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僵尸车”管理存难点》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车辆因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形似“僵尸”,人们形象地称之为“僵尸车”。这些车既占用了公共停车资源,还影响了城市形象。基层反映,“僵尸车”屡禁不止,主要存在以下管理难点:
一是没有涉及“僵尸车”的法律法规。目前,嘉兴市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僵尸车”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仅凭车辆外表破损程度和停靠时间长短来界定“僵尸车”。另外,对“僵尸车”的处罚也没有具体的条款。对于停放在道路上造成交通阻碍的“僵尸车”,交警勘查后可直接拖走,再联系车主进行处理。但没有交通违法,或是停放在停车位及小区内的车辆,交警不能对其处理。对于随意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只能做出“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对于停在停车位内的车辆,也难以管理。以桐乡市濮院镇为例,该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曾接到某银行反映,其后院停车场有一辆“僵尸车”,要求清理,该分局按程序将此车辆拖至僵尸车停放场,此后车主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反应,自己只是将车子停放在停车场二个多月,人在外地无法驶离,并不是所谓的“僵尸车”,造成执法被动。
二是车辆报废程序复杂、回收体系不完善。因车辆维修费昂贵、报废程序复杂等原因催生了部分“僵尸车”的产生。据了解,嘉兴需要报废一辆机动车,首先机动车所有人要在报废期满前将车辆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解体7日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车辆管理所,经车管所审查,收回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后,出具注销证明。申请注销登记手续繁杂,核准时间长,多数车主也不知道报废汽车回收厂,且报废价格低廉,造成多数车主随意处置报废车。以桐乡市濮院镇为例,该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曾询问某辆“僵尸车”车主随意丢弃的原因,车主表示,去报废厂处理费时费力还卖不了多少钱,你们该怎么处理就处理吧。
三、“僵尸车”管理难、处理难。经限期驶离通知到期后,拖走的“僵尸车”需要专门的停车场存放,专人管理,防止偷盗。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无人认领的“僵尸车”有6个月的公告公示时间,再加上交警等部门审核,走完报废程序,要9到10个月左右。这远远跟不上城市“僵尸车”产生的速度,造成停车场“满溢”。以桐乡市濮院镇为例,自201*年,该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交警中队联合执法以来,已现场拖移160辆,其中58辆经过登报公示已经进入报废程序,还有102辆车未处理。
对此,基层建议: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僵尸车”的认定、处罚及报废处理;二是完善车辆的回收和报废体系,简化流程,并将“僵尸车”回收处理与本人名下其他车辆年审挂勾;三是完善“僵尸车”的管理制度,优化处置流程,将车辆完全废弃或者在征询车主意见后的“僵尸车”优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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