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都尔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我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察实情求实效。镇领导班子人员,要紧紧围绕事关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分管工作明确调研主题,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两个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或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必要时,镇主要领导可听取调研情况汇报。
2.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各项机制,深入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践行领导干部“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切实解决问题。
3.减少陪同和工作人员。镇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视工作需要,尽量减少随行人员,精简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改进公务接待
4.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本着热情接待的原则,实行定点接待(定点于政府食堂),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提高接待标准,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
5.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和酒水,提倡使用地方特色酒,严禁劝酒、攀酒等不良行为,公务活动午餐禁止饮酒。
三、精简会议活动
6.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通过电话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集中召开会议,坚持减人数、开短会、讲短话,尽量言简意赅。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镇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交流发言人数不超过3人,并严格限时。其他会议原则不超过2小时。
7.镇领导班子会议要议大事、要事、难事,议题要着眼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解决突出问题,不涉及全局、没有实质内容、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上会。会前要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体现民意。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节约,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除党代会、人代会外,其他会议一律不安排食宿,会议活动期间不安排宴请,不得互相宴请;一律不发文件包(袋)、笔记本和笔。除会议同意发放文件、材料外,不准发放其他材料。
四、规范新闻报道
9.新闻报道要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主要报道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0.镇党代会、人代会等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会议,按照会议报道方案执行。
11.要加强对全镇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基层一线的宣传报道工作,极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精简文件简报
12.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或只提一般性贯彻要求、照抄照转的,或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镇本级文件、信息由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审批。
13.压缩文件简报篇幅。除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外,文件不超过2000 字。简报不超过800字。请示、报告不超过l500 字,特殊情况不超过2000字。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 字。
14.推行网上办公。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文件和简报资料通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六、严肃工作纪律
15.请假有关规定。①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一律凭请假条请假。②因事因病请假严格按以下规定进行: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至3天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镇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镇党委书记、镇长审批;请假7天以上(不含7天)的,要报镇党委会议研究审批。属公务外出的,个人另需填报公务外出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离镇。③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16.实行早会点名制度,每月统计一次,并备案。
17.上班纪律要求。上班期间不得打牌、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记录在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18.镇纪委会同办公室将不定期对上班人员进行督察,每发现一次迟到、早退、旷工或集体活动不参加者等情况记录一次,全年累计10次以上者,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累计20次以上者年终考核奖金全部扣除,且评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
七、厉行勤俭节约
1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准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搞奢侈浪费。
20.严格执行车辆配备有关规定,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报告、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
21.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走访、拜年、看望慰问等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节。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招商、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22.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利益。
23.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墙板。
24.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办公物品采购,严格按照比优比价、逐级审核的原则进行,杜绝私自采购。
八、提高工作效率
25.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着力整治和解决少数干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执行不力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办事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26.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按程序请销假;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任何活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27.坚持依法行政、诚信行政,严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九、加强监督管理
28.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镇纪委要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每年年底对贯彻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部门)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篇好范文带来更多轻松:www.bsmz.net)
29.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镇党务、政务公开专栏要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内容更新;各单位(部门)每季度进行1次公开。领导干部和各单位(部门)都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3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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