慢于制造业的增长速度,使农业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下降。
三、农民增收的投入要素约束
1.农业人口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任务重,压力大,时间长。过高的农业人口比重决定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任务艰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予以解决,而农业剩余劳动力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就不能解决。威廉·阿瑟·刘易斯(www.bsmz.net)者个人能力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家庭背景和人脉关系;这在一些公务员考试和垄断国企招聘时,表现得尤其明显。于是,“贫二代”、“富二代”、“官二代”等概念日渐清晰,人们感到改变命运的渠道越来越窄。
上海大学顾骏教授认为:中国阶层划分应该用一个同心圆来表述,而同心圆的核心就是“权力”;离权力越远的人,就像螺旋转动一样,被抛出局外。在我看来,这一划分不仅形象地描述了中国阶层的现状,也指出了阶层固化的根源。而这就是权力的异化。公共权力私有化、公共权力部门化、权力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制度化、权力使用交易化等,都是权力异化的表征;而阶层固化则是权力异化的副产品。在我看来,要想“寒门出贵子”存在可能,归根结底是要约束与规范公权力,以保障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平等的竞争机会和上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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