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娄底市娄星区甘贵路80号移民基地4、5层(建筑面积 192平方米 )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楼层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圆整 ;即人民币小写2496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100000.00元整。 (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201*年2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证明人:
2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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