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加强村民自我管理,经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以下村规民约,由村民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公民基本义务和社会责任。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决消除封建思想,积极反对封建迷信,不参与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三、遵守国家宗教管理,正确看待宗教事务,积极反对邪教组织及活动,坚决不参与一切邪教组织及活动。
四、热爱家乡、热爱生活。随着党和国家一系列惠民强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生活越来越好,要珍惜政策,感恩政策,热爱家乡,热爱农村生活。
五、倡导良好家风、村风、民风,传承优良美德。做到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崇尚教育,诚实守信,相互谦让。遵从移风易俗,坚持客事简办,除了红白喜事之外不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客事办理需到村委会进行审批。
六、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做到讲文明、讲道德、讲礼貌。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不做,违背村民群众团结的事情不做。同时,倡导村民积极主动关心、帮助身边的困难群众、弱势群众。
七、讲究卫生,清洁家园,维护环境。加强卫生意识,主动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养成门前“五包”的生活习惯。按政策缴纳“三清洁”费用,以每年人均36元的标准收取,并专款用于村组“三清洁”工作方面支出。每月农历十五作为村中环境卫生集中清扫日。
八、爱护村内公共财物及设施。要爱护村内饮水、供电、通讯、照明、道路等公共财物及设施,有损公共财物的事情一律不做,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律不为。不乱占村内公共区域,不侵占村内公共设施,不侵吞村里公共财产。
九、服从县、乡、村级规划和管理。在国家政策方面,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在县、乡、村规划管理方面,认真服从县、乡、村三级的规划管理。在村组重要事务决策方面,坚持召开户长会议,按“一事一议”的决策原则实施。
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工作。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防火、防盗、防骗等能力建设,确保广大村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以上约定,自公布实施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约定,违反一次则由村组收取1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主要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具体由村民会议研究决定。
本村规民约自 年 月 日户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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