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法律八进”活动
我镇将普法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在美丽乡村活动场所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七五”普法知识,让法治社会深入人心。在我中学及我中心小学组织“法律知识进校园”等演讲活动,并将普法活动与综治、计划生育等宣传活动相结合,让普法无处不在。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嵩溪美丽乡村在原有景观基础上,注入大量的法治元素,比如“法言法语”、“调解案例”、“法律典籍”等法治文化景观点,让群众在逛公园休闲时光也能学到法律知识,全面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我镇仍拟建嵩山美丽乡村及嵩安美丽乡村成为法治文化广场作为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做强做实我镇的普法宣传阵地,为我镇辖区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我镇“七五”普法宣传成效。
二、继续贯彻执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在201*年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纳入绩效考评范畴,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推动形成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宣传普及由人大机关牵头负责,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宣传普及由司法机关牵头负责,部门性法律法规由行政执法机关为主负责的“大普法”格局。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及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每年开展或参与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三、持续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
持续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审判机关要充分利用裁判文书公开、典型案例发布、庭审公开、巡回审判方式,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检察机关要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开展以案释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刑事诉讼审查、逮捕、起诉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健全和完善执法过程“法律告知”机制,全面准确宣传部门法律法规。
四、不断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不断深入推进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201*年的基础上,201*年要不断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引导和支持城乡社区基层组织通过规约章程规范成员行为,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使参与社会治理的所有主体都能明白自身的法定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成为自觉遵守法律、善于运用法律的治理力量。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载体和平台,集中宣传展示我镇“七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以及本部门、本单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成效,积极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县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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