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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相关要求及奖励办法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1 22:25:21 | 移动端:信息工作相关要求及奖励办法

乡镇信息工作相关要求及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调动干部职工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提高我镇信息的质量和水平,现就加强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信息工作人员及任务

根据工作的特殊性,陈艳琼、简薇、杨清兰、王泽璋、王波波、王欢欢每人每周必须报送信息2篇以上;夏泽刚、成文强、单云、白威华、平静每周必须报送信息1篇以上,每人每月被县级以上刊物采用稿件不得少于一篇。各承包集团要明确信息联络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两篇,一事一议办、社会事务办、工商分局、派出所、卫生院每月必须报送信息2篇。鼓励全镇干部职工撰写各类稿件,报送数量及采用率不作要求,被采用及转发的稿件同等享受相关奖励。

二、上报信息要求

1、信息范围

凡与工作有关的信息如工作动态、重要专题、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统计数据、图片新闻、典型介绍、工作交流、意见建议、工作探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大工作进展以及反映我镇社会经济、民情民生最新成就的简报、新闻、信息、调研文章等都可上报。

2、信息要求

准确性:要求各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反映***镇发展成果各类信息报送内容必须来源明确、真实可靠,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和抄袭行为。

及时性:各类信息要坚持及时采集、及时报送。重大活动、重要信息要力争当日发生、当日上报。一般性动态信息最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时效性:各类信息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部署要求。

精练性:各类信息要主题突出、简明扼要,原则上不超过500字;图片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70字;工作动态、工作探讨与建议、经验交流等其他类信息,要内容精练、篇幅适当,避免冗长乏味。

各集团、各单位部门所报信息(除业务方面的外),需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上报或上网。

3、上报程序

各站、股、所、局、个人及各集团所报信息交党政办公室附电子档传至镇邮箱(longligujiao@163.com),稿件经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党政办负责核对,党政办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镇党政办每季度对被采用的稿件进行登记汇总,并建立采用文稿剪集档案,同时负责每周对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统计、通报,每月对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三、奖惩办法

1.奖励办法

被采用的信息、图片及视频除依照上级部门奖励稿酬给予奖励外,同时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奖励:

(1)被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含党建办)、解放思想大讨论办公室等部门以工作简报形式采用、转发的,每篇奖励30元;

(2)被县人民政府网站、龙里周讯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

(3)被黔南日报、州人民政府网站等州级报刊或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

(4)被贵州日报、省人民政府网等省级刊物或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

(5)被人民日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刊物或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

(6)被采用的稿件、图片或视频同时被多级部门采用的,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再予以重复奖励。所获奖励经核实无误后年底一次性兑现。

2.惩罚办法

(1)每少上报一篇扣20元;

(2)没有完成被采用任务的,每少一篇扣30元;

(3)信息工作人员及各承包集团信息联络员报送信息数量及采用率不达标的,不得享受年终集团承包奖励;

(4)惩罚各周各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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