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 当前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存在三大消费陷阱
目前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某些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用铺天盖地的广告把保健品功效吹嘘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或者组织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对老年人展开定向推销,引诱其购买价格高昂但实际仅为几百元的一般食品。目前,保健品市场存在以下消费陷阱。一是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概念。某些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对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不清、存在理解误区等弱点,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效果,甚至捏造出各种功效。有些保健食品广告则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包治百病”或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更有不良商贩兜售的商品仅是一般食品,没有任何保健作用。二是打“感情牌”骗取老年人信任。一些路边小店假借“敬老”“爱老”之名,一边为老年人提供各项免费服务,甜言蜜语接近老年人,一边假借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学术机构或行业组织的名义,为其保健品的功效作背书,从而诱导老年人购买货价严重不符的商品。三是假借送赠品或免费讲座等方式揽客。有些商家通过“赠品”“免费试用”或组织免费讲座、旅游等方式兜售产品,名义上开展免费健康讲座、免费旅游,实质则吸引老年人参加各种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并邀请所谓的“专家”“教授”大谈养生之道,甚至假扮“患者”现身说法,还有企业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消费者造成不赶紧买就买不到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使老年人在不知不觉中被“洗脑”,进而花钱购买大量商品。
建议:首先,搭建老年消费信息平台,将信誉好、质量高、受欢迎且适宜老年人消费的产品、用品、服务及企业公示出来并推荐给老年消费者,使他们能够从正规渠道获得信息来源, 放心地进行消费, 进而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消费环境。其次,健全老年人法律法规、规章和保障制度。再次,加强普法宣传,增强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最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优先处理老年人消费纠纷机制。强化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树立守法履责意识,树立保护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自觉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义务, 推动企业建立优先处理老年人消费纠纷机制, 及时有效解决老年人消费纠纷。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