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
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
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要求,参照省、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办发〔20XX〕54号和〔20XX〕3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规范、分级编制,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确保20XX年7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的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二)统一规范,分级编制。按照县政府统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和统一的政府信息分类及填报规范,各乡
(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下同步进行清理、填报并依法公开。
(三)由近及远,分步实施。在确保完成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清理,依托县政务信息网,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填报、审查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步骤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现在到7月底以前,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依法公开。第二步:8月份开始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具体安排如下:
(一)6月25日前,完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的制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方案的编制;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7月15日前,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完成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有关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
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开服务等九大类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录入工作,并报U盘到县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7月底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在网上依法公开。
(四)8月份开始,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填报审查并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龚上迈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谢启龙、县发改委主任周剑云、县监察局局长戴荣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谢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小兵、孙礼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也要相应明确领导机构和信息员。
(二)
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公开工作,并负责对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开。
4、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制定目录编制规范,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
位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经费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各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篇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7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
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20XX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云贵
副组长:陈修伟、覃振远、邓骁勇、黄 颂、陈新汉、
陈乙明、吕 甦、石文锋、黄宏忠
成 员:叶绍清、潘绍素、杨大团、李品文、覃纪雄、
谭伟英、郑志军、罗信伟、曾进平、梁 威、
周 鹏、陈规崇、周惠强、蓝绍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决算公开
及时公开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
报告及预算草案, 总预算公开内容要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表格,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要逐步列示到“款”级科目。(预算科负责)
(二)稳步推进 “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积极筹划市本级及预算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方案,提前研究制订 “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公开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预算科负责)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
结合专项资金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从编制20XX年预算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预算评审、项目执行和绩效评价要全部实现网上运转并全程公开。并从中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专项资金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公示制度,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一是督促区(市)财政部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二是结合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指导镇(街道)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发放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切实增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预算科负责)
(四)有序开展财政热点问题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围绕财政政策、民生保障、财税改革等内容,主动策划、整合信息,推出新的信息公开栏目。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交流平台,及时搜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财政工作或政策问题,建立常态化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及时解答和反馈城乡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公室负责)
(五)加快推进服务事项公开
全面梳理面向机关外部的工作服务事项,集中发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部门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查询以及软件表格下载,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六)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
建立健全市级财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建立责任明确、流程完整、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发布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使用。(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四、工作步骤
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认真学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市关于贯彻落实20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梳理准备阶段。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科室,对涉及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把相关信息公开到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规范完善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拓宽公开形势,提高发布时效,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各科室依法公开,密切配合。
(二)提高公开意识。各科室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学习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精神,以及区、市提出的贯彻落实20XX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重点业务信息。加强对本部门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要求应当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公开。
(三)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治与教育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检查局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
篇三: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铜政办〔20XX〕5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铜陵“四个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从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入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今年是区政府换届之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健全信息工作体系。大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各部门、各社区要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名副职分管、一位工作人员主办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将目标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1.加大房屋征收、查违拆违等城建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征收补偿方案“三轮公告”制度,重点做好房屋调查情况、补偿标准、安置结果等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拆迁、拆违中的特别困难群体实行社区公示和评议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2.加大保障房分配、城市低保等民生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以往公开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信息,确保这一民生工作能够公平公开透明。建立低保“两级联审”制度,将提标、调标、清退和新进等四类低保对象在社区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学校招生、
就业等社会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小学、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有关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方法、录取结果等各类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实行阳光招生。
4.加大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领域的全过程监管,在区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每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安全。
5.加大餐饮服务、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力度。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的清理结果,进一步推进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公开,积极公开许可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各类信息,做到权力清、主体明、依据准,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加强信息管理,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信息质量至关重要,信息公开中的失误可能会引起社会不必要的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1.完善信息目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编制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目录标准、网站标准等,并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建立起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篇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阳光政府建设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水平,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执政理念。通过贯彻落实《条例》,使全市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和服务理念。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政府信息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由近及远、梯次推进的原则,重点对建市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样式、流程要参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及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等执行。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确定的统一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市政府各部门在认真完成本单位目录编制任务的同时,搞好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要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
四、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
(一)公开内容
1、市政府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出台的政策;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市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市本级财政
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分配使用情况;市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对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土地批租情况;规划审查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等。
2、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政策规定、行政审批、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监督办法;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条例》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
1、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日,搭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分配好系统管理权限,使各级各部门可自主发布、答复、管理各自相关信息。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发挥政府新闻发布、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要利用报刊杂志、公开栏、显示屏、小册子等多平台、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市档案局要按照《条例》规定尽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场所、设施。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通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受理申请,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条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政府机关提交公开信息申请。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运福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外,并指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事务。各级各部门也要尽快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并制定本级、本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方案。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拨出26000元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另拨出8000元作为《条例》活动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
(二)加强教育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基本内容、工作规范以及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网上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患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检查考核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级各部门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评、监督工作,参与做好推进、指导、年度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普法、培训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市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指导和审核。(范文网)
市档案局负责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场所的管理工作。
七、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级各部门对各自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所涉及的内容,并进行严格审核后按照《条例》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和完善公开内容。
第三阶段: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根据检查评议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各级各部门对20XX年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
总结,并写出年度报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市政府将适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篇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局系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山政办发[20XX]7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原则,规范开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局信息化办公水平,增强机关行政管理效能,提升部门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服务全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1、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制和工作网络,初步完成机关内部局域网建设,实现全局信息共享。
2、及时更新局网站内容,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包括群众咨询、意见、投诉等回复),维护好网络形象。
3、通过县党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直报系统”,及时主动公开全局系统政务动态信息,信息量全年不少于500条。
4、及时回复上级交办各类事项。
三、落实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组长主抓全面工作,副组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督查、协调。办公室负责信息编辑、存档和报送,各股站负责人提供本部门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站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未完成任务的站所将取消本年度评优先资格。
2、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中央根据形势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提高部门服务质量,加快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就是要不断增强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充分扩大群众在重大决策、方针政策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股站必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并安排专人予以落实。
3、细化目标任务。局办公室全年编写《畜牧水产信息》6期以上,上报动态政务信息150条;畜牧、疾控中心、卫监所、水产、渔政、全年各编写《畜牧水产信息》2期,上报动态政务信息50条;法制、人事、财务股各上报动态政务信息30条。
4、落实工作经费。局财务每年列出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付稿酬,以调动各股站信息员投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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