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议作为当地党的最高领导集体的会议,是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必经程序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党委常委会自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增多,地方党委常委会议在研究事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凸显。
一、存在的问题
(一)议题数量过多。由于一些地方党委、部门党委(党组)缺乏担当精神,不敢作为,不愿负责,加之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的理解存在差异,遇到问题大都争取让上级常委会“拍板”,导致地方党委常委会议议题过多,每个议题得到的讨论研究时间相对减少,影响了地方党委常委会的质量。
(二)议题酝酿不充分。由于一些地方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在遇到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重要事务时,急于求成,向上级党委常委会提供的会议议题准备不足,酝酿不充分,研究不彻底,有时甚至忽略合法合规性审查,导致在常委会议上深入具体研究时没有足够的数据、材料等进行有效有力的支撑,影响了会议进程。
(三)议题确定范围不够明确。党的地方党委常委会作为地方最高领导集体会议,是议大事、定大事的会议。然而,一些地方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对常委会议题范围的理解不够充分,对“可上可不上”常委会议题拿捏不够,本不该属于常委会议议题的内容也向常委会议报告。此外,有时还存在紧急事务报党委常委会议研究不够及时的情况。
二、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优化党委常委会会议流程。从会议时间、地点、时长等会议要素方面入手,明确规定,细化指标,进一步优化会议流程,完善会议制度,确保党委常委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提高常委会的议事决策效能。
(二)严把会议议题审核关。常委会议开始前,要对常委会议的议题严格把控,从对议题重要程度、紧急程度,议题酝酿是否充分,议题涉及工作部门的筹备情况,政策规定合理合规性审查等方面进行审核,严控议题数量,确保会议质量,可上可不上的议题一律不上常委会,确保常委会的统筹性和权威性。
(三)提升地方党委常委会服务机构的办会能力。设立常委办作为常委会会务服务机构,采取学习讲座、集中学习、外出学习借鉴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常委办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常委办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文、办会、办事能力,为常委会会议提供高质量、高效益的会务服务保障。同时,将常委会议流程、议题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党委常委会会议工作机制。
(四)是做好常委会议的落实工作。会议之后,书记、副书记、委员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时间、质量、要求,指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决策的组织实施。对决策的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检查,尤其是对重大的决策事项,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保证决策落实到位,实现决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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