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工作之余,深夜翻阅《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文中一篇篇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令人触目惊心:昔日位高权重、踌躇满志的一个个领导干部,如今却泥足深陷,覆水难收。在体会他们身陷囹圄的忏悔和迟来的幡然醒悟时,深感心中的震憾与痛心的惋惜。
寻这些案例中法官的违法犯罪轨迹:曾几何时,他们也曾踌躇满志,有理想、有追求;他们也曾兢兢业业,为人民、为国家做出过努力和贡献。他们大多都来自农村,是农民的孩子,从小在逆境中严格要求自己,靠自己的刻苦努力和艰苦奋斗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认可,拥有了地位和权力。然而,他们却在人生的巅峰错乱了分寸,迷失了方向,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乱花渐入迷人眼”,最终将手中权力当成了获取不义之财的“魔棒”,沦为人民的罪人,其教训是惨痛的,同时给予我们的启示也是深刻的。
当前,我们正身处在一个既充满期待又充满诱惑,既充满机遇又充满陷阱的社会,也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犯错误几率最高最多的社会。从我们国家的现行体制和机制来说,要做到使党员干部不想犯错误、不敢犯错误、不能犯错误,体制、机制上还做不到,关键还靠个人的素质、靠自律,我认为,要自律就要注意培养和修炼自己良好的品质和人格心理防线。
一、要有平常之心
面对纷繁的人世,面对起伏的人生,人总有得意和失意,得意的时候,不要骄傲,失意的时候,不必气馁。不求非分之想,只求顺其自然。有一幅对联是这样写的: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外云卷云舒。22个字,却深刻道出了人生对事对物、对名对利应有的态度: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宠辱不惊、去留无意。这种平静、自然、坦荡的心态,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和把握。
——正确对待自己。一位哲人说得好,一个人最难认识的是自己,最难战胜的还是自己。辽宁高院原院长田凤歧是一个“惟我独尊”的典型,直到组织向他宣布“双规”决定后,他才对自己有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他在分析自己违法犯罪原因时说:“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我行我素…”。这也正应验了《圣经》里的一句话,“要想让一个人灭亡,首先要让他疯狂”。(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西双版纳中院刑一庭原庭长白继文、原法官肖清秀等人,跌入犯罪泥坑,就是寻求心理平衡,要在经济上捞一把,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人,关键是不能正确对待自己、认识自己,缺乏一颗平常之心,忘记自己也是来自农村、来自农民,也是一个布衣子弟,权欲膨胀,当了法官又想当庭长,当了庭长又想当院长。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对自己要有一个理性的定位,保持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切不可生什么歪念。
——正确对待金钱。“高飞之鸟、亡于贪食、深渊之鱼、死于诱饵”,“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带入坟墓”。无数事实说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敛财,或贪赃枉法,或铤而走险、或贪财吝啬,最终都是“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用时眼闭了”。曾在阜阳市呼风唤雨、风光无限的女“贪官”,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尚军,因收受贿赂数百万元而锒铛入狱。她在看守所里给自己算了“七笔帐”,其中,她的经济帐是这样算的:“我曾经聚敛了那么多钱财,而现在却身无分文,恰恰是我曾经向往的“钱”带给了我牢狱之灾,到了这时,我才真正把“钱”看得很淡很淡,等待我的是漫漫刑期和铁窗生涯,再多的财富又有何用?”
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经济的飞速发展,必然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有人当上司,就有人当下级,有人当老板,就要有人去打工,社会分工虽有不同,但无贵贱之分,一天24小时,谁也不会多一分,谁也不会少一秒,一个人只要勤劳、诚实、善良、正直,那么“生活清苦也是福,粗茶淡饭分外香”。
——正确对待人生。于丹在《论语》心得中说:“人的一生不过是从光阴中借来的一段时光”,的确,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弹指一挥间,任何人都是大自然的匆匆过客,谁都不可抗拒。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善待人生,快乐人生,过好每一天,以一颗平常之心,知足常乐。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勿忘司马迁的“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善于处理与家庭、后代的关系,林则徐庙祠的对联这样写道:“子孙若如有,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则增其过”。 所以,我们要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善于“倒骑毛驴看人生”,想想“人家骑马我骑驴,细细思量我不如,回头看见推车汉,比上不足下有余”。
二、要有明辨是非之心
——首先是政治要坚定。这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实践证明,一个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就很容易走上歧路。黄松有、罗书平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经不住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最终落得如此下场。
——要知可为不可为。每一个党员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本质具有两重性,是把“双刃剑”;权力既可以是为人民谋福祉的利器,也可以成为腐败的载体;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想方设法引诱你、笼络你,如同挥之不去的蚂蟥。比蚂蟥更具有欺骗性的是,他们还常常披着蝴蝶般漂亮的外衣,带着蜂蜜般的甜蜜,会让你像温水里的青蛙,在舒适陶醉中丧失反击的能力,把你套进去,听他指挥,为他服务,最后被他毁灭。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世上没有无怨无故的爱,也没有无怨无故的恨;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只有地上设有陷阱。作为法官干警,无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的管理和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自控能力,真正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管人不循情,管钱不眼红,管物不贪占”。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捏住、圈住、套住。
——要知可交不可交。有一副漫画,讲的是一个妻子问丈夫:“咱们家有多少朋友?”丈夫说:“等到我不当领导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这个领导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的。结交什么样的朋友,怎样交友,对我们党员干部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现在有些人喜欢傍大款,结交富朋友。可偏偏就倒也就倒在这些大款和富朋友身上。大凡巨贪的堕落,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自己,但和他们结交的这些坏朋友也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应以这些反面事例为戒,牢记小平同志的“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的教诲,坚持以德交友,以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交友,多交基层的朋友,多交穷朋友。
——要知可听不可听。古人云:“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是非终日有,不听自然无”。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有主见,一定要明辨是非,平时听到什么都要加以分析,要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要从多方面来思考问题,不能被事物表象所迷惑,特别是耳朵不能“软”。耳“软”,就容易听信谗言、听信媚言、听信谣言。这样的话听多了,就会是非不辨、良莠不分,关键时刻,还会迷失方向,对个人、对他人、对单位都危害无穷。每名党员干警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抵住诱惑,还应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的行为小节。想到小东西有着大用意、小意思连着大道理、小收礼会失去大原则,想到这种“小”会影响自己的大未来,真正理解小与大、眼前与长远的关系。
三、要有敬畏之心
小平同志曾告诫:“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谨慎总是好一些。”温家宝总理也曾坦言:“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中国共产党中央原政治局委员、组织部部长李源潮201*年9月在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举行秋季开学典礼上指出,当干部要有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人是伟大的,也是渺小的,做人总要“怕”点什么。“怕”是理智的开端,“怕”是理智的表现。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干,就会胆大妄为、胡作非为、无法无天。当前,尽管我们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但针对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作为司法干警,胆子还是小一点为好,应该知道“敬畏”二字,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纪国法,敬畏党的各级组织,敬畏权力责任,敬畏规章制度,敬畏民意民心,敬畏不同意见,敬畏自己的良心。
——要正确认识监督。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而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每个共产党员,不管他官多大,地位多高,岗位怎么特殊,都必须接受党的监督,接受组织的监督,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这是党的一条基本规矩,是我们党内的家规家法。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有特殊党员的存在。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固然有其自身思想水平、品德修养等方面的问题,但缺乏有效的监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在案发前往往都是回避监督,甚至反对监督,被查处后又都追悔缺少监督,或没能主动接受监督。这又有什么用呢?有鉴于此,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加强党性锻炼,要有受监督的意识和习惯。
——要自觉接受监督。接受监督,不仅是一种品德修养,更是一种境界。唐太宗有句千古名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无论监督来自上级、同级、下级,还是普通群众,包括舆论监督,实际上都是一种提醒、一种警示,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保护。作为党员干部,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求你办事的人也多,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大有裨益。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越是职位高权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觉接受监督,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我们都要把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行使不越轨,确保八小时以外不出格。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美德、一种雅量、一种胸怀坦荡的表现。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上才能有成就,事业才能有辉煌,仕途上才能有进步。
——要加强组织对个人的监督。俗话说,谨言不会出错,慎行不会摔跤。“吾日三省吾身”,“怕”字当作警钟长鸣,这样就不会在人生路上“摔跤”。实际上,常怀畏惧之心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鞭策,是保持清醒头脑的“清醒剂”,是医治胆大妄为的“良药”,是促使自己正确用权的高明之举,更是对自己对家人高度负责的爱心行为。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交代自己犯罪原因时所说,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对他的监督管理,就象“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说过:“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他们的这一些话值得我们深思,这说明我们的制度有缺陷、有漏洞,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还很不到位。
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各级党组织对党内监督工作负有领导职责,要切实担负起对所管辖单位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使党内监督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因为这种监督完全是从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出发的。所以,不管是各级党组织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主动把管理监督严在前,把规章制度订在前,把真话、“丑话”说在前,尽到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勿谓一念可欺也,须知有国家法律之鉴察;勿谓一事可忽也,须知有一世荣辱之关系。这就是贪官们沉沦之路留给我的启示和教训,也是自己参加本次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感悟到的浅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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