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向各位介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民、惠民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借此机会代表市民政局向长期以来关注、支持我市民政工作的各媒体单位和各位记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基层,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就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农村,我们设立了村级民政专干,今年要实现全覆盖,将民政服务触角延伸到村,消除民生工作在基层的盲点和死角。民政专干主要职责包括: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农村低保审核、调查、公示、阳光听证,指导困难群众按程序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在县乡两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及时检查灾情并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对五保、低保、老人等困难群众进行定期走访等多项任务,真正做到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特殊群众需求有救助。设立民政专干以来,基层报灾时间缩短4/5,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再因繁忙的事务性工作而焦头烂额;广大服务对象特别是老弱病残等贫困弱势群体被纳入更加有效的监管服务范围。这项工作6月份省政府要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在城市,着力抓好社区建设。今年开展“1+6体系”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建设1所市级示范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桃城区建设6所区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每所社区服务中心覆盖一定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者互联、互补、互动的“三社联动”运行机制,依托社区基础平台,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启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率先在全省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三社联动”格局,更好地服务城市居民。
二、兜底线,完善基层社会救助
今年要大幅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以及孤儿养育标准,我们的经济水平虽然在全省处于末位,但低保、五保等民生保障水平在全省要达到中游以上水平。在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上下功夫,推进“阳光低保”工程,出台了《衡水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听证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示办法》等配套制度,坚持“严把五关”(申请入口关、入户调查关、收入评定关、监督关、会议审批关)、“六个不批”(不符合条件的、手续不全的、收入核查不清的、群众有异议的、责任不明的、不按程序申报的)、“三公开”(低保对象、低保标准、补差金额),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市15万困难群众受益。去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退出2343人,清退条件好转的农村低保对象12713人。针对城市“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或抚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了专项调研摸底,促进配套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针对孤儿养育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把机构和个人收留儿童全部纳入民政部门监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1150元/月和700元/月;在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网络”,实现流浪乞讨救助全覆盖。着眼于“救急难”,大力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和能力。
三、惠民生,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85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医养结合”新模式,解决养老院没有医疗服务、医院又无法满足长期康复看护的问题,以期成为破解“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难题的一个突破口。落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领域。继续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60%以上。
四、促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对照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坚持立行立改贯穿始终。当前已经和正在开展的有清还群众利益专项行动、殡葬改革收费管理和“以罚代化”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农村阳光低保工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民政在行动、婚姻登记乱收费专项治理等8个专项行动,旨在强力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以及民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以打造民政队伍为主旨的“三创一树”活动、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为目的的“走亲、访贫、问计”活动、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内容的“三学三提”活动,已经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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