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问题研究》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是代表依法履职的两个基本途径。从各地各级人大的工作实践来看,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情况是人大代表任职期间履职的薄弱环节,存在代表参加活动积极性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制度跟进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切实增强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当家做主的职能。笔者就智远街道组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现归纳汇总如下:
一、智远街道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现状
智远街道成立于2007年6月,位于济南市历下区东部,地处城乡结合部,面积25.95平方公里,下辖7个行政村,4个城市社区。目前,智远地区(含济南高新区)共有选民73728人(含济南高新区44455人),有区人大代表17名。上届人大代表任职期间,街道人大工作室在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开展了学习培训,组织代表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代表到辖区济南炼化、黄台煤气炉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进行调研视察;组织代表为历下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组织代表进行述职等活动。
二、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综合其他省、市、区、街道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以下问题:
1、街道人大工作室职能定位不清晰、不完整。从目前人大工作实践来看,街道人大工作室的法律定位仍未足够明确和清晰,职能不够完整。目前,街道人大工作室主要承担代表联络、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职能。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有权限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代表活动的仅限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因此,街道人大工作室被动参与多,主动组织少,仅能组织规模、级别较低的代表小组活动,导致街道人大工作室工作积极性不高,代表活动不够丰富多样,调查活动多限于本辖区范围内,局限了人大工作的成效。
2、主动参加代表活动的意识有欠缺。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当“挂名代表”,个别代表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不太熟悉,对如何履行代表职责不太清楚;二是当“会议代表”,认为人大代表的任务就是参加代表大会,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存在“代表代表,会完事了”的现象;三是当“荣誉代表”,把人大代表的称号当做政治荣誉,对履行代表职责敷衍了事,不敢说真话、说实话,赞扬多、批评少,不能较好履行代表职务。
3、代表履职的监督机制有所缺乏。由于街道人大工作室职能不够完整,监督机制不完善,对于不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不积极参加代表活动的代表缺乏监督职权,再加上基层选民、选举单位的监督意识不足,很难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代表的退出机制不够科学合理,从而导致基层代表“参加活动与不参加活动一个样”“提建议和不提建议一个样”“尽职不尽职一个样”“尽多尽少一个样”的现象。
除此之外,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还受其他因素的制约,如一些基层单位思想上对人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本单位人大代表参与代表活动持冷漠态度;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出席率低的问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等等。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影响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
三、增强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的建议
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提意见是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基本形式,是执行代表职务的有效载体,也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我们要从贯彻实施《代表法》、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基层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重要性。
1、要把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放在推进人大工作发展中去谋划。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既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又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纽带。人们常说:“代表工作的基础是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工作的发展靠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工作的水平看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工作的潜力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搞好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不仅是贯彻实施《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需要,也是做好整个人大工作的需要,更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人大代表集中了各个行业、各个方面的优秀分子,是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代表通过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才能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团结带领全区人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要不断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水平。闭会期间代表们活动没有场所、没有制度、没有计划、没有活动档案。我们要围绕加强活动建设,保证活动开展,突出活动实效,结合当前实际,对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出席会议制度、视察调研制度、提出议案建议制度等行为进行规定。
第一,建立固定的代表活动场所。这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代表归属感、集体感和凝聚力的重要条件。代表活动室不一定要追求豪华气派,重在功能完备,能够满足代表活动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合理设置代表档案、考勤登记、代表简介、活动计划、制度公示等,真正把代表活动室建成“代表之家”。
第二,配齐配强街道人大工作室人员。街道人大工作室作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法定组织,肩负着反映民意、管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神圣职责,必须把追求活动实效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工作室主任和小组秘书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头雁,在代表小组活动中起着核心作用。人大工作室工作人员要增强法治观念和代表意识,认真履职,求真务实,要热爱热心热情,自加压力,自添动力,认真负责地做好代表团的工作,制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制度和活动计划、组织代表学习、组织开展活动、整理代表议案建议等。要在活动内容上、活动方式上、活动质量上,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人大常委会工作重心、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找准定位,选好专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研、视察等多种方式,把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协调有关单位处理、督促问题解决有机地贯穿起来,推进问题的解决。
第三,赋予街道人大工作室更多权限。可以根据实际,在地域面积广、选民数量多的街道适当开展下放权限的试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赋予街道人大工作室一定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代表活动的权限,以调动街道人大工作的积极性。鉴于街道代表小组活动空间范围有限、活动形式有限、行业范围有限的实际,建议在经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财政投入,为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鼓励基层人大代表活动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拓展人大调研活动的空间,加强各地代表间横向联系,组织各代表相互观摩交流,以街道人大工作室为单位组织代表进行异地考察,交流经验,开阔工作视野。
3、要积极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出勤监督,代表无正当理由,都应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代表团活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不正常参加代表活动的代表,街道人大工作室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处理,依照法定程序将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挂名代表”“会议代表”“荣誉代表”清理出人大代表队伍。二是评议监督,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可采取书面与口头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向本选区选民述职,然后由选民评议其履职情况,通过述职与评议,增强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负责、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意识。三是奖惩激励,可根据对代表的评议情况和平时履职情况,定期由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进行公开投票考核,对优秀代表予以表彰奖励,并应考虑推荐为下一届或上一级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对不称职代表,进行必要批评教育,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责的,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
(孟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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