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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9 05:03:24 | 移动端: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一位又一位的优秀干警,以其对政法事业的赤诚奉献,在老百姓的心中铸就了一座又一座不朽的丰碑。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虽然没有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也没有可圈可点的豪言壮语,但她用自己无私的言行,默默地诠释着“检察官”这一神圣的字眼。林志梅同志从检33年,为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奉献了青春,特别是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岗位上,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争当第一的追求、勇于担当的勇气、锲而不舍的态度,在专业化、社会化预防上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南京预防新模式,为南京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林志梅同志是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以其为镜,可知荣辱、明职责、立言行,激励我们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我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林志梅同志为榜样,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去追求,去探索,去创造,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做一名新时期的优秀检察官。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理想的淡化、信念的动摇、思想的迷失、道德的堕落,让一个个贪婪的人滑入了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故事,我们见到得很多,教训更是十分深刻。因此,如何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对于我们检察官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检察官不仅是一种职业,更重要的是代表公平正义、代表使命崇高。作为一名从事预防工作的检察官,林志梅深深认识到,自身正、自身硬是做好预防的前提。有人认为出去宣讲,在人家单位吃顿便饭是人之常情,她说“一路讲,一路吃,这支队伍就会烂掉。”各种预防评选,她坚持标准,没有丝毫通融,严格公正到不近人情。与上百个企业打交道,上了近千次的预防课,和很多上市公司老总是朋友,林志梅坚持不吃请、不收礼。作为一名老党员,她对自己的自律近乎“严苛”。这一切,她都做得自自然然,天经地义,她认为这是一名党员的本色。有人曾这样评价林志梅,“她站在那里,本身就是预防!”我以为,这句话是对林志梅所有品质的最好褒奖。
  
  工作中,林志梅同志有一种勇争第一的精神,用她的话说,“我在预防处长这个位置上干一天,南京预防工作全省争第一的念头就一天不能丢”。林志梅干预防的16年,也是南京预防工作创新创优的16年。在具体的创新实践中,林志梅始终脚踏实地、锲而不舍,一旦目标确立,坚定执着,坚持不懈。正因为如此,林志梅同志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创造了不平凡,不断将自身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
  
  林志梅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许多不平凡的事。检察事业是个关系民心的重要工作,没有强烈的事业心的人,没有坚定信念的人,没有工作责任心的人,不可能踏踏实实的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下去,也无从谈起取得什么成绩。林志梅同志数十年如一日,几乎坚持每天上午七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完成工作任务只有提前没有拖沓,始终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取得了一个有一个的良好业绩,获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在实际工作中,她更是如此。在南京市院预防处工作的16年内,林志梅同志不断奔波于13个基层院与众多企业之间,她所组建的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至今共组织宣讲300多场次,近4万人受教育。她以如此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投入到工作中来,值得我们尊敬,更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像林志梅同志这样长年耕耘在检察战线上的检察官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应当以他们为榜样, 脚踏实地、爱岗敬业,以一颗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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