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校产办主任在UIB分公司年中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检查情况向各位老总及勤办主任作一个通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厅、财政厅、中国保监会**监管局【2008】11号文件精神,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4个检查组,本着核数据、摸情况、找问题、挖根源,促进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及学校风险防范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的指导思想,自6月15日起,对全省15个市州(除**市、**市外)、16个县市区、23个乡镇、41所学校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以及学校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转载请注明来自:公文素材库 http://www.bsmz.net/)
一、 基本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省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各类学校已达11977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746所,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31所,分别占应保学校的92.1%、81.7%;全省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学生人数达到6579578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达到5271203人,非义务教育阶段1308375人,分别占应保学生数84.74%、53.6%;全省实收保费35374129.6元,截止2008年5月底全省校方责任保险理赔结案达到3999件,已结案赔付资金达到12706742.15元,赔付率达到35.9%。
二、 主要成绩
1、领导高度重视,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和校园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行为比较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和风险管理工作,组织措施得力有效。**市、**市、**林区均已成立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学校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本次检查工作得到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分管领导和勤办主要负责人均全程陪同,积极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认真听取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全省校方责任保险五统一的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即统一承保公司、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渠道、统一责任限额、统一服务承诺。同时我省去年开展全省统一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提法和要求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08年11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专门编发简报,推广我省校方责任险的经验。我省学平险这一传统险种在面对国家细系列**政策出台,发展空间受到挤压的情况下,各地不断地改良方案,认真做好补充配套工作,也较好地稳定了市场。
2、加强合作,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和校园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实现了有序推进。全省校方责任保险以及校园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坚持了“政府推动、多动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各级教育、财政以及学校和承保公司的密切配合下,全省90%以上的学校校长认真履行校方责任保险的工作职责,促进了全省校方责任保险等校园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许多学校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比如**市郧县青曲镇中心小学和柳陂镇中心学校均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寄宿制中心小学,学校后勤、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做的比较好,不仅规范而且常态化,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十分完整,令检查组的工作人员十分钦佩,柳陂镇部分中小学还根据学校校舍的具体情况,在投保校方责任险的同时投保了校舍财产附加责任险,极大的增强了学校抗风险的能力。不少地方教保两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沟通与联系,承保公司主动协助教育部门和投保学校进行防灾防损检查,制订防灾防损方案和风险管理措施,**市、**市都是做得很好的。特别是我这次到**市,深深的感受到**市承保校方责任险的人保公司做的工作十分到位,**市今年一年当中的赔付基本上没有大案,赔付的很少,但是人保公司服务的观念非常端正,他不以盈利为目的,出案越少,证明我们安全工作做得越好,我们投保不是为了赔付,不是要把钱赔回来,而是要买一份安全。**人保公司跟教育部门主动提出,承担教育部门有关承保学校的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的费用和消除隐患采取措施的费用。他们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学校设置学生洗脸场地时朝上风,冬天极易结冰,容易发生滑倒的意外事故,于是就跟学校提出了整改,并且出资帮助把这个场地移到了认为比较理想的避风向。这说明教育部门和承保公司在安全防范当中有很多工作可做,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以后,很多事情都是良性循环,尤其是在有些地方出险以后,我们的承保公司都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足额赔付,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学校师生的权益。为了方便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了解承保公司的服务承诺,掌握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理赔程序,两家承保公司和联合经纪**省分公司专门印制了**省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20000份发放到校,极大的提高了该项工作的社会透明度。
3、共建平台,全省学校校园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在各地的广泛支持与配合下,以经纪公司为全省校园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的运作平台已经形成,该平台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得到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充分认可,并由此推进了全省校方责任保险以及校园风险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沙市区充分发挥营业部的市场职能作用,严格实行教育保险由保险经纪人运作,坚持持证上岗,坚持佣金全额统一管理,统一结算,既统一了市场,又规范了行为,同时又极大的规避了责任风险,特别是政治风险。沙市区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校方责任保险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投保率明显不足,未能做到应保尽保。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率全省仅为86.39%,有5个市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有一个市非义务教育阶段投保率仅为25%,分析主要原因为:(1)基础教育布局调查以后,一些学校教学点无教育单位主体资格;(2)各地统计口径不一致,统计学校数与实际学校数有差别;(3)有些保险公司对于学生不足80人的学校不予投保;(4)以经济困难为由,掩盖认识不足;(5)学生异动情况,开学前未准确统计人数,开学后未及时调整异动情况,毕业班学生不参保;(6)部分民办学校不投保。
2、校方责任保险在承保主体上存在不合规现象,在本次检查的县市中有些地方校方责任保险没在全省招标指定的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公司投保。
3、校方责任保险在保费支付上还没有完全做到义务教育阶段由财政从国库中统一拨付,少数地方学平险、校责险存在截留、瞒报保费现象。有些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责险保费依然还是由学校从专项经费中自行列支,有些地方配合学平险承保公司瞒报保费,撕单、埋单。
4、校责险、学平险均存在违规收取、超额收取佣金现象,校方责任保险为政府集中采买的公益性产品,按规定学校不得收取佣金。学平险佣金上限原则要求不得超过25%,但目前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有些地方学校超额收取佣金,除此之外,还有培训费、宣传费、赞助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开支,以至于造成诸多承保公司在承保该险种都出现亏损现象。
5、校责险存在保单不规范,费率及保费标准不统一现象。个别地方用一份保单,用多份批单、多份收据来帮助保险公司隐瞒保费;还有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擅自降低保费标准。
6、少数地方校责险保单保障内容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免赔额各异。校方责任保险全省招标的保障标准是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的限额是500万元,每所学校累计赔偿是1000万元,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是每年每人2万元,法律费用是每校每年2万元,但少数地方保单注明的保障是每年每人事故赔偿限额是2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是300万元,有些地方甚至还没有学生财产损失和法律费用的保障,有些地方免赔额约定为每人每次事故500元或者是10%,以高的为准,严重损害了投保学校及学生的利益。免赔额执行标准不一样,我省服务承诺免陪额,不管是财产意外还是人身意外都是100元,有些地方笼统的理解为人身意外200元,把两个加在一起了,还有的将人身意外免赔额提到500元,财产意外也是500元,提高了理赔门槛,严格的说,学校的学生跟责任有关的小意外也可能就是500元左右,如果你把免赔额提高了,无形中剥夺了学生应有保障的权益。
7、承保公司理赔服务有待改善。校责险的理赔程序繁于学平险,在检查过程中,各地的普遍放映,理赔起来人保比人寿的学平险程序繁琐得多,主要表现在校责险及学平险的报案不及时、勘查不到位、理赔不太及时,理赔手续繁琐,责任限额介定不清。(1)报案不及时,由于一些山区初小分点多,学校索赔意识不强,有的学校不能及时报案,有的是学校报案时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不能深入了解,武断的拒绝,导致不能赔付;(2)在索赔时要提供学生和学生家长户口复印件,而一些学生家长外出打工,留守学生多,不能有效提供索赔证件;(3)医药费除外的陪护费、误工费、交通费要提供的手续更为复杂,增加了学生提供相关证件的难度,降低了理赔的质量。
8、财务管理不规范,佣金的结算和使用存在较大的风险。多数县市佣金没有纳入经纪公司实行统一管理,而是由当地采取各种渠道自行消化,严重违反了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佣金的管理规定,导致保险佣金的结算和使用存在较大的政治风险,财务管理的不规范更是存在更大隐患。
9、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和短视行为造成学平险运行艰难,由于目前可供学生家长选择的险种越来越多,学平险市场份额的绝对数是减少的趋势,又因学平险原是以团体险的角度和因素考虑设计的,是一个低保费、高保障的险种,是以量和一定规模为前提的,因此有的公司为量而不计成本,提高佣金承诺。有的单位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全省学平险经营亏损面逐年在扩大。此外教育部门对学校有安全责任目标的考核,也造成学校校长不愿意承担事故责任,扩大了学平险的赔付。
第二个问题:就两个讨论稿作一些说明。
第一个讨论稿《**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以**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的,共八条;第二个讨论稿《关于进一步学校风险转移工作管理和运作行为的通知》,以校产办的名义下发的,共五条。通过两个文稿向大家传递信息,我们在2004年就要求各地勤办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实现两个转变:(1)由经营型向管理型转变;(2)由创收型向服务型转变。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定位,树立三个意识:(1)开放意识,社会上认为教育行业是一个最具优势(除了电力、水利)的行为,学生听老师的,家长听学校的,但我们教育部门对学校行业的优势绝对不能变成行业垄断,不能有垄断意识,优势不能过度,优势使用过度就变成垄断,只有把这种优势运用好、掌握好、利用好,才可以规避垄断之嫌,才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的管理和开展。我认为改革的核心是开放,成熟的市场必然是一个开放的市场,我希望大家千万不要有这种认识,就是认为教育保险离开我们的勤办就办不了了,千万不要有这种意识,如果你要是用不规范的行为去开展这些工作,做这些事,很可能这个市场你站不住,你控制不了,你会被淘汰出局,现在我们已经有很多县市已经被当地的检查部门查的焦头烂额,教育主管部门就放弃了,这个事情不做了。(2)合作意识,保险业务是一种经济合同,既然是经济合同就有甲方、乙方,主体和客体,他们之间应该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只有互惠互利,合作才能长久,才能得以生存,我总是认为,合作才是任何事情成功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谐的文化范畴,我们也承认,个别保险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有些不地道的做法,也有想垄断的意识,他们认为他有其他保险公司没有的行业优势,他在内部明确的提出了策略,要向中介业务要市场,要向个人寿险要费用,要向短险业务要效率。(3)风险意识,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开展的保险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受利益驱动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上心来抓这个事,而且我们还鼓励各地勤办一定要把这个当作主要业务牢牢抓住,因为他是关系我们的生存的,但是,我劝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经济规律,就是制度,就是诚信,我个人认为:现在的保险行业,不管是教育部门的保险,还是各个保险公司从事的保险业务,已经成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国家加大了检查力度,法制越来越健全,省保监局全力支持并参与我们这次校方责任险的检查,就是因为他们要按照全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为期两个月的保险行为规范的大检查,就是查各家保险公司的违章,瞒单、撕单、飞单等违规行为。这说明保险行业出现的腐败现象太多了,不加以制止和纠正就很危险,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发展。希望大家真的认真的想一想。
第三个问题:有关下半年的工作。
经纪公司刘总还要做上半年的工作作总结,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部署,孔总也要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根据我的想法,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一个目标性的要求,主要是四个方面:(1)抓好校责险,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校责险;(2)守住学平险,学平险改良方案出来的有点晚,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影响,今年学平险的谈判工作难度大大高于往年,难就难在在一些条款的调整上面,双方的意见很难统一,通过孔总、刘总多方努力,多方协调在充分保障原有服务条款的实际利益上,作了一些政策性、策略性的让步,希望各地一定要按照经纪公司统一印发的指导方案来抓好、抓落实,要多多理解,有什么问题多跟经纪公司沟通、及时解决;(3)拓展责任险,责任险是保险公司非常看好的险种,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进一步拓展学校责任险,比如说教职工校责险、学校食品卫生责任险,这都是我们跟经纪公司已经明确提出来的产品方案;(4)争取团体意外伤害险和师生人身健康险,一个是教职员工团体补充医疗险,要把他当作为广大教职员工办好事、办实事的一件工作把他办好。第二个是大学生医疗补充保险,借助大学生医疗进社保这个大政策,提出来一个用商业保险来完善政策性保险的方案,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第三个就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险,这个工作在我们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的支持下也在进一步洽谈中,第四个是校园意外责任补充险,在校责险的基础上加收2元保费,投保一些严格地说,学校没有责任的,但是又脱不了干系的,不能严格介定是校方责任险的伤害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来买单。我只把总体的工作大体的目标要求说一下,具体的由我们孔总、刘总来讲,以他们的为准,耽误大家时间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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